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善於鼓勵法。
什麼叫善於鼓勵?比如說孩子舉止正常的時候,你幾乎不大注意他,而他稍一動彈,一淘氣,一吵鬧,你就立刻注意起來。問題就在這兒。大人多在孩子做得挺好時表現得像沒看見一樣,懶得使用鼓勵的語言,卻隻看見孩子“壞”的時候。如果父母能夠多注意孩子好的時候,在他行為正當時多給鼓勵,而不是總盯著他的過錯行為,這就是善於鼓勵。
六是自我強化法。
孩子的過錯行為所導致的結果,對他自己也有強化作用,結果令人滿意的是正強化,孩子就會繼續這一行為;結果令人痛苦的是負強化,孩子就自發地改變這一行為。這都叫做自我強化。利用這一規律有時也可矯正過錯行為。例如,孩子麵對飯桌不好好吃飯,哄勸打罵都不是上策。最好是暫且不管他,吃完飯立即收拾飯桌。不用多久孩子會說:肚子餓,想吃東西了。這時不能立刻就給他吃,餓一餓是餓不壞的。這餓肚子的體驗,就是孩子不好好吃飯的自然結果,這一負強化的作用比教訓、哄勸和打罵都管用。
遺憾的是,在孩子還沒有體驗到自己的行為所帶來的不良後果之前,大人往往先沉不住氣了。於是孩子失掉了“學習”該怎樣做的機會。看來,父母有時狠下心,對孩子反而是一種更深沉的愛。當然,有些行為結果相當危險,就不能再等結果來使孩子“自我強化”了。
七是反麵練習法。
孩子有的過錯行為如果已成一種習慣,往往會無意之間出現。為了矯正,大人有時可以不阻止孩子的過錯行為,而且反過來有意讓孩子重複“練習”過錯行為。這樣會引起孩子的注意,意識到這種行為的不好,從而願意自覺改掉。“練習”的結果是,原來無意的行為得到矯正。例如,孩子模仿別人不分場合摳鼻孔的習慣,無意之間一再表現出來。你發現了,可以命令他再做一遍!你會看到,經這樣一“練”,習以為常的不文明的習慣動作,反倒可能“練”沒了。
上麵談了矯正孩子過錯行為的幾種方法,如果結合使用效果會更好。家長還要言傳身教,注意不要做一些誤導孩子的行為。如:
一不要當麵說孩子的過錯行為。有些家長常說這樣的話,“我這孩子可不聽話了”“我這孫子可會罵人了”。說這些時,孩子就在身邊。孩子的有些壞毛病就是被這樣“培養”出來的。
二不要收買孩子。收買的結果是,把孩子不做壞事而做好事的動機由內在的變成外在的,而外在的動機總比內在的動機力量小,所以過錯行為容易照常發生。因此,即使可以對孩子進行物質獎勵,也應放在事後。
三不要使用沒有準性的“章程”。比如同樣的侵犯行為,昨天受到你的懲罰,今天你卻麵帶笑容不無親切地說一聲:真壞!這就是沒有準性的章程。它仿佛交通信號燈,今天紅燈停綠燈行明天綠燈停紅燈行一樣危險。
四不要把“不準”隻停留在口頭上。對孩子的有些行為要明確表示“不準”,說一不二堅決製止,否則就是放任。問題是有的家長把“不準”隻停留在口頭上:不準打小貓!聽見沒有,怎麼還打?告訴你,不準再打!雖然嘴上一再說“不準”,卻還是自顧忙手上的活,一直沒有去製止。這就等於告訴孩子,父母的話可以不聽。
五不要忘記講明理由。禁止孩子的某些行為時,不要忘記說明為什麼。孩子對禁止的,往往偏要試探一下。“這包裏的東西不準再吃了。”孩子聽了這句話往往偏要偷著吃一點——“禁果分外甜”嘛。告訴他:“這包裏的跟你吃的東西一樣,是留給奶奶的,不吃了,好嗎?”這樣效果就會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