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管理者在為員工設定目標時,製定的目標過於簡單,員工很容易就做到了,那麼這個目標對員工是沒有激勵作用的,既激發不了員工的積極性,對員工也沒有吸引力和挑戰性,也就喪失了管理者製定目標的初衷;如果製定的目標太難,和企業現有的發展水平不符,員工在工作一段時間後發現這個目標遙遙無期,很難實現,就會產生抵觸情緒,或消極怠工,或懷疑自己的能力。管理者製定目標時不僅要合理,還要有可操作性,這個目標需要員工“跳一跳”就能夠得著,如果員工跳一跳還夠不著,那這個目標就是不現實的。
管理者要將目標管理運用於全體員工。企業的目標需要靠全體員工的努力,因此要把總目標分配到各個部門、各個員工身上。當然,每個總目標的子目標會有很多,它們涉及總目標的方方麵麵,對於企業來說,把所有子目標都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是不現實的,任何一個企業都不可能同時完成多個目標,一來企業的資源是有限的,二來“胡子眉毛一把抓”,最終隻會導致哪個目標都沒有實現。怎樣設定子目標的先後順序?可以在下達總目標後召開員工會議,組織員工來討論子目標的完成順序,由於員工比管理者更加熟悉工作流程,所以由員工來決定子目標的先後次序會更有效。
管理者在員工為目標而努力工作的時候,也應行使必要的監督權。如前一章所述,在員工自主工作時適當監督,管理者要把握整體節奏。在完成目標後進行考核,做到“有布置、有檢查”,考核時要抓住關鍵點,若完成了目標就要給予應有的獎勵,若沒有完成目標也要給予相應的處罰,健全的考核機製和獎勵機製是目標管理的有力後盾。
管理者為員工製定明確的工作目標,為的是讓員工在開展日常工作時有方向,以便盡快實現企業的總體目標。在員工完成了某個階段的目標時,管理者要及時肯定員工的付出,在員工實現目標的過程中不斷提升他的價值感和存在感,使員工認識到自己是在為目標而工作,通過目標來強化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很多管理者在為員工設定目標時,製定的目標過於簡單,員工很容易就做到了,那麼這個目標對員工是沒有激勵作用的,既激發不了員工的積極性,對員工也沒有吸引力和挑戰性,也就喪失了管理者製定目標的初衷;如果製定的目標太難,和企業現有的發展水平不符,員工在工作一段時間後發現這個目標遙遙無期,很難實現,就會產生抵觸情緒,或消極怠工,或懷疑自己的能力。管理者製定目標時不僅要合理,還要有可操作性,這個目標需要員工“跳一跳”就能夠得著,如果員工跳一跳還夠不著,那這個目標就是不現實的。
管理者要將目標管理運用於全體員工。企業的目標需要靠全體員工的努力,因此要把總目標分配到各個部門、各個員工身上。當然,每個總目標的子目標會有很多,它們涉及總目標的方方麵麵,對於企業來說,把所有子目標都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是不現實的,任何一個企業都不可能同時完成多個目標,一來企業的資源是有限的,二來“胡子眉毛一把抓”,最終隻會導致哪個目標都沒有實現。怎樣設定子目標的先後順序?可以在下達總目標後召開員工會議,組織員工來討論子目標的完成順序,由於員工比管理者更加熟悉工作流程,所以由員工來決定子目標的先後次序會更有效。
管理者在員工為目標而努力工作的時候,也應行使必要的監督權。如前一章所述,在員工自主工作時適當監督,管理者要把握整體節奏。在完成目標後進行考核,做到“有布置、有檢查”,考核時要抓住關鍵點,若完成了目標就要給予應有的獎勵,若沒有完成目標也要給予相應的處罰,健全的考核機製和獎勵機製是目標管理的有力後盾。
管理者為員工製定明確的工作目標,為的是讓員工在開展日常工作時有方向,以便盡快實現企業的總體目標。在員工完成了某個階段的目標時,管理者要及時肯定員工的付出,在員工實現目標的過程中不斷提升他的價值感和存在感,使員工認識到自己是在為目標而工作,通過目標來強化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