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恩和複仇(1 / 3)

報恩和複仇

中國古代的法律。對於私相複仇,並不一概嚴禁。禁止複仇的法律條文可能出現在紀元前後,至東漢,複仇已為法律所禁止,魏晉南北朝禁之最嚴,明、清時期的律例則相對寬容,有時還鼓勵血親複仇。

“報恩為豪俠,死難在橫行”,快意恩仇,恐怕是絕大多數人的理想,武俠小說之所以大行於世,恐怕也跟快意恩仇有極大的關係,由此,今天的讀者與古代的俠客融二為一。俗語說“唱小旦的哭瞎了眼,替古人擔憂”,這是進入了角色。今人讀武俠小說,也多把自己置換進書裏,變成了俠客。殊不知,在“快意”的同時,作為現代人的品格在逐漸地減少,而愚昧的一麵卻在悄悄地增長。因為快意恩仇畢竟屬於初民的時代。

中國人的“複仇”情結,源於初民的社會觀念。在古人看來,殺人並不是對社會的犯罪,僅是對某個個人或具體家族的傷害,所以國家往往並不包攬這類案件,有時隻起調解作用,而個人的複仇,卻往往被看成是正義的行為,複仇者本身也受到尊崇。《孟子》裏有一個著名的故事,很能說明這一問題。故事說舜的父親殺了人,為了使父親逃避尋仇和法律的製裁,作為天子的舜竟然“棄天下猶棄敝屣”,背著父親逃到東海之濱隱居起來。依此類推,舜的父親若被人殺,那舜必定要手刃仇人而後快。問題尚不止於此,孟子認為正是因為舜能行大孝。所以才能推家及國,有做天子的資格。

公元前300年至前284年時,昭王為了報仇,在經過了多年的處心積慮的準備以後。就派上將軍樂毅率燕、秦、韓、趙四國之兵伐齊,魏國亦遣兵助燕。齊國大敗,失掉了七十餘城池。後來齊襄王立,齊國用反間計使燕惠王撤換了大將樂毅,齊將田單以火牛陣在即墨破燕複齊。魏國恐齊國報複,便想與齊國修好。

齊襄王十四年(公元前270年),魏王同相國魏齊商議,派中大夫須賈出使齊國,以通友好。魏國的辯士範雎跟從須賈前往。範雎是魏國大梁人,能言善辯,報負遠大。曾遊說諸侯各國,本來欲事魏王,因為家貧,無法使人通達國君,便投在中大夫須賈門下,被用為家臣。齊襄王聞範雎善謀口利,頗有奇才,便想結交他,就派人賞賜範雎美酒及黃金十斤,以示拉攏。範雎不敢接受,婉言相辭。須賈是個十分狹隘的小人,他得知以後,十分生氣,遂疑範雎通齊。須賈在齊逗留數月,齊襄王待之冷漠,沒有任何結果,隻得返回。

須賈無功返魏,心裏非常窩火,越發遷怒於範雎,便對相國魏齊說:“範雎私下通齊,將魏秘事告齊,齊王賜範雎美酒及黃金,使得這次出使沒有成功。”魏齊聞之大怒,令家臣擒了範雎拷問,令其招認通齊之罪。範雎連連呼冤,以口相辯。魏齊越加憤怒,喝令家臣:“為我笞殺此奴,以絕後患。”家臣舉鞭亂下,將範雎牙齒打落,血濺滿麵,肋骨打折。範雎見無法伸冤,就口吐白沫倒地裝死。家臣報與魏齊,魏齊親自下視,見範雎遍體鱗傷,肋斷齒折,倒於血泊中不動,罵道:“通敵者隻此下場!”遂令家臣以葦席卷其屍體,擲於廁所中。魏齊複與賓客們飲酒作樂。賓客飲酒至醉,接連便溺於範雎身上,故意糟踏、侮辱範雎,以警戒他人。

過了許久,範雎從葦席中張目偷看,見隻有一名看守在旁,便對看守道:“您若能救我出去,定以重金相謝。”看守貪利,對範雎道:“你可仍然裝死,我入稟。”看守人報魏齊說:“範雎死屍腥臭熏天,應予丟棄。”時魏齊喝得酩酊大醉,遂答道:“可棄之於荒郊野外。”範雎於是得以逃脫。魏齊酒醒,後悔前言,忙派人四處尋找,但已經找不到屍首了。

魏人鄭安平與範雎交誼深厚,遂帶範雎逃匿,為防人耳目,範雎改名為張祿。此時,秦昭王派遣使臣王稽出使魏國。鄭安平得知,扮為士卒,伏侍王稽,討得了王稽歡喜。王稽問鄭安平道:“汝能舉薦魏國的賢才同我一起入秦嗎?”鄭安平答道:“我家鄉有叫張祿的人,機敏善辯,精通治國方略,是個舉世無雙的人才,如能入秦,可展其雄才。”王稽大喜,忙令召來相見。鄭安平又說:“其人在魏遭仇人陷害,不然,早已仕魏了。白日相見,恐仇人加害。”王稽說:“夜晚可引他前來相見。”範雎遂於夜晚悄悄拜見王稽。王稽見其口若懸河,出言不凡,知其確實有才能。便說:“先生肯與我西遊於秦嗎?”範雎應允。王稽遂與範雎相約:“數日後在三亭岡南麵會見,然後一起入秦。”王稽在魏辦完了事,便悄悄帶範睢西返秦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