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轉移人口遷徙和居住自由權利保障問題(7)(1 / 3)

然而麵對中國的非市場經濟模式的城鄉二元戶籍製度的存在,一些專家學者卻以恐怕打亂相對穩定的社會秩序為借口而遲遲不提出具體有效的戶籍改革方案,一些權力在手的官員和部門也為了保護既得利益對可行的改革方案遲遲不去推行。有相當一部分人頑固地認為,中國目前城鄉之間差距太大,不宜實行遷徙自由。他們認為由於城鄉存在巨大的差距,實行遷徙自由,必然導致農民大量地湧入城市,使城市問題進一步複雜化,因此主張暫緩戶籍製度改革,認為城鄉戶籍的劃分、大城市人口的控製、農村人口遷往城市的限製,在相當長時期內不可能改變與取消,隻有當城鄉發展相對平衡時才能實行遷徙自由。反對實行遷徙自由,主張限製農民進城的如下觀點都是站不住腳的:

一是認為由於城鄉差距太大,實行遷徙自由,農村人口大量湧入城市,會導致城市的無限擴張與城市病。其實,城市的無限擴張是不可能的,從世界各國的城市化經驗來看,城市的無限擴張的情況並沒有發生。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城市的增長過程本身會產生製約城市膨脹的機製,例如城市擴張導致的規模不經濟,地價上漲,生活費的上升等。城市病有可能出現,但完全可以通過加強管理加以克服,而且從宏觀和發展的眼光看,城市不僅是“生產有效率”,也是“生態有效率”的居住方式。城市人均占用土地資源大大低於農村,城市化隻會提高土地的使用率,減少土地的消耗,而城市的規模也使環境的治理更加有效。對於中國這樣一個人口密集、耕地資源緊缺的國家,城市化具有重要的生態效益。

二是認為農村勞動力進城會導致城市居民就業的緊張。農民進城會加劇城市就業的競爭,但是我們不能以此來限製農村勞動力進城。在社會主義製度下,我們無法解釋通過束縛農民的遷徙自由、犧牲農民利益來保護城市居民利益的合理性。其實農民進城本身蘊含巨大的商機,大量低成本的農民工將大大提高城市的發展效益。農民進城將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隻會加劇就業競爭,而不可能導致就業環境的惡化。

三是認為農民進城將會破壞城市的治安,有大量農民工犯罪為證。農民工犯罪,一方麵是由於他們缺少經濟來源,另一方麵是由於城市居民對他們的歧視,從根源上看是由於城鄉隔離的身份製度所造成的。解決城市治安問題,從根本上講,必須把農民工看成城市的居民。如果越來越多民工被整合到城市社會中去,而不是遊離於兩種社會之間,相應就會解決治安問題。反過來,如果把農民限製在農村裏,可能出現更多的問題,農村這些剩餘勞動力在農村無事可做,可能產生更多的犯罪。

四是認為當前城市人口密集、交通擁擠、基礎設施缺乏,不宜實行遷徙自由。可以說,我國城市的這種現狀恰恰是在沒有遷徙自由的製度下形成的該進的不能進、該出的不能出的局麵所造成的。改善我國城市的不良現狀,解決辦法隻能是實行遷徙自由,而不是限製遷徙自由。

城鄉差距太大,實行遷徙自由將導致農民大量進城,但要以此來否定遷徙自由,這樣的觀點顯然是站不住腳的。農民進城是大勢所趨,其負麵影響隻能通過加強管理來改善,堵是堵不住的。企圖等城鄉發展相對平衡,再實行遷徙自由更是不可能。我國巨大的城鄉差距,正是根源於僵化的戶籍製度。實現遷徙自由,將是城鄉平衡發展和全國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進入90年代中後期,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水平之比高達近3倍。這種城鄉收入超常規的不平等性,隻能用農村人口向城市遷移,存在著嚴重的製度性障礙來解釋。如果沒有農村向城市遷移的巨大的製度障礙,那麼我國就會有更多的人居住於城市地區,城鄉收入差別就不可能像現在那麼大。城鄉分割的戶籍製度安排導致我國城市化落後,城鄉收入巨大的不平等性。因此,改革戶籍製度,加快城市化是縮小城鄉差距的必由之路。要提高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差距,隻能減少農民,讓農民向二、三產業轉移,走城市化之路。讓農民呆在農村,不可能從根本上改善農民生活。目前我國仍有近60%的人口生活在農村,而農業產值僅占國民生產總值的不足五分之一。可以說正是由於城市化進程嚴重滯後於工業化進程,才有這麼大的城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