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爸爸一批大學同學前來探望,其中一位趙阿姨就是做律師的。她認識王恒的爸爸和爺爺,告訴我們他們壞到了骨子裏,真正的吃了原告吃被告,還和法院經濟庭和執行庭一幫人長期勾結,從雙方當事人身上大撈油水,他們家至少有上千萬的身家,但就算如此,也別指望他們能拿出多少賠償金,畢竟那是來路不明的巨額財產,如果拿出來豈不是相當於投案自首?
傷心糊塗了的媽媽還可憐巴巴地問了一句:“現在都沒有律師肯接我們的案子,你能不能給我們代理?”
趙阿姨的拒絕婉轉而徹底:“就是因為這幫人實在太黑了,我早就不在這兒當律師了,我去省城都好幾年了。”
事實上,別說當地沒有律師對我們的案子表現出熱情了,就算有,我也會懷疑他們居心叵測,是想同王家裏應外合徹底把這個案子做死呢。而那些天除了跑交警大隊和繼續找律師之外,我們三家也在網上發帖,連同大量關注此事的網民,很快就在當地論壇上掀起熱烈的討論。很多人在對我們表示同情和支持的同時也紛紛支招,從外地聘請律師也是常常被提起的話題。然而對於這個可能性我亦無法抱持樂觀態度,一來外地律師來跟這個案子委實太不方便,二來案情發展到這一步,明顯已經進入了打關係的階段,外地律師在本地無根無基,很可能處處碰壁,除非指望一個來自省城、和省高院或政府有過硬關係的律師肯為我們盡心盡力。
理論條件擺出來不難,要在現實中找到對應卻談何容易?這樣一位莫須有的律師就算能有那麼硬的關係,我們又何德何能,如何指望他肯那麼盡心盡力?
我已經連續一個星期沒怎麼睡著覺了,腦子無時無刻不在高度運轉,光這個聘請律師的事就耗去了我大半的精力。我給很多大學同學打了電話,跟每個人口幹舌燥地把這件讓我傷透了心的事一五一十說了一遍又一遍,他們也紛紛替我找了各自所裏做刑事訴訟最有經驗的律師谘詢,這些人的意見也都是見仁見智:有人建議我們三家團結起來,分工合作,不要指望任何別人,包括媒體和公檢法機關,自己去調查取證;有人建議我們一定不要跟另外兩家合作,因為大家情況不同,隻有我們是涉及故意殺人,他們最後很有可能會被賠償收買而同意輕判,也因為案件發展到後來,就算是一家人都會出現不同的訴求,何況是一群被利益聯結起來的陌生人;有人建議我們停止現在不友好的舉動,布下暗棋,最後再突然發動拋出殺手鐧,打對方個措手不及;有人則建議我們一定要在輿論上盡量造勢,讓公檢法機關被迫暴露於陽光之下,無法對我們造成大的不利。
在輿論上盡量造勢的建議在網友的呼聲中是最高的,有人還指出,我們假如能讓這個案子轟動全國,就必然會有希望揚名立萬的律師主動來找上我們,甚至不收費也願意代理。其實這本身已是個邏輯悖論,如果真是那麼有後台有手腕的律師,又何必還用這麼草根的方式來揚名立萬?而倘若他需要借助一些灰色手段,也定然會低調行事。
何況就是輿論上造勢這一點,亦不是說做就能做到的。如今各種震撼人心的社會消息層出不窮,我們這樁案子根本談不上多麼少見,就算能轟動到如同“我爸是李剛”,李剛的兒子最後又判了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