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可見,書法美的虛假性,實際上是讓人們將一些不具備書法美性質的東西,當作書法美來看待了;亦即將一些非書法藝術的東西,當作書法藝術來看待了。在這裏,盡管書法美本身是虛假的,但人們將它看作書法美的態度卻是真誠的,因而人們由此而獲得的審美感受也是真實的。於是乎,虛假的美,產生出了真實的審美感受。而隻要有真實的審美感受,便會有相應的審美價值與審美效應。也就是說,虛假的書法美,卻同樣可以產生出真實的審美價值與審美效應,就如同真正的書法美那樣。這可真是“化腐朽為神奇“了。所以在我們看來,書法美的虛假性的存在,也未嚐不是一件大好事。它極大地拓寬了書法美的領域,並不費吹灰之力地將那麼多的文字書寫升格成了書法藝術。這自然是對書法美王國的一個不小貢獻。當然,另一方麵我們也應該注意到,這種虛假的書法美和真正的書法美之間,到底是有著質的差別的;這種“真假並存”的狀況,很容易導致理論上的是非顛倒與思想混亂。因而,在充分估計到書法美的虛假性所擁有的合理性的同時,也應該隨時都清醒地看到這種虛假性和書法美的真實性之間的那種不容混淆與忽視的界限。
書法美的虛假性之所以會存在,有主觀方麵的原因,也有客觀方麵的原因。從主觀方麵來考察,這與審美活動的特征有關。首先,具有審美能力的人,總是用審美的眼光來看待一切。因而當人們用書法審美的眼光來看待一些通常的文字書寫的時候,就有可能將它們看成書法藝術。其次,審美活動的特征,是審美主體依據自己對形象的理解,而賦予形象以內容。因而,某一形象被賦予的內容,可能與該形象的客觀內容相符合,也可能和該形象的客觀內容相差甚遠,甚至可能與該形象的客觀內容背道而馳。書法美的虛假性,就是人們在進行書法藝術審美時所賦予書法形象的內容,和相應形象的客觀內容相差甚遠或背道而馳所造成的,諸如上麵所提到的,賦予甲骨文那種技巧的不成熟性質以技巧的超越性質等等。從客觀方麵來考察,這裏也牽涉兩個方麵的問題。首先,是書法美本身美醜界限的模糊不清。劉熙載說過,對於書法美而言,醜到極處,便是美到極處。(《藝概》)這是書法美的一種普遍現象。譬如說,對於一些逸於法度之外的形象特征,可以說這是一種違法逾矩之醜,也可以說這是一種粗服亂頭之美。不是說這裏絕對沒有是非界限可循,而是說這是非界限實在很難把握。其次,是書法藝術與文字書寫之界限的模糊不清。因為書法藝術必須以文字書寫為載體,所以在書法藝術和文字書寫之間就永遠也不可能劃分出鮮明的界限,所以任何形式的文字書寫,就都具備被看作書法藝術的潛在可能性。在我們看來,這些方麵就是書法美的虛假性得以存在的現實基礎。當然,這都是一些頗為複雜的問題,這裏不可能充分展開,就隻能點到為止了。
綜上可見,書法美的虛假性,實際上是讓人們將一些不具備書法美性質的東西,當作書法美來看待了;亦即將一些非書法藝術的東西,當作書法藝術來看待了。在這裏,盡管書法美本身是虛假的,但人們將它看作書法美的態度卻是真誠的,因而人們由此而獲得的審美感受也是真實的。於是乎,虛假的美,產生出了真實的審美感受。而隻要有真實的審美感受,便會有相應的審美價值與審美效應。也就是說,虛假的書法美,卻同樣可以產生出真實的審美價值與審美效應,就如同真正的書法美那樣。這可真是“化腐朽為神奇“了。所以在我們看來,書法美的虛假性的存在,也未嚐不是一件大好事。它極大地拓寬了書法美的領域,並不費吹灰之力地將那麼多的文字書寫升格成了書法藝術。這自然是對書法美王國的一個不小貢獻。當然,另一方麵我們也應該注意到,這種虛假的書法美和真正的書法美之間,到底是有著質的差別的;這種“真假並存”的狀況,很容易導致理論上的是非顛倒與思想混亂。因而,在充分估計到書法美的虛假性所擁有的合理性的同時,也應該隨時都清醒地看到這種虛假性和書法美的真實性之間的那種不容混淆與忽視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