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壁下部藥叉力士:一身擊奏羯鼓;

北壁下部藥叉力士:一身彈奏琵琶;

(二)隋、唐、五代時期

隋、唐時期是中國佛教宗派林立的全盛期,也是佛教文化的極盛時期,以及佛教發展中的中國化時期。由於隋、唐時期中國封建社會政治、經濟、外交及文化等方麵的穩定與繁榮,外來文化特別是包括印度在內的西域文化的大量輸入,促成了佛教音樂文化的吸收、融合與發展。這一曆史時期,中國佛教及文化發展的主要標誌為:以中國佛教為特點的宗派的產生與分立,如禪宗(始於南朝>、天台宗、三論宗、律宗、淨土宗、法相宗、華嚴宗、密宗等。這些宗派並先後傳到朝鮮、日本和越南。其次,是南北朝時期由於政哥分割,而形成佛樂傳播的局限與不統一。而隋、唐時期,為佛教清規、儀軌的統一運用及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如百丈山禪僧懷海(公元720—814年)集編的《百丈清規》,確立了禪宗的生活秩序,規定每日“朝參夕聚”,成為後世“朝暮課誦”之起源,並將法海寺道英尋覓的梁代“水陸”儀文,編人《水陸會》之名目。隋、唐時期,儀軌與佛事的發展與完善,還表現在不空(公元705—774)對《焰口儀軌經》與《施諸餓鬼飲食及水法》等典經的譯出,選編成《瑜伽集要》,成為密宗修行的主要內容與密教音樂興起的重要標誌。

這一曆史時期曆代帝王及上層人士,大都信奉佛教。如隋文帝楊堅(公元581—604年在位)、唐太宗李世民(公元627—649在位)、唐玄宗李隆基(公元712—755年在位)等唐代20個皇帝,除唐武宗外,個個信奉佛教。他們無論在寺院建置、經典的置辦,以及佛經的翻譯、佛教禮儀與文化的提倡等方麵,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為這一曆史時期佛教音樂文化的倡導者、支持者與傳播者,對佛教音樂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封建統治者充分利用儒學治世、佛學治心、道教養身的不同功能,促進了儒、釋、道三教合一。唐代,佛教終於與中國本土文化融為一體,成為中國傳統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形成了宋明理學的雛形。由於南北朝時期,佛教音樂已經逐步從寺院走向宮廷和民間,為隋、唐時期佛教音樂的普及與大眾化,起到了重要的鋪墊作用。

7世紀鬆讚幹布提倡佛教,傳說建寺譯經,是為藏傳佛教“前弘期”的開端,以後逐漸形成了中國佛教中的一支重要派係藏傳佛教(俗稱喇嘛教)。

隋、唐兩代,倡導在藝術上采用了多種民間說唱方法與伎藝,發展為一個獨立音樂藝術品種。從運用功能上來看,唄讚、轉讀主要應用於誦習佛教經典;倡導則主要應用於宣揚佛教教義。從音樂上來看,唄讚入管弦,比較正統嚴謹;倡導采用各種音樂素材,不拘一格,更具有地方化、通俗化的傾向。從風格上來看,隋代,北唄南導的局麵及不同的音樂藝術特征已基本形成。

西壁下部藥叉力士:一身擊奏羯鼓;

北壁下部藥叉力士:一身彈奏琵琶;

(二)隋、唐、五代時期

隋、唐時期是中國佛教宗派林立的全盛期,也是佛教文化的極盛時期,以及佛教發展中的中國化時期。由於隋、唐時期中國封建社會政治、經濟、外交及文化等方麵的穩定與繁榮,外來文化特別是包括印度在內的西域文化的大量輸入,促成了佛教音樂文化的吸收、融合與發展。這一曆史時期,中國佛教及文化發展的主要標誌為:以中國佛教為特點的宗派的產生與分立,如禪宗(始於南朝>、天台宗、三論宗、律宗、淨土宗、法相宗、華嚴宗、密宗等。這些宗派並先後傳到朝鮮、日本和越南。其次,是南北朝時期由於政哥分割,而形成佛樂傳播的局限與不統一。而隋、唐時期,為佛教清規、儀軌的統一運用及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如百丈山禪僧懷海(公元720—814年)集編的《百丈清規》,確立了禪宗的生活秩序,規定每日“朝參夕聚”,成為後世“朝暮課誦”之起源,並將法海寺道英尋覓的梁代“水陸”儀文,編人《水陸會》之名目。隋、唐時期,儀軌與佛事的發展與完善,還表現在不空(公元705—774)對《焰口儀軌經》與《施諸餓鬼飲食及水法》等典經的譯出,選編成《瑜伽集要》,成為密宗修行的主要內容與密教音樂興起的重要標誌。

這一曆史時期曆代帝王及上層人士,大都信奉佛教。如隋文帝楊堅(公元581—604年在位)、唐太宗李世民(公元627—649在位)、唐玄宗李隆基(公元712—755年在位)等唐代20個皇帝,除唐武宗外,個個信奉佛教。他們無論在寺院建置、經典的置辦,以及佛經的翻譯、佛教禮儀與文化的提倡等方麵,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為這一曆史時期佛教音樂文化的倡導者、支持者與傳播者,對佛教音樂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封建統治者充分利用儒學治世、佛學治心、道教養身的不同功能,促進了儒、釋、道三教合一。唐代,佛教終於與中國本土文化融為一體,成為中國傳統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形成了宋明理學的雛形。由於南北朝時期,佛教音樂已經逐步從寺院走向宮廷和民間,為隋、唐時期佛教音樂的普及與大眾化,起到了重要的鋪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