第九節 字要“寫”不要“作”(1 / 2)

此外也應注意的是,同為“作字”,表現形式卻可以千差萬別。譬如,有人可能“作”得十分典型,有人則可能隻是多少有一點“作”的習氣。甚至,有的人僅僅因為片麵地或過頭地仿效和追求某種特征與效果,也可能滑到“作字”的泥潭中去。例如,有的人為了效仿何紹基,就不分青紅皂白地把所有的點畫都寫得“抖抖擻擻”;有的人因為欣賞黃庭堅,就極力誇大點畫的長短對比等等,這實際上也是“作”。如此等等,都是需要具體分析的。尤其在當今的書壇上,各種各樣的“作字”現象,就更是花樣翻新、層出不窮了。總之在我們看來,隻要僅僅在形式上故意地、刻意地、一意地如何如何,就難免要與“作字”這一不良傾向結下不解之緣。

“作字”作為一種書法創作方法固然不足取,但其追求者們的初衷卻也無可厚非。這就是:他們之所以要“作字”,是為了追求一種神采趣味;而之所以要追求神采趣味,則是為了盡可能鮮明地標誌出書法藝術與通常的文字書寫的不同。由此可見,這些同誌充分認識到了書法藝術和文字書寫之間的巨大差別,也充分認識到了這種巨大差別的具體表現,就是書法藝術以表現神采趣味為必要條件。這無疑是正確的。但當他們將表現神采趣味的方法確定為“作字”的時候,他們就錯了。這是因為,他們沒有認識到,書法藝術的神采趣味是隻能用“寫字”的創作方法“寫”出來,而不能用“作字”的創作方法“作”出來的。如上所說,“寫字”才可能使神采趣味成為書家心靈世界的表現,“作字”則隻能使神采趣味成為一種與書家心靈世界無涉的“純形式”。或者說,“作”出來的神采趣味,並不是書家的心靈世界的真實表現。這如同一個人精心裝扮出的各種形象,不可能是他的心靈世界的真實表現一樣。書法藝術中的心靈表現,也隻能是一種水到渠成、不期而遇的自然流露,而並不是一種“有意之為”。否則的話,那就成了誰想表現誰就能表現,因而誰想成為書法家誰就能成為書法家了。天底下絕沒有這樣的好事。

“作字”現象雖司空見慣於當代書壇,但卻並非當代書壇的專利。其實,它由來已久、古已有之。這實際上是人們意識到書法藝術與普通文字書寫的區別,因而試圖從形式上使書法藝術區別於文字書寫而又不得其法的一種必然產物。因為是不得其法的產物,所以便成不了書法藝術,所以便流傳不下來。但從前人的書論文字中,則依然可以發現它們的蹤跡。如傅山曾告誡人們,字中之“天倪”是“造作不得”的《霜紅龕集》。“造作”即“作”,“天倪”即情采趣味之類。可見,傅山已經看得很清楚:“作字”所“作”出的,隻能是一種毫無意義的“純形式”。又如劉熙載也曾入木三分地指出,“俗書非務為妍媚,則故托醜拙”《藝概》。“務為”與“故托”都是“作”,因此它們所“作”出的,也就隻能是“俗書”了。可見在劉熙載看來,“俗書”之發病處,就在“作”上。再如梁章钜也曾借用別人的話說,那種“本無情興,徒欲作怪”之書,是“不足動人”《退庵隨筆》的。“作怪”自然即是“作”。可見梁章钜也認為,純粹“作”出來的書作,也隻能是一種毫無價值可言的“純形式”。如此等等,真可謂不勝枚舉。試想:若不是麵對“作字”現象的嚴峻現實,這樣一些思想觀念又如何能產生得出來呢?而且,從這類思想觀念也可以看到,書論家和書法家們對這種錯誤傾向,都是旗幟鮮明、毫不含糊地持有否定和批判態度的。

此外也應注意的是,同為“作字”,表現形式卻可以千差萬別。譬如,有人可能“作”得十分典型,有人則可能隻是多少有一點“作”的習氣。甚至,有的人僅僅因為片麵地或過頭地仿效和追求某種特征與效果,也可能滑到“作字”的泥潭中去。例如,有的人為了效仿何紹基,就不分青紅皂白地把所有的點畫都寫得“抖抖擻擻”;有的人因為欣賞黃庭堅,就極力誇大點畫的長短對比等等,這實際上也是“作”。如此等等,都是需要具體分析的。尤其在當今的書壇上,各種各樣的“作字”現象,就更是花樣翻新、層出不窮了。總之在我們看來,隻要僅僅在形式上故意地、刻意地、一意地如何如何,就難免要與“作字”這一不良傾向結下不解之緣。

“作字”作為一種書法創作方法固然不足取,但其追求者們的初衷卻也無可厚非。這就是:他們之所以要“作字”,是為了追求一種神采趣味;而之所以要追求神采趣味,則是為了盡可能鮮明地標誌出書法藝術與通常的文字書寫的不同。由此可見,這些同誌充分認識到了書法藝術和文字書寫之間的巨大差別,也充分認識到了這種巨大差別的具體表現,就是書法藝術以表現神采趣味為必要條件。這無疑是正確的。但當他們將表現神采趣味的方法確定為“作字”的時候,他們就錯了。這是因為,他們沒有認識到,書法藝術的神采趣味是隻能用“寫字”的創作方法“寫”出來,而不能用“作字”的創作方法“作”出來的。如上所說,“寫字”才可能使神采趣味成為書家心靈世界的表現,“作字”則隻能使神采趣味成為一種與書家心靈世界無涉的“純形式”。或者說,“作”出來的神采趣味,並不是書家的心靈世界的真實表現。這如同一個人精心裝扮出的各種形象,不可能是他的心靈世界的真實表現一樣。書法藝術中的心靈表現,也隻能是一種水到渠成、不期而遇的自然流露,而並不是一種“有意之為”。否則的話,那就成了誰想表現誰就能表現,因而誰想成為書法家誰就能成為書法家了。天底下絕沒有這樣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