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節(3 / 3)

“叫什麼名字……”男生撓了撓腦袋,“我給忘了。姓陳,叫什麼真不記得了,單名。”

“陳凜?”

“啊對!就是叫陳凜!你知道啊!”

不知道為什麼,時唯忍不住想笑。

【二】

怎麼會天真到認為季向葵會善心大發主動幫助自己?

直到這時才恍然大悟。回想和陳凜的那次漫長的通話,彼此所談論的重點壓根不在同一層麵,每一個回合都驢頭不對馬嘴。

李藝應該是確有其人,也確實和陳凜有過點感情糾葛,可也許早已成為過去。在通話的過程中,陳凜其實一直在澄清自己和李藝的關係,時唯從一開始就抱著想結束鬧劇的心態,自然什麼都聽不進。

以季向葵一貫的情商,這些都是可以預料的。

而在網絡上找到幾張李藝和陳凜的自拍照、生活照,以此為基礎偽造兩個同名賬號,更是再容易不過了。

和小時候最大的區別是,時唯再也不會滿腹委屈地說:“季向葵的那些行為,我才不是做不到,隻是做不出。”因為她就是做不到。如果說長大的過程中時唯學會了什麼,那就是不再輕易否定別人。

時唯研一這一年,聽時媽媽轉達的確切消息是,季向葵甩了陳凜,陳凜全家人吃了啞巴虧。季向葵的新男友的父親是陳凜父親的頂頭上司,陳伯伯現在見了季向葵不僅無法發作反而要賠笑臉,還打著哈哈說,做不成自己媳婦是和陳凜少了點緣分,可是還想認她做幹女兒。

嫌棄季向葵父母離異、勒令陳凜與她分手的那兩位父母,做夢也想不到將來有一天需要應付這種局麵。

但向葵並不是因為曾被嫌棄家境受到刺激才決定這樣無情地對待這家人,沒有那麼文藝的原因,季向葵天生喜歡如此。

就像小時候在剩下的肯德基雞翅上每塊咬一口那樣,不為什麼。

就像小時候給媽媽偷偷發郵件謊稱自己在堂姐家被虐待那樣,不為什麼。

就像小時候看見時唯得了最佳辯手就想挑撥離間使個絆那樣,不為什麼。

很父母離異無關,和遭受歧視無關,隻是因為季向葵發自內心地樂在其中。時唯對她的了解,就像她對時唯的了解那麼深刻。

但歸根結底,季向葵的字典裏是沒有“報複”二字的,無論是曾經破壞自己家庭的繼母還是無視家庭責任的父親,她從來沒有一秒對他們產生過報複的念頭,報複在她看來隻是幼稚的賭氣。季向葵的人生準則隻有“利用”,對自己好的人也罷,傷害過自己的人也罷,她隻是極盡所能去利用他們,從客觀結果而言,傷害過她的人總能自食其果。

時唯野心有限,能力也有限,既不想成為季向葵,也成不了季向葵。即便如此,她倒真有些佩服季向葵。

【三】

某天的文學寫作課上,老師讓大家討論各自創作的作品。有個同學寫了這樣一篇小說:有一天,我走在路上,突然看見迎麵走來的女人有點眼熟。她穿著時髦,妝容精致,手上拎著一線名牌手提包,但我認得出她是我大學時最好的朋友。我叫住她之後,她也認出了我,我們一相認就相談甚歡,於是便就近找了間咖啡館坐下聊。當我問她“你現在過得幸福嗎”的時候,她忽然流下了眼淚。原來她這幾年的經曆十分坎坷。在大學時談的男朋友是有婦之夫,年齡也比她大將近十歲,所以她父母堅決不同意這段戀情,我當時也反對,她卻執意要和這個男友在一起,這個男人還為了她與妻子離婚,就是從那時開始,我和她漸漸疏遠,以至於畢業後就失去了她的音訊。誰知她結婚後生了一個女兒,卻遭到丈夫的背叛和拋棄。她因此受到很大打擊,再也不相信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