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節(1 / 3)

語的,於是我和他細細談過了,他在歎息和安慰之餘,給了我他所能給的最大支持——

他讓我不必辭職,隻需辦理停薪留職就好,他會盡量給我延長這個期限。

這次回上海,我本來想著總逃不過要跟任練達開誠布公地談談,雖然大約不能——至少暫時不能變成戀人,但起碼不要讓他帶著對我的誤會徒生怨恨。這一去我才知道他這麼多天沒跟我聯係的原因何在了,原來他在我走後沒幾天就出差去了,所以他對我家的事一無所知,隻道我是拒絕了他之後成心躲開他。

再次回到家鄉後一個星期,任練達的電話終於打來了,聲音裏滿是震驚與關切:“溫晴,對不起,我一直不知道你家裏出事……你還好嗎?我剛出差回來,可以調休幾天,要不要我現在就飛過去?”

作者有話要說:

☆、5

從任練達的電話裏,我聽得出來,他現在所知道的,也不過是我同事所知道的那些罷了,經理並沒有把我家這樁案子遇到的種種難處大肆宣揚,這當然還是因為他不八卦,同時,或許也是因為他並沒有許多熱情的網民以及我的同學朋友們那樣義憤填膺。

大約是因為他經見過太多這樣的事吧?作為曾經在法院和律所都工作過的前輩,他給我的建議和我們當地所有那些律師給出的都是一樣的:盡量多拿賠償。他叮囑我:“對方過度相信自己所掌握的權力,你可以給他們寫信,告訴他們如果不同意多賠償,那麼你是可以促使這個案子定性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

言下之意,他也覺得這個案子最多就隻能做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言下之意,他也建議我用定罪去和對方做交易,用我弟弟一條風華正茂的大好性命去換取金錢。

我當然知道經理如此建議的出發點和大多數冷漠的律師不同,他是看多了這樣的案子,受害者家屬最後落得既沒讓嫌疑人重判,又沒拿到應有的補償,樣樣都落空。可他不知道我們那樣的小地方,就算是落實了對方酒駕,也未必能定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鄰市半年以前就發生過一個醉駕開車衝上人行道撞死一家三口的惡性-交通案件,最後也隻判了個4年的交通肇事罪和區區十萬元的賠償。

但我堅信,那個案子之所以會那樣草草收場,一定是因為那一家人都沒了,再沒有至親至愛的人為他們拚盡全力謀求公平公正的結果,我家卻不一樣,我決不會允許這種情況落到自己的頭上!

既然任練達不知道,我也懶得再向他細細講述,或許也是經理的建議讓我越發懶得再向幫不上忙的人細細講述。我語氣疲憊地對他說:“不用了,謝謝你,隻是我近期都不會回上海了,租的房子都退了,東西也都搬回來了,我暫時……可能就在家陪著我父母了。”

對此,任練達不是不難過的。他後來還給我打過幾次電話,遇到特別的日子也會給我發發短信郵件什麼的,隻是彼此的關係,到底是比從前疏遠冷淡了許多。

也是,又沒有生死相許,還能指望人家做到怎樣?難道放棄上海的一切跑來陪我?

從上海回來之後,我也開始著手在我們當地找工作。而自從沈墨來看過我,那樁交通事故中最引人注目的受害者是我弟弟這一點也很快就在我的中學同學中傳開了,大家紛紛發來短信或打來電話,也在網絡上聲援我,知道了我準備留在當地,還有人給我介紹工作。其實我本來是想索性去律所工作的,11月份的時候知道司法考試考過了,那麼如果進入律所,我既可以通過實習滿一年正式拿到律師資格,也可以利用工作之便自己代理弟弟的案子。不過可想而知,當地司法係統的氛圍決定了根本不會有律所願意或敢於提供這樣的平台給我,於是我後來敲定的是同學介紹的一份工作——在一家早教中心教小寶寶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