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在人們審美觀照的靈光之中,是不存在完全沒有什麼意義內涵的純形式的。然而,因為我們在此所說的這種“純形式”並不是其書寫者的一種創造物,而僅僅是其原創者亦即他人的一種創造物,因而人們在對它的審美觀照中所能審美觀照出的,也就隻能是和他人相關的一些意義內涵,而並不是與其書寫者相關的什麼意義內涵。而且,伴隨著人們的紛紛“追逐”與“模仿”,這些原本屬於他人的意義內涵,也會被淡化得微乎其微,甚至被歪曲得麵目全非。惟其如此,所以在我們看來,無論從表現自我的美學層麵上來看,還是從反映時代的美學層麵上來看,這種“純形式”所具備的價值和意義,都是無足輕重的。
另外,因為這種“純形式”隻是對他人的某種形式特征的“追逐”與“模仿”,所以這種“純形式”在風格化方麵的基本特征之一,便是共性多於個性。因而,盡管這種“純形式”的製造者成千上萬、人數眾多,但他們的風格特征卻總是會給人一種“千紙一類,一字萬同”之感。這和任何藝術創作都必須具備的那種個性突出、不可重複性質,也屬南轅北轍。所謂“流行書風”中的情況,便是這樣。人們之所以將某些東西統歸於“流行書風”的範疇之中,原因之一便是因為這些東西在風格形態上存在著共性多於個性的特征。當然,在當代書壇上,“流行書風”隻是純形式問題的一個最集中、最突出的表現形式。除此之外的“純形式”問題,也還是多種多樣、普遍存在的。在我們看來,凡是存在著對某種藝術形式的單純“追逐”與“模仿”的地方,便都是存在著純形式的。
還有,在我們將那種“追逐”、“模仿”性質的東西稱作“純形式”的時候,並非完全沒有考慮到這樣一種情況,就是:即便這種“純形式”是“追逐”與“模仿”性質的,那也總會多多少少地表現出其“追逐”與“模仿”者的某些特征。是的,這裏的確表現著這種特征。然而在我們看來,從量的方麵講,由於這種特征的所有者們是以“追逐”與“模仿”他人為首務的,因而這種特征充其量也就隻能是多多少少地存在著一點點罷了,實無足輕重。而且,從質的方麵講,當這種特征的所有者們在以“追逐”與“模仿”為首務的心態之中進行藝術創作的時候,他們所能實現的藝術表現的客觀性和真實性,是要大打折扣的。眾所周知,這“追逐”與“模仿”本身,就是和藝術表現的自我性質針鋒相對的。所以在這種特征之中,也不大可能反映出其所有者們的心靈世界的較為本質的東西。惟其如此,所以當我們在此談論“純形式”問題的時候,才將這種特征忽略不記了。
那麼,這種“純形式”問題之所以能夠在當代書法藝術創作中大行其道的原因,又是什麼呢?我們認為,這總體性的原因在於當代書壇的整體文化素質太低,而其具體的表現則主要在如下兩個方麵。首先,是因為文化素質太低而不能真正理解書法藝術的本體性質,從而無法理解在藝術創作上“追逐”與“模仿”他人是一件徒勞無功的事。若真正看清了書法藝術的心畫本質,也就不會再去“隨人腳踵”了。其次,是因為文化素質太低而在藝術創作上急功近利、急於求成。眾所周知,藝術創作從來就是一個功到自然成的領域,而不是一個可以急功近利、急於求成的領域。在這裏尋求什麼急功近利、急於求成,實在也是一種自欺欺人之舉,是永遠也不會走向最終成功的頂點的。因而,那些文化素質較高從而能夠比較正確而深入地看清書法藝術的性質和規律的人,是永遠也不會在這種自欺欺人之舉上用工夫與下氣力的。因而這一問題的最終解決,也就隻能等到整個書壇的文化素質有了總體性的提高的時候了。
當然,在人們審美觀照的靈光之中,是不存在完全沒有什麼意義內涵的純形式的。然而,因為我們在此所說的這種“純形式”並不是其書寫者的一種創造物,而僅僅是其原創者亦即他人的一種創造物,因而人們在對它的審美觀照中所能審美觀照出的,也就隻能是和他人相關的一些意義內涵,而並不是與其書寫者相關的什麼意義內涵。而且,伴隨著人們的紛紛“追逐”與“模仿”,這些原本屬於他人的意義內涵,也會被淡化得微乎其微,甚至被歪曲得麵目全非。惟其如此,所以在我們看來,無論從表現自我的美學層麵上來看,還是從反映時代的美學層麵上來看,這種“純形式”所具備的價值和意義,都是無足輕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