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2 / 2)

方措被冰得縮了一下脖子,聽見方牧這麼說,第一反應竟不是高興,而是懷疑。

方牧坐到沙發上,抬頭看見小孩兒的表情,扯起嘴角,露出一個戲謔的表情,“怎麼,高興傻了,記住,以後你就跟這畜生同等級,就是我方牧養的一條狗,來,先汪一聲聽聽。”

小孩兒抱著小狗,臉漲得通紅,悲憤莫名。這表情徹底娛樂了沒心沒肺的男人,他拍著沙發笑得暢快,好像積年的陰鬱都消散不見,飛揚的眉眼全部舒展開來,顯得懶散又桀驁不馴。眼看著小孩那點可憐的自尊就要分崩離析,眼裏積蓄起淚水,方牧的笑收住了,又變成一慣的譏諷和冷酷,“是男人就不要掉眼淚,丟人!”

這話剛一出口,就像導火索,小孩兒哇的一聲徹底哭了起來,眼淚像決堤的洪水糊滿整張小臉。

方牧的臉皸裂了,第一次覺得,養小孩是件麻煩事兒。半晌後,他耐心告罄,冷哼一聲,威脅道,“方措,你敢給我再嚎一聲,我保證把你那張如花似玉的小臉扇得豬頭一樣。”

方措充耳不聞,依舊哭得心無旁騖傷心欲絕。

方牧額上的青筋跳了跳,“……祖宗,你別哭了行不行?”

第四章

狗崽子正式擁有居住權之後,又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名字——粽子。粽子的名字是方措取的,形象生動地表達了他對食物的熱愛及忠貞之心。不過名字這東西對方牧來說就是個屁,他依舊叫他狗東西。

大約是吃好喝好生活安逸的緣故,這狗東西見風就長,才幾個月的時間,就長了一圈兒。方牧原來覺得吧,人他都養了,何況一隻狗,養就養唄,一口剩飯的事兒,後來發現,真是,太天真了——

狗東西又開始叼著他的鞋子滿屋子撒歡兒,方牧順手抄起手邊的一本雜誌丟過去,準確無誤地砸得狗東西暈頭轉向。這小東西記吃不記打,等從地上爬起來,搖著尾巴諂媚地繞著方牧的褲腿打轉兒。

方牧理解不了狗的世界,不耐煩地一腳將他踢開,走進洗手間,搬開了抽水馬桶後麵的水箱,伸手往裏麵摸索,一會兒就摸出一個塑封袋來,塑封袋裏是幾卷用皮筋捆著的大鈔,以及,一把黑洞洞的手槍。◆思◆兔◆網◆

方牧沒動那些錢,依舊原封不動地放回了水箱,把槍拿在手中,利落地卸了彈匣,查看了裏麵的子彈情況,又扣上,將槍別在了後腰,拉好襯衫下擺做好掩飾。做完這些,他抓了鑰匙,下了樓進了悍馬。

龐大的越野車留下一路狂野的塵土飛揚。

見麵的地方是臨市的一個茶館。方牧甩上車門,邁開大步,徑自走向包廂。幽靜的小包廂內,古琴悠悠,曠遠而寧靜,一個五大三粗的男人盤腿坐在榻上,信手泡茶。

方牧進了屋子,隻管坐到男人麵前,拿過他剛泡好的茶,一口喝盡,嗤笑道,“你說你頂著一張報複社會的臉,幹著這麼一件佛光普照的事兒,不覺得變態嗎?”

男人對方牧牛嚼牡丹似的豪飲視而不見,反唇相譏,“你說你一挺精神的小夥,非要把自己往牲口那一欄安,得多想不開。”

基於尊敬老人敬愛上司以及怕挨打,方牧沒吭聲。兩個人麵對麵坐著,誰也不說話,比著沉默。良久,方牧先動了,一撩襯衫,將後腰的手槍拿了下來,放到炕桌上,見對麵的男人依舊不為所動的樣子,又往他的方向推了推,說:“一年前就該上交了。”

男人終於從泡茶的間隙中抬起頭來,他有一張非常陽剛的國字臉,濃黑的眉毛下一雙如最老練的獵人的眼睛,本該正氣十足的五官,被一條從左額角橫貫鼻梁直到右耳耳後的疤痕給破壞了,那傷疤深可見骨,幾乎將他的臉劈成了兩半,乍一看,絕對有止小兒夜啼的功效。他若有實質的目光落到方牧的臉上,如刀般一刀一刀地深深審視,然後嘴角微微扯了扯,露出一個不是笑的笑,“幹嘛,養豬的日子過上癮了,一年還不夠?行,我給你批假。”

“不是。”方牧收起了懶洋洋的表情,淡淡地說,“我想過正常的生活。”

男人的眼睛危險地眯了眯,壓抑著暴虐的脾氣,冷聲道,“把槍給我收起來。”

方牧笑了笑,好像壓根沒聽出他語氣裏的威脅,故作輕鬆道,“這不好,不合規矩。”

“放屁!”男人暴喝一聲,“你他媽壞規矩的事兒幹得還少嗎?”

方牧依舊嬉皮笑臉,男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先前的暴怒被一種深不見底的平靜取代了,他說:“方牧,我們這種人是沒有正常生活的。”

方牧沒說話,他看看眼前的男人——老馬,他的上司,他理解他,因為他一夕之間失去了妻子和六歲的女兒。但方牧覺得自己跟老馬是不一樣的,他現在不是孑然一身,他還有一隻小崽子要養。

方牧沒去跟老馬爭辯,隻是站起來,說了一句,“就這樣吧,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