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件大事是強化戒毒、形式多樣。隨著禁毒鬥爭的開展,隨著對戒毒勞教人員特殊性的認識深化,勞教戒毒工作製度的不斷完善,規範化的不斷加強,如何進一步發揮好勞教戒毒的優勢,做好勞教戒毒工作是擺在勞教戒毒工作人員麵前一個嶄新的課題。各地紛紛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對戒毒勞教人員的教育戒治工作。如甘肅省第一勞教所采取的“五算五想”“五談”“三控訴”的教育矯治措施。
“五算五想”:一算身體賬,想一想吸毒對身體造成的危害;二算感情賬,想一想吸毒所造成的家庭破裂、親人離散、備受精神折磨和自己遭受情感痛苦的情形;三算經濟賬,想一想吸毒所耗費的巨大錢財,以致家庭貧困、家破人亡的情景;四算危害賬,想一想自己為了吸毒而偷盜、搶劫、詐騙等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五算榮辱賬,想一想毒品給中華民族造成的巨大災難。
“五談”:一是談思想,找根源;二是談法律,講所規;三是談危害,講毒害;四是談家常,問情況;五是談未來,講前途。
“三控訴”:控訴毒品毀了自己,敗了家庭,傷了親友,害了社會的嚴重後果;控訴自己因缺乏信心、決心、恒心、屢戒屢吸,不能自拔,導致家庭、親友、社會失望的慘痛經曆;控訴那些提供毒品、拉人下水、誘人吸毒的教唆犯、害人精的罪惡行徑。
司法部勞教局下發了《吸、販毒型罪錯矯治課本》後,各地采取正規教育與輔助教育相結合,課堂教育與個別教育相結合,所內教育與所外教育相結合等形式,有序地開展戒毒勞教人員的教育戒治工作,舉行“珍愛生命、拒絕毒品”的圖片展;定期播放戒毒錄像宣傳片;組織禁毒知識競賽;“現身說法”征文;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讀書活動;職業技術培訓等活動。這些活動的開展,對戒毒勞教人員加深對毒品對社會、對家庭、對自己造成的危害的認識,提高他們戒掉毒癮的認知能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這僅限於改變他們的認識行為上,還限於教育層麵上,還限於我們對戒毒工作認識的初級階段。
2003年6月,司法部《勞動教養戒毒工作規定》以部長令頒布,標誌著第一階段工作的結束,第二階段工作的開始。
第二階段,創新發展階段(2003年6月至2008年6月),以司法部勞教局決定《在湖南省勞教係統開展勞教戒毒模式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轉折點,以《禁毒法》的實施為標誌。
司法部勞教局在《通知》中指出,隨著禁毒鬥爭的深入開展,勞教戒毒工作已成為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手段之一,成為勞教工作的突出任務。近幾年來,勞教機關充分發揮勞教期限較長,管理教育比較係統規範的優勢,收容教育改造了一大批戒毒勞教人員,在維護社會治安方麵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戒毒勞教人員反複吸毒時間較長,成癮性很強,惡習較多,教育改造難度很大,場所不安全穩定的潛在危險增加,出所後的複吸率居高不下。盡管各地在勞教戒毒工作方麵進行了多種有益嚐試和探索,但整個勞教戒毒工作仍未形成一個科學的理論體係和一個係統化的符合客觀規律的整體模式,從而製約了勞教戒毒工作的深入開展。因此,當前迫切需要全麵規範勞教戒毒工作,建立科學的勞教戒毒工作模式,提高勞教戒毒工作的整體水平。部勞教局研究決定,在湖南省勞教係統開展“勞教戒毒模式試點”工作,待取得經驗後在全國勞教係統推廣。
《通知》在對當時的禁毒形勢,勞教單位開展戒毒工作的優勢,戒毒勞教人員的特殊性,勞教戒毒工作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後,決定開展“勞教戒毒模式試點”工作。《通知》的下發,拉開了創建勞教戒毒模式的序幕。
2002年12月,司法部勞教局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全國勞教戒毒工作座談會”。湖南省勞教局、廣東省戒毒勞教所在會上就探索勞教戒毒模式工作進行了交流。會議期間,參觀了湖南省勞教戒毒模式試點單位湖南省新開鋪勞教所、湖南省白馬壟勞教所。座談會結束時,時任司法部副部長的範方平作了重要講話。他要求以高度的責任心來做好勞教戒毒工作,並就進一步做好勞教戒毒模式試點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4年5月,司法部勞教局下發了《勞教戒毒基本模式(試行)》。勞教戒毒的基本模式的總體框架可概括為“相對封閉、分期管理、綜合矯治、後續照管”。具體就是根據戒毒工作的規律、戒毒人員的實際情況和所處的不同階段,將勞教戒毒過程分為脫毒期、康複期、適應期、考察期四個時期,實行相應的動態管理、醫療戒護和有針對性的教育矯治,並對回歸社會的戒毒勞教人員予以關注,提供幫助。整個過程中,各個時期、各個環節緊密銜接,流動運行。《勞教戒毒基本模式(試行)》還對四個時期的主要業務工作作出了要求。
《勞教戒毒基本模式(試行)》的下發是具有中國特色戒毒工作的具體體現,是勞教戒毒工作創新發展的成果,是全係統幹警共同努力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