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對每個人來說,意義是不一樣的,也許對我這樣的人來說,真正的成長是,我終於有勇氣告訴自己:別裝了。
偶爾還是會想念兩年前的冬天,每天窩家裏看書看電影,喝咖啡兌威士忌,飛著葉子做美夢,對未來沒有任何計劃,每天的任務就是enjoy today。那時候覺得,凡是我不喜歡的東西,我都可以遠離,比如某些人,比如正式工作,比如責任。
雖然常常跟朋友開玩笑,說自己二十歲到二十八歲,把所有時間都浪費在玩耍和戀愛上了。要是自己早點醒悟,早點開始奮鬥事業,如今也不會這麼失敗了。但如果我再選擇一次,我恐怕還是會選擇那樣的日子。
那時候跟朋友爭論,他們說,你年輕時候不努力,老了怎麼辦?我反問道,我現在努力工作,老了能幹嗎?他們說,老了可以盡情玩,可以周遊四方呀?我說,周遊四方幹嗎要等自己變老了才去?我寧願年輕時候盡情玩,也不願意年輕時候盡情工作,隻為了老了能享受。如果擔心“老了怎麼辦”,而不讓自己真正年輕一回,那這一生多不劃算?我寧願瀟瀟灑灑年輕一次。
又是一個冬天。
冬天沒有變,但是我的原則變了。越來越覺得,“原則”這東西,跟“承諾”一樣飄渺。一個人愛你的時候,或者你愛一個人的時候,可以許下無數美好的“承諾”。一旦不愛了,承諾自動失效。誰能抱著承諾過一輩子呀?今天我說“我會愛你一輩子”,那隻是我今天的想法而已。將來我還會說“我會愛你一輩子”,隻不過可能就不是對你說了。從某種意義上說,那些“承諾”不會變,隻是對象變了而已。
“原則”也一樣。昨天我還說自己的原則是“堅持自我,不把青春浪費在辦公室裏”,今天我就說:“為了那些銀子,那還是浪費點時間在辦公室吧。再說我的青春貌似也過得差不多了。”今天被我拋下的那些原則,可能就成了別人的原則。這些原則不會變,隻是這些原則的所有者變了而已。
我知道兩年前的我要是遇到現在的我,定會非常鄙視,指著我的鼻子罵:你丫把毛路怎麼了?說好的瀟灑範兒呢!我也會指著她的鼻子罵:傻B,有眼不識泰山,現在老子是改良版的。
嗨,大不了互相鄙視唄。
現在我有了一份固定的工作,還跟幾個朋友合開了一家公司,以致被人誤認為是“事業女性”。其實事業上的成功,對我沒有絲毫吸引力。那我為什麼要努力工作?說穿了,就是一個“錢”字。我從來不覺得錢肮髒,錢本來就是個中性的東西。好人可以用錢做好事,壞人可以用錢做壞事,像我這種不好不壞的,就拿著錢幹點不好不壞的事。金錢動不動就被某些道德衛士攻擊和鄙視,我覺得錢真的挺冤的。(錢大哥,看在我替你喊冤的份上,趕緊來找我吧!)
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讓人更自由。以前心情不好的時候,最多往大理跑。現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可以去德國、去法國、去挪威。錢也可以讓人更高興,主要是讓自己在乎的人高興。以前媽媽過生日,最多給她訂個蛋糕。現在她過生日可以為她買珠寶首飾了。媽媽其實也從來不戴那些東西。送貴重東西,其實是讓她放心:你女兒現在吃穿不愁,日子好著呢。不過,我還是沒有存錢的習慣。朋友說,你隨便亂花錢,不覺得可惜麼?我說,通貨膨脹這麼嚴重,辛辛苦苦賺的錢,不趕緊花了,那才可惜。別問我老了怎麼辦。到時候再說。
成長這東西,你再對抗,該來的,還是會來。況且我已經晚了很多。說實話,我也搞不清成長到底意味著什麼。有時我想,成長是不是意味著,你明白自己什麼東西該堅守,什麼東西該妥協。比如你不再堅守某些“原則”和“承諾”,但同時你沒忘記自己是誰,仍舊明白自己想成為什麼樣的人。怎麼說呢,很年輕的時候,一直堅持要自己走到目的地。現在覺得,縮成一團,滾過去也行。
有時我又覺得,成長對每個人來說,意義是不一樣的,也許對我這樣的人來說,真正的成長是,我終於有勇氣告訴自己:別裝了。你以為自己翅膀硬了就叫成長了?多賺幾個臭錢就叫成長了?放棄一點原則就叫成長了?寫一篇以“成長”命名的文章就叫成長了?你丫永遠長不大的。認了吧。
假裝強大,最後會真的強大嗎?
