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還有一個問題也是不應忽視的,這就是:當書法藝術處於學習書法階段的時候亦即處於文字書寫階段的時候(這是著眼於人們的學書道路而言的),這屬於書法藝術的文字書寫(學習這樣的文字書寫是為了成為書家)和屬於文字書寫的文字書寫(學習這樣的文字書寫隻是為了把字寫好)之間,是否仍存在區別呢?或者說:人們關於這兩種文字書寫的理論思考,是有區別的呢,還是沒有區別的呢?對此,我們的認識是建立於下述兩個基本點之上的。第一,關於這兩種文字書寫的理論,主要是文字書寫性質的。第二,即便在這兩種文字書寫理論之中,也是存在著一定的區別與差異的。譬如說,出於把字寫好的目的而一般性地談論臨習字帖,這無疑是文字書寫性質的理論,若為了將來成為書家而強調臨習字帖也要參照自己的性格和趣味,這就是書法藝術性質的理論了。正因為這樣,所以我們認為,即便對於傳統書論中那些關於文字書寫的理論,也應該嚴肅認真、一絲不苟地正確理解與認識它們在美學性質上所存在的差別。
總之在我們看來,傳統書論中原本是存在著書法藝術與文字書寫的性質之別的。因此我們在理解、認識和運用它的時候,就要真正弄清與嚴格區分哪些是關於書法藝術的理論,哪些是關於文字書寫的理論,從而準確無誤地將關於書法藝術的理論運用於書法藝術領域,將關於文字書寫的理論應用於文字書寫領域。在我們看來,這乃是對待傳統書法理論的唯一正確的態度。那種不加分析地對傳統書論一視同仁的狀況,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
這裏還有一個問題也是不應忽視的,這就是:當書法藝術處於學習書法階段的時候亦即處於文字書寫階段的時候(這是著眼於人們的學書道路而言的),這屬於書法藝術的文字書寫(學習這樣的文字書寫是為了成為書家)和屬於文字書寫的文字書寫(學習這樣的文字書寫隻是為了把字寫好)之間,是否仍存在區別呢?或者說:人們關於這兩種文字書寫的理論思考,是有區別的呢,還是沒有區別的呢?對此,我們的認識是建立於下述兩個基本點之上的。第一,關於這兩種文字書寫的理論,主要是文字書寫性質的。第二,即便在這兩種文字書寫理論之中,也是存在著一定的區別與差異的。譬如說,出於把字寫好的目的而一般性地談論臨習字帖,這無疑是文字書寫性質的理論,若為了將來成為書家而強調臨習字帖也要參照自己的性格和趣味,這就是書法藝術性質的理論了。正因為這樣,所以我們認為,即便對於傳統書論中那些關於文字書寫的理論,也應該嚴肅認真、一絲不苟地正確理解與認識它們在美學性質上所存在的差別。
總之在我們看來,傳統書論中原本是存在著書法藝術與文字書寫的性質之別的。因此我們在理解、認識和運用它的時候,就要真正弄清與嚴格區分哪些是關於書法藝術的理論,哪些是關於文字書寫的理論,從而準確無誤地將關於書法藝術的理論運用於書法藝術領域,將關於文字書寫的理論應用於文字書寫領域。在我們看來,這乃是對待傳統書法理論的唯一正確的態度。那種不加分析地對傳統書論一視同仁的狀況,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