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勞教戒毒理論探索進一步深入。北京、上海、湖南、四川等地積極開展理論研究工作,與多家科研院所的專家合作,就勞教戒毒模式構建與實施等問題開展課題攻關,舉辦戒毒研究工作論壇,在國際、國內刊物上發表多篇學術論文。其中四川省成都戒毒勞教所的兩篇文章獲得“中國新時期人文科學優秀成果評選”一等獎。
二是勞教戒毒模式進一步豐富。各地在部局推出的勞教戒毒基本模式基礎上,積極探索實施具有本地特點的勞教戒毒模式。北京市建立了“四期三段”戒毒模式,上海市建立了“綠色戒毒”模式,浙江省構建“四期五步勞教戒毒法”應用係統,江蘇省形成了具有本地特點的“三區一延伸”模式,廣東省建立了“三段四期五環”戒毒模式,廣西省確立了“十步訓練法”,四川省探索出“三期九段戒治法”、“係統脫敏療法”、“內省法”、“逆向戒治”、“回歸家園”模式,湖南省繼續進行“三區四期”和l—tc模式的試點工作。通過探索、實施具有當地特色的戒毒模式,各地勞教戒毒工作水平不斷提高。
三是勞教戒毒製度進一步規範。各地根據司法部第78號令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製定完善了相關戒毒製度規範。
四是勞教戒毒專業水平進一步提高。各地采取引進、培養、借力等多種途徑,不斷提高勞教戒毒專業化水平。通過引進管理、醫學、心理學等方麵的專業人才,加強幹警培訓工作,借助專家學者的力量,提高戒毒工作者的專業知識和工作水平。
五是勞教戒毒模式效果進一步顯現。各地按照勞教戒毒模式的要求,一方麵開展係統的康複訓練,進行科學配餐,運用科學儀器進行輔助治療,幫助戒毒人員身體康複;另一方麵,積極開展心理谘詢工作,運用團體谘詢、係統脫敏、沙盤治療、心理宣泄等技術,全麵幹預戒毒勞教人員的心理和行為,取得了積極成效。同時,通過電話、會見、通信、家訪等方式,積極與家屬進行交流,幫助勞教人員修複家庭關係,設立戒毒專線和心理谘詢熱線,舉辦“家屬課堂”,幫助家屬掌握必要的戒毒、拒毒方法,做好戒毒勞教人員回歸社會後的監護和幫教準備。據初步了解,各地都有一批戒斷期達三年以上的典型,戒毒的效果進一步顯現。
2008年6月1日,隨著《禁毒法》的實施,勞教戒毒已完成了它的曆史使命,它將作為我國禁毒事業的一個標誌載入史冊,至此,勞教戒毒的探索也告一段落。
回顧這段曆史,我們對《禁毒法》、對戒毒工作的重大調整有了更進一步的理解和更深層次的認識。取消勞教戒毒,而不是取消勞教機關的戒毒職能,筆者認為應從三個方麵來認識這個問題:
一是國際鬥爭的需要。西方國家一直把中國的勞教工作作為口舌,對我國進行人權攻擊,他們認為:“未經法院判決,將一個公民監禁,限製人身自由長達三年,就是對人權的侵犯。”勞教戒毒的取消,使他們少了一些口舌,我們多了一些底氣,有利於國際鬥爭的需要。
二是國內對吸毒者判定的深化。對吸毒者的判定有一個認識的過程。勞教戒毒是帶有強製性的教育措施,並有懲戒的作用。吸毒者是違法者,同時又是病人。對他們實施戒毒不是懲戒而是挽救,強製是手段,隔離是措施,隻有采取強製和隔離,才能有效地挽救他們。
三是整合資源、社會參與的需要。《禁毒法》取消了勞教戒毒和公安的強製戒毒,保留了自願戒毒,同時增加了社區戒毒和社區康複。這突出地反映在整合了法律資源。過去一部法律,一個條例即可調整整個戒毒工作的法律關係,改變了過去公安強製戒毒有《強製戒毒辦法》、勞教戒毒有《勞動教養戒毒工作規範》而各行其是的局麵。同時,在保留自願戒毒的情況下,又增加了社區戒毒和社區康複兩種戒毒形式,而這兩種戒毒形式又在社區進行,顯而易見是整合戒毒的社會資源,讓社會參與戒毒,讓戒毒人員在社區戒毒。顯然從根本上改變了戒毒工作主要由執法機關承擔的單一做法,調動了社會參與戒毒的積極性,真正使戒毒工作成為人民參與的禁毒戰爭。
一、戒毒難,難在哪裏
都說戒毒難,究竟難在哪裏?用吸毒者的話來說:戒毒,“是人戒不脫,戒脫不是人”。“手掌上可以煎魚,腦殼可以進水,但毒不可能戒脫。”也就是說:“戒毒太難了。”在吸毒者心目中,戒毒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讓我們從下麵的分析中,看戒毒究竟難在哪裏。
(一)複吸率居高不下。據有關資料統計,美國的複吸率為90%以上,德國為87%,這個統計數據並不包括已死亡的吸毒人員。有人說:吸毒的複吸率為99%,為什麼?因為已有1%因吸毒死亡。這說明,吸毒的複吸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我國吸毒人員戒毒後的複吸率是多少?未見這方麵的數字。但我查到了這樣一組數據,可以說明我國戒毒人員的複吸率是較高的。在1998年調查的990例有效個案中,90天內複吸的比例為67.87%,100天以內複吸的比例達73.23%。按照對戒毒者複吸的統計學行規,複吸率應統計三年的情況。這樣統計的結果我國的複吸率也是很高的,並且100天內成為複吸高峰。筆者曾見過一名戒毒人員在出所後不到五分鍾,就在接他的車上複吸,成為複吸時間最短的複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