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還給人家拍胸脯打包票,暗示她隻要跟了我,以後調到省高院是一句話的事兒。
我一如既往地覺得我媽多事,但這次,我點了頭,答應跟那女孩處處看。
因為她也是我所見過的那些女孩當中給我感覺最好的一個。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原因,但我無法否認的一個事實是,她讓我想到溫晴了。
同樣是名校法學院畢業,年齡差不多,何況她還比溫晴更好,她性格很討喜,長得又漂亮,是個真正的美人。
作者有話要說:
☆、慕梓番外(中)
溫晴並不是美人。
小時候我覺得她很漂亮,後來幼兒園沒讀完她就轉走了,我漸漸長大,再看以前的照片,發現她其實並不漂亮,到後來再相見,我也確定,長大後的她也並沒有變得漂亮,以前的感覺隻是小孩子不會審美罷了。
可我卻總留有覺得她漂亮的印象,再也無法抹去,一年忘不掉,五年忘不掉,所謂三歲看到老,我知道,我是永遠都忘不掉了。她在我心裏總是特殊的,盡管已經不覺得她是美人,可每次提到美人,一定會條件反射地想到她,這是無論多理性都不能改變的習慣。
這是我。我不知道別人是怎麼想的,總之一個很奇怪的事情是,溫晴長得並不美,可無論誰喜歡上她,都不會有人覺得奇怪或不應該,好像她理所當然就足以配得上任何人,國王都不在話下。
或許是因為她身上那種與生俱來柔弱嬌愁的東方古典美人氣質。因為是與生俱來,所以絲毫沒有矯揉做作之感,她隻是那樣靜靜地嫻雅著,便好似有許多神秘的心事,脈脈地隻在她自己的世界裏流轉,惹得你抓心撓肺地想要去分擔,或分享,卻隻是求而不得,於是隻好在旁邊默默地在意著,不得其法,束手無策,卻又依然管不住自己地絞盡腦汁,隻覺得但凡能為她做一點點事,哪怕豁出全世界都在所不惜。
所以,要傷害她委實是一件讓自己更痛苦的事。她搬到我那裏的當天,趁她還沒回來,我巴巴地收拾了半壁衣櫃出來給她,她卻不肯買帳,隻象征性地放了幾件衣服進去,盥洗用具也統統放到公衛裏去,一副要避我而遠之的樣子。我本已火冒三丈,可第二天早上她不過買了兩隻蛋黃粽回來給我,僅一句“我是記得以前上學的時候你總是買這個吃”,我就什麼都融化掉了。她以前不是沒有注意到我的,她終於肯承認她以前不是沒有注意到我的!
我知道,我對她做了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所能做的最惡劣的事,可說實話,在知道她欺騙我、並且是因為有求於我的那一刻,我內心深處並非沒有一絲絲的竊喜,那到底是一個讓我將她迅速占為己有的理由。我是那麼地渴望和她融為一體,至少在那種時候,我清清楚楚又實實在在地確定,就算她心裏沒有我,這個世界上也再沒有人能比我跟她更親近。在恨意最烈的最初,我想讓她痛苦,因為假如我給她多少幸福快樂都不能占據她的心,那麼或許痛苦會比較有效。可是在那個被融化掉的早晨,我忽然想讓她快樂。女人沒有男人那麼容易達到,所以在第一次結束之後,我緩了一緩,想要繼續,她卻擋住我,用怯怯的聲音,問我身體是不是受得了。
像是有一根涼涼的細線,從我的頭頂直扯下來。失望,我在她這裏經曆了太多遍、卻怎麼也沒有辦法習慣的失望,幾乎讓我發瘋。不管用的是什麼借口,她是在拒絕我,她到底還是拒絕了我!
那天把她趕出房間之後,我躺在床上昏昏沉沉地睡到中午,起來見她做了一桌飯菜,正在給我盛湯。她招呼我吃飯的時候,我迫不及待地抓住這個機會給她反戈一擊,當她同樣失望地低下頭,我的揚眉吐氣霎時間憋死在喉嚨裏,那瞬間的窒息,幾乎要了我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