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負責監視銀座高田律師事務所的吹田見習警部給搜查本部掛來了電話。
“現在高田律師出現了,從他拿著手提包的信況來看,好像是沒回家直接到這兒來
的。”吹田的聲音很緊張。
“一個人嗎?”
“一個人。怎麼辦?”
“先同他一起到醫院辨認屍體,然後到這裏來。明白了嗎?要有點禮貌,好好地對
他講,因為一來他是有名望的律師,二來他不是嫌疑犯。”十津川回警說。
兩小時後,高田從醫院來到搜查本部,十津川站起來迎接他。青木說高田穿的是藏
青色雙排扣西跟,但現在是一身輕裝,一件薄毛衣和一套普通的西裝,大有精明強幹的
少壯律師之感。
這對手好像夠厲害的啊,十津川邊估量邊請對方坐下。
“怎麼祥,是在藍色列車上見過的女人嗎?”
“非常相似。”
高田這麼說了以後,沒向十津川打個招呼便取出了香煙。而十津川兩眼直盯著高田
的麵孔,問:“您是說非常像,但不是?”
高田點著香煙,像要岔開十津川的問話似的,嘴裏吐出青煙來。
“怎麼,您認為是另外一個人?”十津川再次發問。
高田微微一笑,“我隻注重事實。”
“不能說得具體些嗎?”
“我是在三月二十七日乘坐了下行《隼鳥》號,並且遇見一位美人。因為她是個很
有魅力的女人,所以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連她的服裝也記得非常清楚。西鹿兒島
是《隼鳥》號列車的終點站,我在那兒下車。下車時我看見了她,這是事實。所以,剛
才見到的屍體雖然長得很相似,但不能不考慮是另外一個人。”
“您記得一位叫青木的周刊記者嗎?”
“青木?啊,記得。他給了我名片……”“聽說是您把他忘在餐車上的照相機送到
餐車出納員那兒的?青木對照相機能找回來很高興,但他對有人不知在麼時侯取走了他
裝在相機裏的膠卷一事卻很氣憤。”
“難道說是我取走膠卷的?”高田風趣地一笑。
“青木記者懷疑是您。”
“那就不好辦了。我沒有理由非於這種事不可。”
“據他說,因為膠卷上拍了那個女人,所以才被人取走的。”
“是說我因為嫉妒才幹這種事的?”高田又風趣地笑了笑。
“他沒這麼說。青木記者看了屍體後,證明是藍色列車上的那個女人。”
“那當然了。”
“為什麼呢,”
“因為非常相似,他這樣認為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可是,這位記者不知什麼時侯下
車了,也許是中途下的車。列車到西鹿兒島後,我等在檢票口那兒想和他再聊聊,可他
一直沒出現。如果他到了西鹿兒島看到那個女人下車的話,他不是就會知道屍體雖然很
相似,但卻是另一個人了嗎?”
“青木記者似乎被人灌了安眠藥,在岡山站被弄下了《隼鳥》號列車。”
“噢?”
“在這之後,他又被人移入晚一小時十五分的《富士》號列車上,並在門司站被人
弄下車扔在站台上。”
“這是編造的吧?”
“不,是事實。”
“可是警察先生,是誰,為了什麼才幹這種蠢事呢?把一位記者移入另一趟列車上
是出於不得已吧?”
“理由我們也不清楚。總之,青木記者的奇妙遭遇卻是事實,他到岡山站證實去
了。”
“請稍等一下。”
“什麼事?”
“藍色列車在岡山站不是不停車嗎?我記得是這樣。”
“我們看時刻表也是這麼想的。實際上,青木記者證實了在那兒停車,叫做規定停
車,是為了司機交班和裝卸貨物而停車的。”
“是嗎?這是個新發現,我倒沒注意。”
“《隼鳥》號在那兒停車是半夜兩點二十五分,您大概翌睡著呢。”
“也許如此。”
“您是利用休假去西鹿兒島嗎?”
“偶爾想悠閑地享受獨自旅行的樂趣,我一個人到南九州去轉了轉,直到昨天才回
來。”
“還記得住過的飯店或旅館嗎?”
“難道懷疑上我了?!”
高田笑著問,然而十津川卻沒有笑,“我們認為多摩河發現的死者就是藍色列車上
的女人。”
“我不相信。有證據嗎?”
“證據是有的。”
“什麼樣的證據?能讓我聽聽嗎?我想,既然被當成嫌疑犯,我當然有權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