為什麼會想問這個問題呢。因為剛剛發了條廣播:
“無論玻璃心也好,金剛心也好,獨立也好,不獨立也好,不善也好,善良也好,理性也好,感性也好,真實的姑娘最可愛。比如玻璃心就大方承認自己玻璃心,不善就大方承認自己不善,這樣的姑娘們我都樂意交往。最不願意交往的就是特不真實的人,比如明明玻璃心,還要裝強大。”
然後有友鄰說:“裝著裝著也許真的會強大起來。” 我是不讚同這種說法的。(不過如果是抱著這種目的去假裝,好像那些裝的人也沒我想得那麼不可愛了。)
我個人認為,玻璃心要強大,首先必須直麵自己的脆弱,然後經過艱苦而漫長的修煉才能變得強大。這就跟一個人生了病一樣,不找到病因,對症下藥去根治,而是裝著自己沒病,隻會越裝,病越重。所以承認自己的脆弱,是邁向強大的第一步。如果連這麼個事實,都不敢對自己承認,對他人(至少對好朋友)承認,那何來真正的強大可言。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玻璃心非得強大起來,如果玻璃心自己覺得玻璃心不是問題,也能活得很開心,那沒必要讓自己吃那麼多苦去強大。
我不知道我的想法對不對,就是想請教一下大家的看法:
假裝強大,最後會真的強大嗎?
當然,希望已經強大起來的人來回答這個問題。因為如果你不強大,你的回答就隻是停留在理論階段,我想還是用事實說話比較公平。
最痛苦也最幸福,最有趣也最無聊的事
其實這世上最痛苦也最幸福,最有趣也最無聊的事情是--與自己的愚蠢鬥爭。
曾看到一篇文章裏談到動機論:動機論,或者陰謀論。這裏要特別聲明,是對人的動機論。一個組織的動機是可以去揣摩的,因為組織的運作機理基本上基於“自以為理性”,尤其是一些大的謀劃,總有它的道理在。有些組織還會公開宣傳它的動機,隻不過換了個名字叫“願景”。但一個人的動機,就有點難以揣摩,因為誰都有腦袋發熱衝動的時候。一篇完全基於動機論的文章,或者徹頭徹尾在討論一個人的動機的,是很需要去懷疑一下的:你又不是他肚裏的蛔蟲,你咋知道的?
我曾經就是一位“動機論”者,並美其名曰:我關心的是“本質”,而非“現象”。那時候的我,喜歡默默地在心裏給人貼標簽,而我最愛用的兩張標簽是:一、本質上是好的;二、本質上是壞的。一旦某人被貼上了標簽一,就算此人幹了什麼壞事,我也會替對方找理由,這不是他的初衷;一旦某人被貼上了標簽二,就算此人做了什麼好事,我也會不由自主地認為一定另有隱情。
在熱衷於貼標簽的日子裏,我確實活得比現在更容易,也更輕鬆。因為身邊發生的任何事情,根本不用我浪費腦細胞去分析事情本身,隻需看看這事兒是誰做的,讀讀對方腦門上的標簽就行。簡單說來,就是對人不對事。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我一直為自己這種愛憎分明的價值觀洋洋得意。殊不知“愛憎分明”的背後往往是“非黑即白”,“洋洋得意”的背後往往是“愚蠢無知”。人的本質,本來就是好壞善惡皆有,光明與陰暗並存,揣測別人的本質和動機,真是吃飽了撐的。要是沒遇到小馬和小羊,也許我會一直那麼吃飽了撐下去。
有年去昆明玩,在朋友的推薦下,下了飛機就直奔某家位於市中心的青旅。那天我感覺非常疲憊,本來打算入住單人間的,但由於低估了那家青旅的名氣,沒有提前預定,結果被告知僅剩一個三人間的床位。懷著興許能遇到帥哥的僥幸心理,我推開了房間的門。想不到一張床上真的坐著一位帥哥,但我還沒來得及動歪心,一個女孩就從衛生間裏出來了。她裹著浴衣,頭發濕漉漉的。在這個詭異的時間洗澡,加上兩人尷尬的笑容,一致傳達了“日成”的信息,幸運(or不幸?)的是,我沒趕上“正日”。明明是我當了一個大電燈泡,對方反而一臉抱歉的樣子。於是我決定給他們一點私人時間,便放下行李,轉身去了青旅的酒吧。
酒吧裏全是一幫小屁孩,我困得不行,點了一杯咖啡,找了一個角落坐下。在年輕人的打鬧、交談和歡笑聲中,我迷迷糊糊地睡著了。醒來後,咖啡已經涼了,難喝得要死。但我還是像喝中藥一樣,把它幹掉了。
事實證明,那是一個非常愚蠢的舉動。晚上的時候我雖然四肢無力,又困意十足,但躺在床上就是睡不著。隔壁床上的人在小聲聊天,我生怕他們聊著聊著又搞起來。於是,在女生說了一句“我們說話不會吵醒人家吧”後,我立刻接話道:“沒關係,我還沒睡著呢。”
“不好意思,是我們吵到你了吧?”
