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1章 燭光搖曳話當年 (3)(2 / 3)

至於說到他是用怎樣的手法殺人的,就要根究於王繼恩和程德玄了。先看王繼恩,這個太監很不尋常,他是太祖的親信,同時也被宋皇後所賞識,事發當夜,皇後把召喚皇位繼承人這樣的大事都交給了他獨立去辦。可是他卻違背命令,自作主張去找了趙光義,並且親自帶著趙光義回到皇宮,逼迫皇後就範。這樣的表現,如果說他事先沒被趙光義所收買,成了二趙一黨的話,那連鬼都不會相信。

再看程德玄,此人當夜出現在晉王府門外絕非偶然,此人深通醫藥,再聯想到後來南唐李煜、吳越錢俶在太宗朝的死法,能讓人想到些什麼呢?

如果說是程德玄配藥,由王繼恩下毒,是不是很合理呢?當然,這一切的猜想都沒有意義,作案的細節在千年之後,甚至在當年都沒人會知曉,更不會有人公之於眾。我們所能做的,隻能是從宋朝當時的國朝大政,以及趙匡胤本人的各種施政方針來分析理解當事人們的處境,及他們的想法,還有他們可能舉取的行動。

是趙光義殺了他的哥哥,這是我再次重申的個人看法。下麵,要探討的是總問題之二——趙光義就算沒殺他哥,得位可正?

這個問題似乎不太通順,因為既已確信是他殺了他的哥哥,那麼還問什麼“就算沒殺,得位可正?”

是的,但就得這樣問。試想,如果真是他殺的,那還談得到得位正不正嗎?他是個凶手,自然不正!所以要談得位正或不正,就隻能先假設他沒殺人。

好了,我們就先假定他是個好人,來探討他的皇位是搶來的;還是憑空而落,靠運氣才砸到他頭上的;又或者是他生而幸運,投胎到了一位難說是賢明,還是偏心的女人的肚子裏,是靠上一代的臨終遺囑才合法得到的。

先說第二個可能——皇位憑空而落,是靠運氣砸到他頭上的。

理由,司馬光說,趙光義當晚閉門家中坐,富貴找上門,王繼恩送皇冠,程德玄推波助瀾,他完全是身不由己,最後還被他那年輕的,“少不更事”的小嫂子給強迫了一下,才勉為其難地接了他哥哥的班。

似乎很牽強,但是司馬光先生的字麵意思就是這樣的。後世人等道德倫理敗壞,什麼事都往歪裏想,一心想在雞蛋裏挑出骨頭來,就算沒骨頭,也要先把雞蛋打碎再說,這樣,就實在和司馬先生沒有關係了。

但是非常遺憾,我們就是要往歪裏想。現在返回頭去看第一個可能——他的皇位是搶來的。

多簡單,就算一切完全像在趙光義死後二十二年才出生的司馬光所說的一樣,在一個最關鍵的地方都沒法自圓其說——宋皇後當時要叫的人是“德芳”,無論如何不是“德芳”他二叔!

趙光義可以說他什麼都是被迫的,一如他哥哥在陳橋兵變時的身不由己。但是別人給你什麼你就要什麼嗎?我給你口棺材你就躺進去?

所以趙光義你還是不要再裝了,搶的就是搶的,何況那一點都不丟人,搶,畢竟也是一種相當複雜而且高難度的勞動付出,不是誰想做就都能做的。

隻不過曆史證明,有些人是鼠竊,有些人是豪奪,人就是這麼的奇妙,就連搶東西,都能分出來人品裏的高低上下……所以該承認時要承認,無論是大丈夫還是真小人,共同的特點是“光明磊落”。

但是趙光義一定不會這麼想,他會喊冤,因為他會說,以及他的臣子們都必須替他說——他的皇位是由於他親愛的媽媽杜老太後的臨終遺囑才合法繼承過來的,而且其中所包含的政治意義是無比重大神聖,對當時整個漢民族社會的安定團結以及繁榮的生活都是必不可少的,可以說所有人的個人福祉和家庭完整都徹底依賴於這個遺囑的貫徹執行的程度!

這個遺囑,就是眾所周知,但又真假難辨的“金匱之盟”。

討論第三個可能性。

故事急速往回倒退,一直回到趙匡胤的生母杜老太後去世時,她臨終遺言,要大兒子本著“國有長君,家國之幸”的大前提,把皇位不傳子而“一傳光義,再傳光美,三傳德昭。”並且當場要兒子簽字畫押並由趙普監督生效,最後放在一個小金盒裏,並由宮人秘藏在皇宮內某處。

一言以蔽之,因為當時根本就沒有任何人知道有這個“金匱之盟”的存在!

那要在趙光義當了五年皇帝之後,才由急於在政治上複出的前宰相趙普突然提出來!

還有什麼疑問嗎?想一想當時趙普是什麼處境,他被死敵盧多遜已經壓製了七八年了,這期間不僅他度日如年,連他的兒子都要成為政治迫害的犧牲品了,隨時都可能家破人亡,他為什麼就不早點使出這招撒手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