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火地晉(十五)(2 / 3)

占天時,晴朗,巳、亥日雨。風動雨生,風發雨息,巳、亥日晴。

風水:後麵兩小山峰,前山遠,左右有田。

前有兩墓,若無墓則近香火處,或有叉路,九五動,主有人侵害風水,須調整後方吉。

家宅:有二人上卦,或進人口,但門破不正,宜整頓。有二姓同年人,近廟宇寺觀同居,左右有窟穴。

生育:若非第三胎,當雙生,或男子,應申、子、辰日。生女,秋夏占則生男。申、子、辰日占,九五動,主有損傷。

婚姻:若非二處,即有二人說媒,有一中年女人說方成。先難後易,有二人說合,男婦為同年生。愛情不專一,犯桃花煞行人:二人同行,一人不足,欲行不行,中途遇一人言說,即憂愁。有二人陪在途中,若無口舌,亦有虛驚。宜二人同行,急無功,宜緩,必有口舌是非,不利北方。

求財:不可獨求,須用二人,雖反複終得。

不可獨發,宜二人同求。

遺失:神廟邊向北,木橋邊人家尋。失物在竹林牆河邊,或在箱櫃,或穴內。

疾病:寒熱頭痛,上熱下浮,食欲不振,精神恍惚,往西南方求醫,並應防女人產災。腹足風疾,氣蠱血毒,心腹疾痛,宜往西南方求醫。

文書:貴人相助,有文書之喜。文書印信遂心,應酉、亥、日時。

詞訟:二人官司,內外不和,自身不可動,終能得理。有金字旁貴人中間調和,訟自散。

宜和。

田蠶:中收。大熟。

求官貴:有小人阻撓,須托人方遂。未遂,先難後易,逢酉、亥、月、日有文書印信。

捕盜:東南方,或近墓處,有一人同在。在西北方墳墓處,或近廟,卯、酉日見。

求事:急進定能成功,或用他人尋求方遂。

宜急不宜遲,逢酉、亥日文書印信方動。

總運勢:逢牛、虎、兔、大龍、蛇、、馬、羊年升官發財,春風得意。逢雞、兔年犯小人,破財,官非口舌,訴訟。氣抑,四肢麻木,關節疼痛。

旺運方:以卜筮地往東北方、東方、東南方、南方、西南方是升學、事業、經商的旺運方。

問子女:一男。

問壽:30歲有災,行善積德,100歲壽終正寢。

第442卦 火地晉變兌為澤

火地晉(離上坤下 屬金遊魂 內外伏藏)

官鬼巳火————

父母未土— —

兄弟酉金————世

妻財卯木— —

官鬼巳火— —

父母未土— —應

伏神 飛神

壬午火 己酉金

圖解:有一文字破,主不全;官人掩麵,主悲傷憂愁,地下有一球,說明事沉;一雞口銜秤杆,說明雞鳴有準;枯樹開花,說明晚而發跡;鹿含書,說明有任命文件;一堆金寶,說明有財有利。為龍劍出匣之卦,以臣遇君之象。

朱熹曰:晉,進見;康侯、安國之侯;蕃庶是繁多。一天三次接見諸侯,賞賜許多寶馬。

評解:晉為前進,諸侯晉見天子褒獎。上卦離為日,下卦坤為地,太陽普照大地,萬物柔順依附之象,忠於職守的人,就能晉升。此卦為司馬進策卜得,後果為相。

兌為澤(兌上兌下 屬金八純 內外出現)

父母未土— —世

兄弟酉金————

子孫亥水————

父母醜土— —應

妻財卯木————

官鬼巳火————

伏神 飛神

丙寅木 丁未土

圖解:坐看一擔,因勞苦而息;月在天邊,乃團圓之意;一秀才登梯,為步入蟾宮之意;一女子立於盒子邊,主娶和合;文字上箭,鄰薦之義。江湖養物之卦,天降雨澤之象。

朱熹曰:古代舉行享祀,堅守正道,喜悅亨通,筮遇此卦,記之為亨,所占者利,故曰利貞。

評解:兌,為喜悅,又為澤,澤中之水可以滋潤萬物。此卦為唐三藏去西天取經卜得之卦,乃知必能成功。

六甲旬斷:子旬,福德空,本宮無氣。

戌旬,兄弟空,求財吉。

申旬,父母世空,求財無利。

午旬,鬼空,身吉,病訟不利。

辰旬,財空,求財費力。

寅旬,印空,事業反複。

日六神斷:八純上爻未士父母持世。

甲乙玄武持世,財合身,主陰私財物。

丙丁青龍持世,鬼合身,舉事主有先後得。

戊己朱雀持世,遷升,有婚姻、文書之喜。

庚辛酟蛇持世,憂恐。

壬癸白虎持世,外親屬病。

十天幹斷:甲、丙、戊、庚、壬日卜,暫時之平靜,後必有塞。

乙、丁、己、辛、癸日卜,能功成名就,但有口舌之憂。

春吉、夏凶、秋吉、冬疾病。

十月卦。

此卦唐三藏去西天取經,卜得之,乃知必歸唐國。

判曰:“兌者,兌也。澤潤萬物,恩惠兆民,居上愛下,悅而忻忻,利有攸往,無不利貞。

原義:兌:亨,利貞。

含義:兌為喜悅,和悅。和悅相處之道。

《易林》晉變兌原文:東方孟春,乘冰戴盆。懼危不安,終失所歡。

注釋:兌為歡,離為安,巽為所,坎為冰,震為孟春。

譯文:東方是早春的象征,腳踏冰霜頭頂盆,害怕有危險因而心中不安,終於失去所歡樂。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譯文:兌者說也,意思就是悅,陽剛居中而柔和處外,足以使人和悅相處,並利於持守正道,上順於天理之正,而不應於人心之公。

剛中而柔外,陽剛居中,有忠心誠實不虛偽之象,陰柔在外又象征對外待人接物柔和遜順而不相遇。這肯定給人帶來喜悅,大家和悅相處,故無所不利,無所不亨。

剛中誠信則順乎天理,柔外和順則應乎人心。孔子在這裏非常精辟地闡述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相處的原則,統治者若能平等待人,做人民的公仆,與百姓和悅相處,則百姓忘勞忘死,無悔無怨。如淩駕於人民頭上,甚至魚肉人民,欺公罔法,那就悅失其道,不正大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