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書法中的情況已經完全不是這樣。當代人固然也並未完全否定人格因素對於中國書法的美學意義,但出發點則有了極大的變化。仍以傳統的目光視人格因素為書法藝術之本的,實在不多見了,且必將越來越少。一些人仍注重書家的人格修養問題,隻是認為這種修養與書法藝術的情感性質及神采韻度的質量高低等,有一定關係罷了。如學養高的書家方可能蘊藉,方可能雅淡,方可能有書卷氣等等。因而當代人心目中的書法藝術,主要是表現人的感受的。“隻有抒情寫意才是書法藝術的本質”;“書法作為真正意義上的創作,其根本的依據應是作者的真性情,是出乎己而不由於人的生命運動”;在書法藝術中,“喜怒哀樂、剛柔雄秀等不同情感均表現得淋漓盡致”。諸如此類,才是具有典型意義的當代書法藝術本體觀。
當代書法與傳統書法之所以會出現藝術本體方麵的重大差異,根源在於其所賴以生存的大文化環境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傳統書法之所以要以寫人格為本,取決於整個傳統文化氛圍的“以修身為本”。“修身”的基本內容,就是修養人格。在這一點上,作為傳統文化主體構架的儒、道、釋三家可謂異曲同工,隻不過在具體要求方麵有所不同罷了。儒家的“修身”,是為了“齊家”、“治國”、“平天下”;道家的“修身”,是為了返璞歸真、契合自然;釋家的“修身”,則是為了實現“我”、“佛”、“世界”的三位一體(此主要就作為中國化佛教的典範的禪宗而言)。因此,寫人格,其實就是把書法藝術也一視同仁地納入“修身”的基本框架之中。
而當代書法所依附的現代社會,卻再也不會以“修身”為本了。當然,現代社會也仍舊會繼續關注人類個體的自身修養問題。但這種修養,卻永遠也不再會如傳統“修身”那樣的,以壓製乃至摧殘人類個體的感性自我為代價了。因此,從本質上講,現代社會所帶給人們的,將是其個性自我的一種史無前例的全麵解放。這種解放,必將極大地強化人們的自我意識與主體意識,從而極大地突出以情感和欲求活動為主要內容的感性自我在整個個體自我中的意義和價值。整個的社會、文化氛圍既然如此,那書法藝術以表現自我的感受為務,也就屬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了。
傳統書法以寫人格為主,這一本體意義一旦被確立下來,則其他一些書法美學問題,也就自然要以此為本。所以,對於書家而言,首先需要的,是以人格修養為內容的“人品高”;其次需要的,才是以學習藝術本身為內容的“師法古”。若人品問題不能解決,則藝術方麵無論下多大的工夫,也將“勤而無所”、“徒勞無功”。所以,對書法水平的品藻與評價,也要同時而兼論書家其人。倘這書家其人不怎麼樣,那其書法水平無論如何,也還是“不足貴也”。總之,對於傳統書法而言,藝術問題,差不多已經成了一個人格問題。
當代書法中的情況已經完全不是這樣。當代人固然也並未完全否定人格因素對於中國書法的美學意義,但出發點則有了極大的變化。仍以傳統的目光視人格因素為書法藝術之本的,實在不多見了,且必將越來越少。一些人仍注重書家的人格修養問題,隻是認為這種修養與書法藝術的情感性質及神采韻度的質量高低等,有一定關係罷了。如學養高的書家方可能蘊藉,方可能雅淡,方可能有書卷氣等等。因而當代人心目中的書法藝術,主要是表現人的感受的。“隻有抒情寫意才是書法藝術的本質”;“書法作為真正意義上的創作,其根本的依據應是作者的真性情,是出乎己而不由於人的生命運動”;在書法藝術中,“喜怒哀樂、剛柔雄秀等不同情感均表現得淋漓盡致”。諸如此類,才是具有典型意義的當代書法藝術本體觀。
當代書法與傳統書法之所以會出現藝術本體方麵的重大差異,根源在於其所賴以生存的大文化環境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傳統書法之所以要以寫人格為本,取決於整個傳統文化氛圍的“以修身為本”。“修身”的基本內容,就是修養人格。在這一點上,作為傳統文化主體構架的儒、道、釋三家可謂異曲同工,隻不過在具體要求方麵有所不同罷了。儒家的“修身”,是為了“齊家”、“治國”、“平天下”;道家的“修身”,是為了返璞歸真、契合自然;釋家的“修身”,則是為了實現“我”、“佛”、“世界”的三位一體(此主要就作為中國化佛教的典範的禪宗而言)。因此,寫人格,其實就是把書法藝術也一視同仁地納入“修身”的基本框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