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觀照認識評價感受(1 / 2)

在認識基礎上所展開的下一個書法欣賞過程,就是評價;當一個審美對象尚未被認識清楚的時候,是無法進行評價的。而評價的實質與具體運作過程,則是人們以自己心目中的書法美標準為尺度,來對被認識清楚了的那一審美對象,進行同樣是方方麵麵的分析研究和衡量對比,從而對這一審美對象所具有的審美價值與屬性,作出自己的判斷。這裏也是絕對缺少不了這方方麵麵的分析研究與衡量對比的;否則,任何評價都將無從談起。眾所周知,審美領域乃是一個“趣味無爭辯”的領域,亦即人人都以一己的趣味為絕對標準,而不存在什麼絕對的客觀標準的領域。對於書法欣賞而言,這“趣味”就是人們心目中的書法美標準。因為這一標準建立在人們的先天素質、思想品格、文化修養、書法道路等主觀因素的“物質基礎”之上,實際上不過是這些主觀因素的共同作用所產生的一種綜合效應,所以這一標準也就隻能是如麵各異的了。因而書法評價的領域,就更是一個任憑主觀性縱橫馳騁的自由王國了。在我們看來,這已經是一個常識性的問題,人們對此是不會有不同意見的。

最後要談的,便是書法欣賞中的感受問題了。感受是一種心理體驗,在這裏,便是人們由於對自己所欣賞的審美對象作出了應有的審美評價,而對由此所獲致的那種審美愉悅的一種心理體驗;或者說,便是人們在書法美的欣賞中所獲得的一種心理體驗。這是書法欣賞的最後一個環節,也是書法欣賞的最終目的所在。眾所周知,就活動本身的性質而言,審美活動乃是一種以追求審美愉悅為目的的活動,就如同飲食活動乃是一種以追求機體營養為目的的活動一樣。因而對於書法欣賞而言,觀照、認識、評價這三個環節還僅僅是手段,而隻有感受這一個環節才是它們(觀照、認識、評價)所應共同追求的目的。當然,這感受,也是具有不可忽視的主觀色彩的。這主觀色彩,便體現為人們對書法美的感受能力的言人人殊。所以從理論上講(這隻能是一種理論假設,因為審美現實中的主觀性因素,已經使這種情況完全失去了存在的可能性),在質和量上完全相同的書法美,在人們的審美感受中所產生的實際效應,也絕不會是一模一樣的。這也是人們對同一件書法作品,總是會有各式各樣的審美感受的又一個重要原因。

當然,需要強調的是,我們在這裏將書法欣賞的具體心理活動機製與過程,劃分為觀照、認識、評價、感受這樣四個循序漸進的層次,僅僅是為了行文的需要而從理論上所進行的區分,而絕不意味著書法欣賞的具體心理活動機製與過程的現實存在狀況,就是如此這般的層次分明與秩序井然的。不,實際情況絕非如此!我們知道,任何心理活動,都毫無例外地是一個千頭萬緒、錯綜複雜、循環往複、瞬息萬變的所在。書法欣賞作為一種處於人類精神活動的較高層次的藝術欣賞活動,就更是如此。因而在這裏,至少有這樣兩點,是無論如何也不應忽視的。第一,在這種具體心理活動的機製與過程之中,並不是僅僅存在著由觀照而依次指向最終的感受的“正向活動”的一種“單向活動”,而是同時也存著在由感受而依次指向觀照的“反向活動”的一種“雙向活動”。當然,在這裏,“正向活動”的方麵是主流和大勢;“反向活動”的方麵雖然次要一些,但也是一個的的確確的客觀存在。實際上,觀照、認識、評價、感受這樣四個環節,都是在這種“雙向活動”中完成的。第二,當這一具體心理活動的機製與過程處於觀照、認識、評價、感受這樣四個環節之中的任何一個環節的時候,這一環節都是要同時發生和另外三個環節的一係列“雙向活動”的,亦即這一環節有指向另外三個環節的活動,另外三個環節也有指向這一環節的活動。

總之,書法欣賞中的心理活動機製與過程極為複雜。就觀照、認識、評價、感受這樣四個環節或曰層次來講,一方麵固然存在一個必須由前而後的發展順序問題,另一方麵也同時存在一個相互間的聯係和製約的問題。當然,這兩個方麵,仍是前者為主、後者為輔的。這就是我們對於書法欣賞中的心理活動機製與過程問題的一個總體認識。

在認識基礎上所展開的下一個書法欣賞過程,就是評價;當一個審美對象尚未被認識清楚的時候,是無法進行評價的。而評價的實質與具體運作過程,則是人們以自己心目中的書法美標準為尺度,來對被認識清楚了的那一審美對象,進行同樣是方方麵麵的分析研究和衡量對比,從而對這一審美對象所具有的審美價值與屬性,作出自己的判斷。這裏也是絕對缺少不了這方方麵麵的分析研究與衡量對比的;否則,任何評價都將無從談起。眾所周知,審美領域乃是一個“趣味無爭辯”的領域,亦即人人都以一己的趣味為絕對標準,而不存在什麼絕對的客觀標準的領域。對於書法欣賞而言,這“趣味”就是人們心目中的書法美標準。因為這一標準建立在人們的先天素質、思想品格、文化修養、書法道路等主觀因素的“物質基礎”之上,實際上不過是這些主觀因素的共同作用所產生的一種綜合效應,所以這一標準也就隻能是如麵各異的了。因而書法評價的領域,就更是一個任憑主觀性縱橫馳騁的自由王國了。在我們看來,這已經是一個常識性的問題,人們對此是不會有不同意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