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糾正了以往的“左”傾錯誤思想,做出了實行改革開放的重大決策,發展社會主義經濟成為建設社會主義的核心任務,這也為私營經濟的再度萌芽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1981年7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幹政策性規定》首次提出了可以發展城鎮個體經濟,但也做出了許多限製:其一,個體經濟未經批準一律不得營業;其二,對個體經濟的人數進行了嚴格的限製。而1982年黨的十二大強調國營經濟主導地位的同時也提出了發展多種經濟形式的問題,鼓勵勞動者個體經濟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適當發展。盡管在改革開放初期沒有否定個體經濟,但政治上對私營經濟的發展仍舊持觀望態度。這主要表現在1983年中共中央1號文件《關於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幹問題》要求對有雇工的私營經濟,采取“不宜提倡、不要公開宣傳,也不要急於取締”的方針政策。
在政治觀察初期,個體經濟的快速發展也為私營經濟贏得了更為寬鬆的政治環境。1987年黨的十三大進一步提出在以公有製為主體的前提下繼續發展多種所有製經濟,並在政治上把私有經濟一定程度的發展定位為公有製必要和有益的補充;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提出了國家保護私營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然而1989年受經濟政策和政治意識形態爭議的影響,關於私營經濟發展的政治環境發生了變化,一些諸如“私營經濟是資產階級自由化的社會基礎”、“發展私營經濟是搞私有化”等觀點開始出現,整個社會意識形態和政治環境開始對個體經濟發展極為不利,並使個體經濟受到重創。
但這種不利的局麵並沒有持續很長時間,1992年初鄧小平同誌在南方談話中提出的“三個有利於”標準再次為處於政治觀望期的私營經濟發展掃除了思想障礙。同年10月,黨的十四大提出了以公有製(包括全民所有製和集體所有製)為主體,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為補充,多種經濟成分長期共同發展的經濟綱領,再次肯定了私營經濟發展的貢獻。
3.民營經濟發展的政治肯定期(1993年-2007)
在1992年之後,民營經濟不斷在政治上得到認可和肯定,中國民營經濟發展逐步進入政治肯定期。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首次提出了國家要為各種所有製經濟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創造條件,對各類企業一視同仁。盡管私營經濟仍舊是公有製的補充,但是政治上首次提出了賦予私營經濟平等的競爭環境。而1997年黨的十五大除了再次提出依法保護各類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環境外,首次提出了“非公有製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要繼續鼓勵、引導,使之健康發展”。顯然,從黨的十五大報告可以看出,民營經濟不僅僅是公有製補充的“配角”,而是與公有製平起平坐的“主角”了,政治地位再次得以提升。而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再次強調非公有製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並提出了“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方針。此後,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再次重申了“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政治綱領。由此可見,在黨的意識形態中,私營經濟取得了與公有經濟幾乎同等重要的地位,民營經濟發展進入政治充分肯定期。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糾正了以往的“左”傾錯誤思想,做出了實行改革開放的重大決策,發展社會主義經濟成為建設社會主義的核心任務,這也為私營經濟的再度萌芽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1981年7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幹政策性規定》首次提出了可以發展城鎮個體經濟,但也做出了許多限製:其一,個體經濟未經批準一律不得營業;其二,對個體經濟的人數進行了嚴格的限製。而1982年黨的十二大強調國營經濟主導地位的同時也提出了發展多種經濟形式的問題,鼓勵勞動者個體經濟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適當發展。盡管在改革開放初期沒有否定個體經濟,但政治上對私營經濟的發展仍舊持觀望態度。這主要表現在1983年中共中央1號文件《關於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幹問題》要求對有雇工的私營經濟,采取“不宜提倡、不要公開宣傳,也不要急於取締”的方針政策。
在政治觀察初期,個體經濟的快速發展也為私營經濟贏得了更為寬鬆的政治環境。1987年黨的十三大進一步提出在以公有製為主體的前提下繼續發展多種所有製經濟,並在政治上把私有經濟一定程度的發展定位為公有製必要和有益的補充;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提出了國家保護私營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然而1989年受經濟政策和政治意識形態爭議的影響,關於私營經濟發展的政治環境發生了變化,一些諸如“私營經濟是資產階級自由化的社會基礎”、“發展私營經濟是搞私有化”等觀點開始出現,整個社會意識形態和政治環境開始對個體經濟發展極為不利,並使個體經濟受到重創。
但這種不利的局麵並沒有持續很長時間,1992年初鄧小平同誌在南方談話中提出的“三個有利於”標準再次為處於政治觀望期的私營經濟發展掃除了思想障礙。同年10月,黨的十四大提出了以公有製(包括全民所有製和集體所有製)為主體,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為補充,多種經濟成分長期共同發展的經濟綱領,再次肯定了私營經濟發展的貢獻。
3.民營經濟發展的政治肯定期(1993年-2007)
在1992年之後,民營經濟不斷在政治上得到認可和肯定,中國民營經濟發展逐步進入政治肯定期。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首次提出了國家要為各種所有製經濟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創造條件,對各類企業一視同仁。盡管私營經濟仍舊是公有製的補充,但是政治上首次提出了賦予私營經濟平等的競爭環境。而1997年黨的十五大除了再次提出依法保護各類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環境外,首次提出了“非公有製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要繼續鼓勵、引導,使之健康發展”。顯然,從黨的十五大報告可以看出,民營經濟不僅僅是公有製補充的“配角”,而是與公有製平起平坐的“主角”了,政治地位再次得以提升。而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再次強調非公有製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並提出了“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方針。此後,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再次重申了“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政治綱領。由此可見,在黨的意識形態中,私營經濟取得了與公有經濟幾乎同等重要的地位,民營經濟發展進入政治充分肯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