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重崇高美輕娟秀美的方麵。傳統書法盡管始終以風骨為尚,但用今天的崇高美與娟秀美的標準來衡量的話,我們覺得它總體上還是傾向於娟秀美的(其他一些傳統藝術門類中的情況也是如此)。在這裏,即使那些以崇高美為風格基調的最具代表性的書家(如張旭、顏真卿、懷素、徐渭、王鐸等),從總體上仍是顯得娟秀有餘而崇高不足。正因為這樣,所以當代書法之“非傳統”性質在審美理想和風格形態方麵的最為突出亦最為傑出的表現,便是它對於崇高美之追求的情有獨鍾與不遺餘力。這使得當代中國書法從直觀上一下子就和傳統書法拉開了極大的距離。若以此來看,則當代書法在自己的“非傳統”過程中要以“碑學”與民間書跡為重,就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了。道理很簡單:要創造書法藝術的崇高美,所必需的是“碑學”和民間書跡之中那些粗放的、雄肆的、奇詭的、豪宕的、稚拙的、潑辣的、真率的、自然的……以至那些充滿了野性與荒誕意味的東西,而不是傳統書法之中的那些精致的、纖巧的、嫻熟的、嚴謹的、含蓄的、流麗的、平淡的、無為的內容。所以,重“碑學”與重民間書跡,也是為了這崇高美的創造的。
第四,重視覺感受輕心靈內涵的方麵。眾所周知,傳統書法所追求的最高理想境界,是那種中和性質的溫柔敦厚、平淡天成之美,所謂“不激不厲,而風規自遠”,“漸老漸熟,乃造平淡”。這種美的表現的本質特征,就在於外在形式的平平常常、平淡無奇與內含底蘊的豐厚多彩、韻味無窮。因而可以說,這乃是一種重心靈內涵而輕視覺感受的美。所以傳統的書法欣賞活動,就從來也不是什麼視覺性質的衝擊和震撼活動,而隻是一種心靈性質的品味與體驗活動。但當代書法中的情況就大不相同了。當然,今天人們也並沒有否認心靈內涵對於書法藝術的生命攸關性質,但卻曠古空前地將書法藝術的視覺感受性質置於一個更為顯赫的位置了。這就是近些年來人們作為書法藝術的必備條件之一所一再強調、一再強化的那種“視覺衝擊力”和“視覺震撼力”。盡管人們大多是結合著所謂的展廳效應來談論這些問題的,但在我們看來這卻絕不僅僅是個與展廳效應有關的局部問題,而同時是個與當代書法的總體藝術追求和發展趨向有關的全局問題。也就是說,當代書法已經從總體上實質性地將書法藝術的視覺感受,置於一個比其心靈內涵更為重要與關鍵的位置了。
第五,重藝術性輕文字性的方麵。中國書法從文字書寫發展演變而來,且必須以文字書寫為載體。這種客觀狀況使傳統書法主要是文字書寫性質的,亦即在這裏構成書法藝術的生命機體的,主要是文字性的方麵,其次才是藝術性的方麵。惟其如此,所以書法藝術與通常的文字書寫之間才始終沒有明確的界限;所以絕大多數傳統書法作品才原本都是實用性質的文字書寫(自明代而降純觀賞性質的書法作品才逐漸多了一些)。當代書法是要徹底改變這種狀況的。而進行這種改變的具體方法和途徑,便是盡可能地強化書法藝術中那藝術性的方麵,同時盡可能地弱化文字性的一麵。而在當代社會中毛筆書寫的實用書寫功能的幾近完全喪失,也恰逢其時地為這種“強化”和“弱化”追求提供了一個從未有過的曆史機遇與廣闊空間。因而對於當代書法而言,它根本就不是什麼實用功利性質的文字書寫,而是名正言順、獨立自由、堂堂正正的書法藝術。它在這裏所追求與表現的主要是自己的藝術風采和美學品位,那文字書寫的載體性質已經不那麼令人關注了。
三
黑格爾說過:“美就是理念的感性顯現。”這一論斷作為對美的存在本體的一種哲學界定,的確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但若從藝術形態與藝術觀念之間的內在關係的層麵來看,那就是完全正確的了。所以任何一種藝術形態,都必然是也隻能是一定的藝術觀念的一種“形象顯現”(或曰外在表征)。由此可見,當代書法的“非傳統”性質的上述種種具體表現形態,毫無疑問都是相應的觀念意識亦即相應的美學觀念和藝術觀念的一種“形象顯現”。也就是說,是我們的當代書家們首先具備了那種“非傳統”性質的觀念意識,然後才“意到筆隨”地創造出當代書法的那種“非傳統”性質的種種形態特征的。那麼,這樣的觀念意識又包括哪些內容呢?在我們看來,在這裏唱主角的,主要是下述幾個方麵的內容。
第一,是一種竭力強化與突出中國書法的藝術品格的“藝術自覺”意識。這就是要直截了當、明明白白地告訴人們,中國書法是藝術而絕對不是什麼普普通通的文字書寫,亦即要為中國書法爭得一個堂堂正正的藝術名分。中國書法在存在、發展了近兩千年(自漢末魏晉中國書法的真正藝術“自覺”算起)之後的今天還要為了自己的藝術名分而奮鬥,這自有其客觀的必然性。這就是:它那與文字書寫的“一體”性質,使它從來也沒有與普通的文字書寫真正劃清過界限,從而就使其後的絕大多數人幹脆將它作為普通的文字書寫來對待了。所以,自當代書法真正實現自己的“時代自覺”(亦即真正意識到自己必須具有相應的當代特色)開始,它就十分清醒、真切而強烈地“自覺”到強化與突出自己的藝術品格的極端重要性了。而突出與強化自己的藝術品格的必由之路,便是通過盡可能地突出與強化自己的機體之中那藝術性的一麵,而讓自己從直觀上亦即從具體的形象特征上和普通的文字書寫拉開明顯的距離。顯而易見,在這種觀念意識的指引之下的藝術實踐,就必將是“非傳統”性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