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王樂平第一次帶給我受傷的感覺,我沒有想到,會是那麼的疼痛。

兩分鍾後,阿朵的電話又來了:“親愛的來聽歌吧,我請了一支很棒的樂隊。”

我換上我心愛的淑女屋的長裙,紮好我的麻花小辮。準備到阿朵那裏去放鬆放鬆,我的裙子是我二十歲生日時我爸爸送給我的禮物,王樂平曾在那藍色的裙擺下徹底的臣服,無數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著我,手溫熱地繞過來,然後喃喃地說:"嘉璿嗬嘉璿,你迷得我暈頭轉向啊。"

這場愛情裏,一直是我得意非凡。

吃了豹子膽的王樂平讓我所有的驕傲都跌到了穀底。

我給自己抹上暗紅色的口紅,唇變得厚嘟嘟的。眉則描得更細一些,有一點點腮紅也不錯,再撲上一點亮亮的粉,帶著一個鮮活起來的自己,我走進了“舊”。

我有些招搖地進去,門推得嘩啦一聲響。裏麵燈光灰暗,人影搖動。阿朵很快發現了我,迎上來說:“哇,今天應該在門口為你立個牌子!”

“什麼牌子?”我疑惑。

“內有天仙,凡夫俗子不得入內嗬。”她笑得什麼似的,問我:“這麼漂亮穿給誰看呢?”

“自己看。”我在吧台旁坐下說:“我要喝酒。”

“因為王樂平?”阿朵說,“你有點出息行不?”

“少廢話!拿酒來。”

阿朵歎氣。給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種。看冰塊在金黃色的液體裏浮遊,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時代的眼睛。我把我一生最芬芳的時光全給了王樂平,青春像流水一樣從他手裏晶瑩掠過,他掠奪掉最可口最純美的東西,留給我的是最幹枯的不再開花的感覺。

悔。

我仰起頭來,一口氣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鹹鹹的,像眼淚。於是又喝一口,阿朵想來拉我,我把她一推說:“是朋友你就別來煩我!”

“罷了罷了,今天就讓你瘋會兒。”阿朵說:“樂隊的主唱棒極了,我去讓她給你唱首歌治治你的傷。”

阿朵真能,不知道從哪裏請來這樣的樂隊,那女孩短發,一臉冷漠的表情,聲音卻猶如天簌,她開始唱一首叫《Hey Jude》的英文歌,那是阿朵和我在大學時代最喜歡的一首英文歌,我記得孫燕姿在她的自選集裏也唱過。在我們招招搖搖的學生時光,我和阿朵曾經一人耳朵裏塞一個dishman的耳塞,手挽著手唱著這著歌肆無忌禪地穿過師大開滿鮮花的校園和灑滿銀色月光的小路,特別是到了最後副歌NANANA的部分,我們更是旁若無人,步伐猶如舞蹈般輕盈和誇張。

第九章(3)

回想那時,愛情真是一件美麗的花衣裳。隨我們的心情,想穿就穿,不想穿就掛起來曬太陽。

人,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

Remember to let her under your skin,

Then you''ll begin to make it

Better better better better better better, oh.

……

Better better better better better better, oh.……多麼好聽的歌,我忍不住輕輕地跟著哼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