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管理標準和效果(1)(3 / 3)

(1)方略

這是既基於策略和戰略又超越於策略和戰略的一種思維和行為方式。它既包含了策略和戰略的具有刺激性和長遠性的內容,又有了比較合理的結構和比較柔和的形式。所以,作為一種高超的政治智慧,治國方略注重的是一種以主觀治國和客觀治國的配合,以發力治國和順勢治國的配合,以無為治國和有為治國的配合,以策略治國和以戰略治國的配合,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配合。這是一種包括清靜之治、自然之治、柔弱之治和愛民之治的治國之道。其中,要特別注重一種自組的機理、互動的持久和回旋的空間。它要發揮的往往是“四兩撥千斤”和“牽一發動全身”的作用和效果。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和效果就是“四兩”和“一發”。整體的方略形態卻是一個“正方體”,不僅強調的是一種“思圓行方”的基本理念,而且還是一種“長方體”與“扁方體”的妥協和融合。它主要是可以避免策略的刺激性和戰略的戰爭性,要特別注重方體內的各個要素之間能比較均衡地存在和布局,從而達到一種運行的平衡性。

(2)正治

這是對治國方略的一種路徑選擇。它與民間庸俗的“政治”理解有很大甚至截然的不同。老子的“政治之道”主張的是,要“以道蒞天下”,要“以正治國”,要“執大象”,要“執‘一’以為天下式”。其實,孔子的“政者,正也”的理解和解釋,早就把“政治”定位於一個“以正治國”和“以文治國”的位置。而老子的“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的主張強調的是一種客觀公正和一視同仁的效果。它要求“政治”不僅要“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而且還要“損有餘而補不足”,要“有餘以奉天下”。要特別注重“餘地”在“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這就要求在現實的“政治”裏,不宜逼人太緊,不宜壓力過大,不宜集中過度,不宜約束太大;不僅要發揮“正能量”,而且能量還要“正發揮”,等等。其中,“正”的要求是對“平”的要求的提高和升華甚至超越。

(3)善治

這是從《道德經》中的“上善若水”得到的啟發。但對“善”的理解,人們確實應該重新審視。其實,“善”是一張“笑臉”。其中,“笑”既有內心笑和外在笑截然的區別,還有先“眉開”中“眼笑”後“口翹”與先“口翹”中“眼笑”後“眉開”的區別。要排除的是那種“皮笑肉不笑”,主張的是那種“smile from heart”的笑。所以,“善治”就是對“人”的治理,也就是一種“以人為本”的治理。於是,就要“常善救人,故無棄人”,“人之不善,何棄之有”,“聖人常無心,以百姓之心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等等。這就要求,在“善治”中,必須是以文在先和以文治理的。這其實也是依法治國的最早期的形式。從這個角度看,中國的“善治”起步很早,最早從春秋戰國的“法家”就開始了。之後就是漢律、唐律和大清律,等等。而一旦治理以文的形式固定後,社會管理就會呈現一種曆史的穩定性。但“治大國若烹小鮮”的格言又在提醒人們,製度又要求不斷地變化,否則就會失去均衡和平衡。

(4)道治

這是老子開創的整體和綜合思維運用於社會管理的結果。其關鍵在於,怎樣理解“道”。對“道”,至今還在見仁見智。但有一種理解卻還沒有被關注,那就是把“道”放到一個“無生有,有生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句子、程序和順序中給予理解。其理解的結果是,“道”是“萬物之源”和“萬物中樞”的概念和意思。由此可以得出結論,所謂“道治”,就是一種“核治”、“本治”和“中治”。但不同社會形態的“核心”、“本質”和“中治”是各不相等和相同的。社會形態發展到了現代,確實是進入了一個“以社會為本”的階段,而之前則是一個“以人為本”的階段。它們之間的區別在於,“人本”是以社會的一個要素——人的要素為本的價值理念,而“社本”則是以社會的整體為本的一個價值理念。這也是社會主義與之前一切社會形態的區別所在——是要素論還是整體論。政府的作用則主要是要積極創造條件讓民眾在其中實現自化、自正、自富和自樸。由此形成了一個既有核心又有全盤和全局但是以核心“無為”帶動全盤和全局的綜合治理的方案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