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處理結果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溫州市有關部門對溫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原院長陳某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其院長職務。
三、要求
通報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都要從這一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切實加強醫院管理,嚴格遵守各項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嚴格規範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和使用管理,確保依法執業、依法行醫。為進一步加強衛生係統黨風廉政建設,提出以下要求。
1.嚴格規範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和使用管理。合理配置與有效使用包括伽瑪刀在內的各種大型醫用設備,是實施區域衛生規劃,控製衛生費用過快增長,維護患者合法權益,促進醫療衛生事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1995年,我部發布了《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應用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我部與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布了《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規劃、配置審批、使用管理等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必須嚴格遵守、堅決執行。醫療機構申請配置大型醫用設備,必須具備《管理辦法》要求的各項條件,並嚴格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履行審批程序,未經主管衛生行政部門審批同意,任何醫療機構不得配置和使用大型醫用設備。衛生行政部門要嚴格審批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對不符合配置條件的醫療機構,一律不得頒發《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對不履行審批程序擅自購置大型醫用設備的醫療機構,要堅決責令其停止使用、封存設備,並按照規定對醫療機構和有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衛生行政部門違反規定超規劃、越權審批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保證衛生係統政令暢通。健全、完善的法規製度,是醫療秩序安全穩定和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堅強保障。但是,如果法規製度得不到忠實、嚴格的執行,醫療秩序安全穩定和衛生事業發展改革同樣無法保障,更談不上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與醫療安全。近年來,國家立法機關和衛生行政部門製定了一批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製度,為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支持和製度保障。從總體來看,大多數地區和單位都能較好地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製度,但是,也有少數地區和單位法律意識不強,紀律觀念淡薄,置黨紀國法於不顧,置上級要求於不顧,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嚴重損害了法規、製度和紀律的權威,嚴重危害了醫療衛生秩序的安全穩定,嚴重損害了患者的健康權益和經濟利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溫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都要從中汲取教訓,深入開展法製和紀律教育,切實增強法律意識和紀律觀念,模範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和製度的規定,令必行、禁必止,依法行政、依法執業,保證衛生係統政令暢通。衛生係統各級紀檢監察機構要加強對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製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不管涉及什麼單位、什麼人,都要一查到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並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規定追究相關領導幹部的責任,堅決維護法律和紀律的嚴肅性,堅決維護法規製度的權威性。
3.進一步強化醫院院長的管理責任。醫院能否依法執業、依法行醫,關鍵在院長。溫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發生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醫院原院長法製、紀律觀念淡薄,工作作風獨斷專行,院長權力失去監督和製約。各級公立醫院院長都要從中汲取教訓,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製度,牢固樹立紀律和法製觀念,提高修養,培養務實、民主的工作作風,杜絕“家長製”“一言堂”。各級醫療機構都要健全和完善領導班子工作規則、議事規則和決策製度,嚴格執行民主集中製,健全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做出決定,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院領導幹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講政治、顧大局、懂管理、紀律和法製觀念強、有社會責任感的人員擔任院長,提高院長的政治素質和管理能力。要建立健全對醫院院長的科學考核評價標準,嚴格責任考核。對管理混亂、不正之風問題嚴重,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醫院,要嚴肅追究院長的責任。
二、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