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原始檔案披露事件真相(3 / 3)

爆炸事件發生後,中共中央給予了高度重視,事發第二天,4月12日,就迅速果斷地以外交部的名義發表了聲明。聲明首先指出英國的責任,早在4月10日上午,中國政府就將國民黨特務企圖謀害周恩來總理和代表團人員情況,通知了英國駐華代辦處,要求轉告港英當局並采取安全防範措施,但仍然發生了上述事件,港英當局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接著,聲明明確指出事件的性質:“絕非一般的飛機失事,而是美國和蔣介石的特務機關蓄意製造的謀殺……以實現他們暗殺我國以周恩來總理為首的參加亞非會議的代表團人員和破壞亞非會議的陰謀。”聲明義正詞嚴地要求對這一事件負有嚴重責任的“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應對這一事件進行徹底查究,將參與這一陰謀暗殺事件的特務分子逮捕法辦,以明責任。”

但是,港英當局一開始就竭力推脫責任,矢口否認是人為的破壞事件,甚至捏造事實、掩蓋罪責。英國駐華代辦處在4月13日下午1點15分發表公報,轉達香港總督對報界發表的聲明,其中竟然撒謊:在飛機抵達香港後,港英當局“增派了警察警戒”,“采取了周密的額外預防措施”,“當時的警察守衛和後來的詳細詢查都沒有發現可疑之處”。聲明下結論說:“因此,該飛機在香港曾經被埋藏任何物品的可能性是極其微小的。”英國甚至還倒打一耙,杜維廉“抗議”“中方關於英國應對飛機失事負責的指責”。4月17日,英國代辦處奉英國外交大臣之命轉達備忘錄說:“鑒於中國所作的‘嚴重斷言’,英國表示對此事故及其後果不接受任何責任。英國對中國在沒有給予時間進行任何調查之前,即對英國當局控訴一點,提出‘強烈抗議’。”

美國完全同英國一個鼻孔出氣,企圖把“炸機陰謀”說成是一般飛機失事。中國外交部聲明發表以後,美國國務院立即挑撥性地發表聲明說:破壞之說是“荒謬的”,是對印度飛行員的“一種侮辱”。飛機爆炸事件性質明朗以後,英國為推卸責任,又轉而說“中國沒有說清楚”。英國首相艾登在1955年4月22日致尼赫魯總理的信中,說4月10日中國當時給英國代辦處參讚隻說了“國民黨分子可能製造麻煩……沒有提到破壞”。英國百般推卸責任,這樣,找到失事的飛機殘骸就成為破案的關鍵。失事所在地的印度尼西亞,為此作出了突出的貢獻。飛機墜落在古晉西北235英裏的海中。4月12日,一位印度尼西亞漁夫首先發現了飛機殘骸,是在淨水水麵下約10.668米的地方,水麵上看不見。印度尼西亞方麵首先派出一艘巡邏艇,去出事地點勘察。4月25日,打撈工作開始,共進行了10天。全部打撈所得的殘骸都運到雅加達,由印尼調查委員會、印度和英國的正式代表以及印度國際航空公司和洛克希德飛機公司顧問再次進行查驗。

關鍵的輪艙部位的檢查鑒定,找到了爆炸的痕跡,終於使謎底水落石出:爆炸中心在機翼後梁,所以緊接爆炸中心周圍的所有蒙皮和翼肋,都向外凸出。爆炸力很強,以致使這部分的前翼梁也向外凸出,硬鋁支柱已經彎曲。3號油箱外部內牆的整塊翼肋已被穿孔,3號和4號油箱之間隔牆的整塊翼肋也已被穿孔。麵對爆炸處的周圍蒙皮、硬鋁支柱和鋼拉力連接管上發現有很多深坑,好像有彈片掠過一樣。平行於爆炸方向的支柱表麵上也發現有陷痕,好像有彈片掠過一樣。這些陷痕的方向可以證實,爆炸的起源是在這個輪艙內。油箱壁也向內穿了孔。確定了在右輪艙內有爆炸痕跡以後,開始進行了徹底和仔細的搜查,看在這部分有無外來物件。結果找到了一個定時機件的某些零件,被卡在一塊波紋板和構成3號油箱外部內牆的翼肋之間。這個定時機件上有快慢調節器的刻度。它有受過高熱、壓力和海水腐蝕的跡象,而且是同飛機的任何設備完全無關的。繼續搜查後又發現了這個定時機件的其他一些零件。

事實提供了無可辯駁的證據:有人把一個定時炸彈放置在右輪艙內。當飛機停留地麵時,從輪艙下麵蒙皮的開口處很容易探人這一部分。盡管鐵證如山,但港英當局對破案卻采取推脫、敷衍、刁難甚至庇護犯罪分子的態度,致使凶手潛逃到台灣。

事發後至5月17日,港英政府曾逮捕了20多人,其中大部分人都沒有馬上釋放,而周梓銘先後兩次被逮捕均未定罪,就又釋放了。周逃走前30多天的時間,生活很闊綽,行動反常,警方也未予注意。對事情真相最清楚的凶手父親周瑞維,也一直拖到6月1日才逮捕。雖然中方提供了線索和具體材料,然而港英當局5月18日才去搜查周梓銘的住所。可是這時周梓銘已不在了。這天早晨6點多鍾,他偷回機場,先到機場報到,7點半以後,機場的人就沒有看到他了。在某些人的協助下,在香港航空公司大多數雇員上班以前,他潛入了停在啟德機場香港航空公司的飛機棚外一架飛機的行李艙裏。飛機10點起飛,他即逃離香港飛赴台灣。雖然在赴台途中,飛機乘務員發現了周梓銘,並發回電報說:“行李艙內發現藏有一個人”。但港英當局未采取任何措施,放他逃走了。15點45分,香港警署又接到飛機所屬美國陳納德航空公司保安官R Jones的電話稱:“接公司台北來電稱,在該公司18日上午1O時自啟德機場飛台北的飛機上發現一潛乘者,自稱是香港航空公司雇員,但不知姓名。如將此人帶回香港,港方是否接受?”經過查詢,Jones於19日16時半又通知說:該潛乘者名周梓銘,係香港航空工程公司清潔夫。該潛乘者已被台北移民局拘押,請通知其家屬。”經港警查證,周梓銘就是凶手“周駒”。但這時,此人已經落入“台北保安隊”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