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理論(2)(3 / 3)

2.調節法

這是“調理”的第二步,關鍵在後麵的“節”,包含了節省、節約、節儉和節製,重點在對節奏的了解、理解、把握和掌握,還要對關節、環節和氣節科學把握。一個過程是可以分為若幹個節點的,而調節就在於要把力量作用於節點。能實現與否,取決於一是節點是否找得準,二是作用節點的力度是否狠和準。在自然界的運行中,可以明顯地感受和感悟到這種節點的存在。每個節點平時發生的都是量變,但量變發展到一定時候和程度就會發生質變。人們都在針對節氣的變化而適度地調整自己的生活方式。在社會的運行中,就有節日如自然節日、文化節日、政治節日的安排、確立和程度。

3.調解法

這是“調理”的第三步,包含有解釋、解開、解放和解決,其最終目標和效果就是要解決實際的思想和實踐的問題。解釋是認識層麵的,這是調解的基礎和前提,尤其是調解思路的出發點,其關鍵在於,是尊重客體和對象還是改造客體和對象。考慮到這是一種和平的、柔和與堅韌的方法,所以其思路是,首先是要尊重調理的對象或者客體的因素和機理,其次是要以“因素”和機理的客觀特性規律對問題進行適度的調理,最後是要通過調理把形成不久的不通甚至障礙狀態疏通或者清除掉。

4.調配法

這是“調理”的第四步,包含配備、配套和配合,注重的是“因素”和“機理”的增加或減少,以達到調理事物和事件運行的結果和效果。調理不僅是對現有機理的協調,而且還要對元素和因素進行添加或減少,甚至還要創新和創造新的因素和機理。有時,無論是因素還是機理,單方麵看都是萬無一失的和無可挑剔的,但一旦放入一個係統和整體中就會顯現和出現一種不協調,所以樹立一種配合和配套以及合作的意識十分關鍵。一個係統必須充分考慮大小、高低、強弱、硬柔、寬窄、快慢、黑白、陰陽、內外、上下、長短、遠近、宏微、主次、輕重和緩急等因素和機理,並進行及時、有效和科學的配備和配套後,它才能達到一個係統彼此互動和配合的狀態。

(八)治理論

這是關於“理”的第三個動詞,是對“調理”的再提高、進一步和發展。“調理”,一般對“因素”和“機理”來說,應該還是有效的,但當碰到結構和係統問題時,就需要從結構和係統角度出發的操作。操作本身就具有綜合性,治理就具有更濃厚的綜合性、流水性和柔軟性,而且還具有滲透性和適應性。所以,“治理”不僅是指對綜合的一種治理,而且還包括一種用綜合來治理的方法。它與之前的“調理”是有很大不同的,不同之一主要是使用的思維和行為的方式有所不同。“治理”使用的往往是綜合思維、整體思維和係統思維,其對應的是分析思維、局部思維和因素思維。

現代中國人卻不善於此道,提出治理,往往是一種無計可施的借口,平時都是按照部門分工而管理的,由此形成的利益狀態也是一種部門利益的體現。人們的思維和思路也是按照“口子”而展開的,由此也就形成了如農口、工口、教育口、城建口、公安口等子係統。

其實,“治理”概念和理念的提出是對“管理”現狀的超越。“管理”從本原上講就是一種以管束為主的打理,而“治理”在運行中隻是把“管理”作為其中方法的一個方麵,其中起碼還有“規範”和“鼓勵”另外兩個方麵。雖然“綜合治理”的口號已經提出很久了,對“齊抓共管”人們也已認同,但真正的綜合治理既從來沒有實施過,也沒有真正達到過,更沒有真實地產生過實效。目前的狀態是,多數人基本上還是以“看好自己的人,把好自己的門”的思路在展開工作的。

“治理”的大致情況應該與“治療”相似並且相差不多。“治療”本身就具有綜合性,不僅是醫療、藥療、養療和休療的組合、結合與綜合,而且無論從幅度、跨度還是深度和程度,都更多地帶有治療主體對病情、病因和病理的基本看法,對治療客體有比較大的改變和改善。所以,可以進一步模仿“治療”的思路和情況來看待“治理”。如果用到“治理”的方案、地步和程度時,就足以說明社會問題已經到達了一定嚴重甚至惡化的地步和程度。

考慮到“治理”具有綜合性,所以“治理”所花的費用也是很大的甚至是龐大的。由此決定了“殺雞是否要用牛刀”問題的提出,該問題涉及對“治理”的界定,是一種預防方案還是一個預備方案。在現實是,很多的疾病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那樣做雖然可能局限於局部,但也省去了不少費用和時間甚至還有精力。更多的時候,“治理”還是被納入到一個預防方案體係中為好,作為一種防患於未然、防微杜漸和未雨綢繆的思路和方案。

(九)理順論

這是關於“理”的第四個動詞,是從“理”的最後目的和效果來說的,就是為了萬事均能“順風”、“順達”、“順利”和“順暢”,這也是從目的的角度來看“理”的結果。理順,與其說是措施,不如說是思路和標準。其蘊涵的意義在於:“理”並不是為“理”而“理”,而是為了“順”而“理”。這是一種節約的和生態的思維和思路,也是一種目的性很強的思維和思路。

但是,“順”與“不順”曆來就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它們的關係如同“福”與“禍”之間的關係一樣。《老子》說過:“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在“順”的時候一定要考慮“不順”甚至障礙、坎坷和曲折的問題,而在“不順”的時候一定要努力達到一種“順”的狀態。由此再來看,“理”的操作方法就很容易理解了:它們是互動的、聯動的和續動的。唯物主義認為,無論是福還是禍,無論是順還是不順,都是人們前期行為的必然結果。所以,當問題出現的時候,不要埋怨和遷怒,不要提出類似“如果不那樣就不會這樣”的感歎和惋惜,而是應該腳踏實地地麵向、麵對和麵臨客觀現實來解決問題,並進行調理和治理,從而使事務進入新一輪的運行和發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