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住臉,齊鑫漸漸笑了起來,而指縫裏卻落下了晶亮的淚滴。
這算是對他當年做錯事的報複嗎?
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所謂的老天的存在,在舉頭三尺處看著紅塵中苦苦掙紮的眾生,記下人們的原罪。
他跟阿道夫說的他也體會過那種過人的溫暖,並不是假話,那時的他僅僅十七歲。
十七歲的普通少年可能還整日埋頭在高中的繁重課業中,而他們這種人,十七歲已經足夠享受那些大人們留給他們的庇護,甚至變本加厲地為自己謀取更好的享樂。
那一年,他第一次體會到男人的“樂趣”,而對象是一個隻有十四歲的男孩。
稚嫩,驚惶,卻無力抵抗。
圈子們一起玩樂的朋友把其扒了褲子帶到他麵前,笑著戲言,“這麼大,你還沒開葷,是不是不行啊?”
本是衝動的年紀,又涉及到自己的麵子,幾乎是立時,他就拉了男孩過來,然後不顧對方的哭叫,開始證明自己的“能力”。
而旁觀的人的笑聲、口哨聲,好似忽然變成了一種助興的藥。
到最後,他都不知道,是為了自己在機械地運動,還是為了看著的人那滿臉的欽羨和嫉妒。
齊鑫的手狠狠掐入了掌心,卻仍是自虐般地接著去回想……他的當年……
那些像疤一樣,隻是想起就會鮮血淋漓的過往。
15 陽光很冷 [本章字數:1902 最新更新時間:2013-07-09 11:04:47.0]
有些事不知道是不是做過一次就會習慣,就像年輕人多餘的精力一樣,再多的發泄也覺不出滿足來。
那次後,他沉默地隨了“朋友”們的大流,成為男孩主人中的一個。
而男孩的掙紮和反抗在他們這類人的眼中,小小的幾乎都可以忽略不計。
甚至,對方越是痛罵,越是激起了一些人暴虐的情緒,和性趣。
很快,說不上是一個月還是更短的時間,男孩生了場很重很重的病。
可不幸地是,年輕人的天真讓他們根本不懂得什麼叫“適可而止”。
他再次見到男孩是隔著厚重的鐵窗,一個外麵,一個裏麵。
“故意殺人罪”,哪怕未成年,也難逃嚴懲。
因著年齡,男孩隻被判了二十年,但是他再見對方時,那個曾經像隻小兔子一樣的人,已經失了常。
一邊往下拽著破爛的囚衣,一邊喃喃著,“你來吧,我真不會拿刀捅你的”。
對方殺人的情景他並沒有看到,而後僅僅是聽說,竟有種喘不過氣來的感覺。
被殺的是小他一歲的李家少爺,那個人一向欺負男孩欺負的最狠,同時對男孩有種近乎病態的執著。
據說,當時李洛身上的傷並沒有傷到要害,他的死因是因為被傷到後,自己一個人來到樓下偷偷給另一個朋友打電話求幫助時,失血過多造成的。
齊鑫後來見到了對方死前站著的地方,鮮紅的國旗下,整個旗台都被鮮血浸紅了。
見到那紅色的土地時,他忽然想不通,一個人怎麼能流那麼多的血呢?
他看到李洛生前最好的兩個朋友跪在那紅色的旗台上痛哭,卻有種隔了霧的感覺,模模糊糊,一點真實感也沒有。
怎麼,怎麼會死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