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每次按下之前,劇烈的抽泣都突然破腔而出,哽得我無法出言。
最後還是他的電話再次打了進來,而隨著他的名字亮起的,還有那一閃一閃提示電量將盡的空電池標誌。
我來不及細想,連忙按下接聽鍵,他說了聲“喂”,我搶著趕在自己還能說得出一個順暢短句的時候快速說道:“對不起,晚飯我不能去了,我……”
手機響起尖銳的鳴叫,屏幕瞬息熄滅。
沒電了。
找到插座剛把充上電的手機重新打開,電話又打進來了,是姑姑。
她帶來了一個十分不樂觀的消息,讓我一下子把任練達徹底拋到了腦後。
她告訴我:“那個肇事司機據說很有來頭,他爺爺離休前是檢察院長,還是市人大常委,他爸在司法局,也是個什麼處長還是副處長。”
我的心一下子涼了半截。
一般人都知道這意味著什麼,何況我是學法律的。
我平常一坐飛機就睡覺,這次坐在飛機上,我一秒鍾都合不上眼。我大二開始去學校的法律援助協會當誌願者,大三在係裏的法律診所實習,這樣的事見過太多太多。公檢法沆瀣一氣,政府助紂為虐,老百姓有冤無處伸,大批大批地湧向北京上訪,就算能夠躲過地方政府派去將他們抓回的爪牙,申訴材料也是一次一次遞上去就變成沉海之石,懷著最後一絲希望跑到各個法律服務中心哭訴,而大多數案子我們也隻得麵帶悲憫地開導一番,建議求助媒體,心裏卻再清楚不過,就算是能引起媒體的關注和報道,要洗雪沉冤也仍然是一個漫長而艱難的過程。
那時候再義憤填膺也是事不關己,真沒想到有一天這樣的事會落到自己頭上。
濃濃的無力感從骨髓裏慢慢泛開,這樣的狀態讓我心驚而自厭——怎麼能在事情才剛剛開始的時候就這麼悲觀絕望?我要自己振作振作再振作,否則如果最後竟然出現仇人還沒打敗我我就自己放棄的情況,我永遠不會原諒自己!
在回到家之前,我一路上滿心想著的都是趕快去公安局盯程序,重要的證據決不允許被隱匿銷毀或篡改,然而進了家門,我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有心無力分-身乏術。家裏濃重的悲傷氣氛幾乎將所有人擊垮,連同我自己。好不容易才從跟親友們的抱頭痛哭中緩過來,我又得去醫院看爸爸,再回家陪媽媽,跟長輩們商量如何處理後事,熬了一宿沒睡。弟弟的女朋友曉芸並不在場,這我倒也能夠理解,畢竟經曆了這麼大的事,她受了驚嚇,悲傷程度也不亞於我們,就算她自己能來,恐怕家長也不會允許。
天亮時大家催我去補一覺,我打起精神搖搖頭:“我得去趟交警那裏,還有,咱們得找個律師。”
這種事情出了之後,受害者一方是十分吃虧的,因為一時根本打不起精神也騰不出精力來處理法律問題,然而嫌疑人一方卻必定會馬上開始緊鑼密鼓地進行各種應對,對方又是法律工作者且賦有一定職務,隻要他們願意,能夠做下的手腳簡直數不勝數。
弟弟的屍體爸爸是沒法去看,媽媽則根本不能去看,之前認屍都是叔叔和舅舅們去的。我進去之後隻看了一眼就趕緊出來,一夜未眠的後遺症突然發作,我隻想連血帶心一起吐出來。
不是覺得惡心或恐怖,我修過法醫學,多難看的屍體都見過,熬過了最開始的不適之後,到期末考試時邊吃肯德基的吮指原味雞邊看那些令人發指的圖片和文字都沒問題。隻是現在我才明白,如果是自己至親至愛人的遺體,就算再漂亮再安詳,也可以令你多看一眼都痛不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