“沒有,咖啡喝多了,睡不著。”
於是三個睡不著的人,幹脆打開燈,去酒吧買了幾罐啤酒,聊起天來。
帥哥和姑娘是一對情侶,帥哥叫馬什麼什麼,姑娘叫什麼什麼洋,後來我想起他們的時候,就叫他們小馬和小羊。兩人的愛情故事頗為曲折,各種折騰各種虐,以後我也許會講講,但這次我不想再談愛情,所以暫時把他們的故事放一邊吧。在跟他們聊完天後,咖啡因的作用已經消退,但我仍舊徹夜未眠,反複想著聊天中的一段小小插曲。
小羊說起自己的老板,做生意發了財,開始捐助孤兒院。聽她的描述,此老板屬於愛顯擺的那種土大款、暴發戶。小羊顯然不是很喜歡他。關於老板捐助孤兒院的事情,小羊表示:“嗨,他哪有那麼好心?依我看呀,不過是為了彰顯自己的善心而已。”
我點頭表示讚同,忍不住將我認識的幾位生意人也對號入座。
小馬說:“就算人家是為了彰顯善心又怎麼樣?你有本事每個月也去捐兩萬?”
小羊張嘴想反駁,但卻沒想到合適的話,又把嘴閉上了。
小馬接著說道:“周星馳曾經說過,‘我不願意說,隻願意做,因為別人不會聽你說什麼,而會看你做什麼。同樣,我也是通過別人做什麼來判斷,而不太聽他說什麼。’我覺得吧,星爺這話說得太對了,評判一個人,關鍵還是在於對方做的事情。我們別太在意人家說什麼,也不該管人家在想什麼。一個人做好事,到底是真心,還是假意,你永遠無從得知。一個內心再變態,再陰暗的人,就算他成天幻想自己是希特勒,但他要是能裝一輩子好人,做一輩子的好事,那我覺得他就是個大好人。同理,一個人內心再善良,但這個人做出來的事情卻隻對他自己有利,對他人不利,那我也不會覺得這個人有多好。”
小馬的一番話,猶如醍醐灌頂,那天晚上我開始反思自己之前的價值體係。以前總是太糾結於別人做事的動機,反倒忽略了事情本身,比如到底是對他人有利還是無利,對社會來說是件好事還是壞事。其實隻要此事是對他人有利而無害的不就行啦?費那麼大心思去揣摩別人的心思,不是有病是什麼?就像小羊的老板,不管他的動機是什麼,捐助孤兒院是件好事,是好事就該被肯定。
躺在陌生城市的一張陌生的床上,聽著兩位陌生人入睡的呼吸,我感到自己被某種東西深深地刺痛了。這麼簡單的道理,為什麼以前我沒想過呢?那樣刺痛我的東西正是自己的愚蠢。
第二天我睡到下午一點多才起床,當我磨磨蹭蹭洗漱完畢,做淑女狀坐在樓頂露台上吃“早飯”時,已經快三點了。吃過“早飯”,我正在筆記本上記著一些旅行心得,忽然聽到有人叫我。抬頭一看,是小馬。
“女朋友呢?”我問。
“生氣跑了。”他說。
“哦……”
小馬告訴我,因為對某位作家的意見不合,上午跟女朋友吵了一架。我說,你們這些文藝青年真心傷不起呀!我本沒打算聽兩人吵架的細節,但是小馬那天貌似傾訴欲旺盛,我也不好意思不做聆聽狀了。
小羊非常反感某學者的新作,而反感這部作品,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反感作者。“我以為就她的學識而言,必定要就對方的文章批判一番,結果她的槽點是該書‘大受歡迎,賺足了錢’,並因此斷定該學者寫作肯定是為了‘名利雙收’。”
正好我也很討厭那位作家,順口接道:“他就是那樣的呀,小人一個。”
小馬說:“我以為‘名利雙收’固然是結果,但用結果去推別人動機,可能會得到充滿bug的論斷。這就好比兩個人離婚了,你就斷定,這兩人當初結婚就是為了離婚。一個作者寫了本書,賺到錢了,總會有人說,這個作者就是為了賺錢才寫書的。當然,我不否認有這樣的作者,但肯定不是所有的作者都那樣。所以,你憑什麼認定人家就是那樣?這種一棍子打死所有人的邏輯真是簡單粗暴到令人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