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的遺物都還扣著,說要過些天通知了來取才能拿走,我又要求看肇事者的筆錄和事故報告,被告知現在還不能看,也要過些天。我臨走前義正言辭地跟他們大隊長說了一通受害人的權利和公安機關的義務,他態度倒是不錯,可我們彼此都清楚,這些都是虛的東西,包括我的色厲內荏。就算我是名牌法學院畢業的又怎樣?我知道正當程序,我知道具體法條,可如果執法機關置之不理,我就隻不過是書呆子在掉書袋子而已。
從交警大隊出來,我徑直去醫院看了爸爸,又回家去守著媽媽。我媽醒過來之後,精神狀態也一直不太穩定,一忽兒催著我快去跟他們打官司讓肇事者償命,一忽兒又緊緊抓著我哪兒都不讓去。我知道這是因為媽媽忽然之間隻剩了我這一個孩子所以極度缺乏安全感呢,料想爸爸也是如此,隻是剛剛從中風中搶救過來,苦於既說不出也寫不出。於是我又常常往醫院跑,事故處理方麵的問題隻好拜托給叔叔舅舅們。一連兩天,我光是家裏醫院兩頭顧就已經疲於奔命,好在或許人忙到亢奮也停不下來,沒怎麼吃沒怎麼睡居然也不覺得餓亦感不到困。
這兩天裏,我們收到了兩個消息——一個壞消息,另一個——不能說是好消息,但是讓我精神一凜的消息。
壞消息是我叔叔和舅舅連同其他幾個受害人家屬跑了一整天,發現當地幾乎沒有律師願意接這個案子。所有人不是態度冷淡就是愛莫能助,一個個都建議人已經沒了,還不如多爭取點賠償也就罷了。與之相呼應的是嫌疑人家屬的態度。從事情發生到現在,他們不但沒有一句道歉的表示,態度還頗為囂張,一句簡簡單單的既然法律有規定,那就法庭上見好了,就差沒直接說出反正當地法院就等於是他家開的,還怕我們不成。
這個消息固然令我們幾家人震怒,卻並不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相比之下,另外那個消息卻要勁爆得多了——
肇事者王恒和我弟弟一樣,今年也是十八歲,也和我弟弟一樣,剛上大學。
確切地說,他和我弟弟畢業於同一所高中。
也就是說,他是我弟弟的同學。
前來吊喪的弟弟的同學們以及終於出現的曉芸確證了一件事:王恒和我弟弟之間是有私人恩怨的。一方麵,他追求過曉芸,另一方麵,他曾因家庭關係被學校推薦保送到我弟弟現在上的大學,而校方來人見過王恒之後,認為他達不到保送標準,同時對我弟弟印象極為良好,當場指出應該保送我弟弟。因為對保送的專業不是很滿意,弟弟選擇了放棄保送參加高考,縱然如此,還是有不少人都聽王恒憤恨地抱怨過都怪我弟弟壞了他的好事。
我手忙腳亂地從爸爸的書房裏翻出一個本子,一邊給他們做筆錄一邊告誡自己要鎮定要鎮定,饒是如此,我的心還是嘭嘭嘭一下一下硬邦邦地敲在嗓子眼裏,一股一股熱烘烘的血直往我耳朵裏衝,太陽穴裏噗噗噗一片沸騰的聲音。
如果這是真的、如果這是真的……
這甚至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故意殺人罪!
如果要給所有情緒都劃分出悲喜的話,應該說,在最初知道王恒和我弟弟之間過節的那一刹那,我應該是喜大於悲的。
可是很快,當理性重新占住上風,我又陷入到了更大的擔憂中去。
這下事情真的嚴重了……
所以,這下王恒一家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