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唯識學所依之經論(2)(3 / 3)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四:第六節宿作因論:第一項敘邪執,第二項征破。第七節計自在等為作者論:第一項敘外執,第二項破執。第八節害為正法論:第一項敘外執,第二項破執。第九節有邊無邊論:第一項敘外執,第二項破執。第十節不死矯亂論:第一項敘外邪,第二項廣指經說,第三項總結斥非。第十一節無因見論:第一項敘外執,第二項破執。第十二節斷見論:第一項敘外執,第二項破執。第十三節空見論:第一項敘外執,第二項破執。第十四節妄計最勝論,第一項敘外執,第二項破執。第十五節妄計清浄論:第一項敘外計執,第二項以理征破。第十六節妄計吉祥論:第一項敘外計執,第二項破執。

卷八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五:第六章雜染等起施沒建立(三雜染):第一節煩惱雜染:第一項煩惱自性,第二項煩惱分別,第三項煩惱因,第四項煩惱位,第五項煩惱門,第六項煩惱上品相,第七項煩惱顛倒攝,第八項煩惱差別,第九項煩惱過患。第二節業雜染:第一項業自性,第二項業分別:第一目依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第二目依法相差別建立。第三項業業因,第四項業位。

卷九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六:第五項業門,第六項業上品,第七項業顛倒,第八項業差別,第九項業過患。第三節生雜淨:第一項生差別,第二項生艱辛,第三項生不定,第四項生流轉:第一目緣起體,第二目緣起門,第三目緣起義,第四目緣起差別……

卷十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七:第五目緣起次第,第六目緣起釋難,第七目緣起釋詞,第八目緣生四緣與二因,第九目以分別緣中三十門分別,第十目攝諸經十六門。第四節明斷三雜染修六現觀。

卷十一

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第六之一:第一章開列五門釋之。第二章釋總標。第三章釋安立:第一節安立離生喜樂,第二節安立蓋障:第一項目蓋障,第二項明食非食。第三節安立支分,第四節安立定分:第一項釋別名,第二項釋通名。第四章合釋作意及相二門:第一節釋作意:第一項標列七作意與四十作意,第二項別釋四十作意行相,第三項以七作意與四十作意相攝。第二節釋所緣:第一項明四相三十二相,第二項明本末相攝。

卷十二

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第六之二:第三節通辨:第一項修作意所由,第二項四緣入等至,第三項四得靜慮,第四項味淨定等,第五項四分定異,第六項次第與超越之入出,第七項熏修差別。第五章釋諸經宗要及最後雜眾義:第一節釋諸經之攝宗要:第一項釋解脫:第一目八解脫,第二目八勝處,第三目十遍處,第四目總料簡。第二項釋等持:第一目三三摩地,第二目有尋有伺等三摩地,第三目小大無量三摩地,第四目一分修具分修三摩地,第五目三受俱三摩地,第六目四修定,第七目五聖智三摩地,第八目聖五支三摩地,第九目有因有具聖正三摩地,第十目金剛喻三摩地。第三項釋三摩缽底:第一目五現見三摩缽底,第二目勝處遍處如前已說,第三目無想三摩缽底,第四目滅盡三摩缽底。

卷十三

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第六之三:第二節釋雜義:第一項別引經釋:第一目身心遠離引如實覺,第二目善修止觀覺了所知,第三目等持等至於善巧中分別,第四目分別靜思慮經,第五目分別四檢行定經,第六目於六境不受想無相經,第七目四趣道經,第八目四淨勝經,第九目釋心淨行苾芻思惟五相經,第十目蕩塵經,第十一目於三相思惟經。第二項以四法攝持聖教。

本地分中非三摩呬多地第七。

本地分中有心無心二地第八第九。

本地分中聞所成地第十之一:第一章標列五明處。第二章釋內明處:第一節事施設建立相,第二節想差別施設建立相:第一項第一嗢柁南(十二門),第二項第二嗢柁南(十四門),第三項第三嗢柁南(九門),第四項第四嗢柁南(十門)。第三節攝教義相(五對十門),第四節佛教所應知處相(十門):第一項三種,第二項增二法門(二十四對)……

卷十四

本地分中聞所成地第十之二:第三項增三法門(四十五門),第四項增四法門(四十六門亦有相違,為一門故),第五項增五法門(二十四門),第六項增六法門(合有十六門),第七項增七法門(合有十五門)……

卷十五

本地分中聞所成地第十之三:第八項增八法門(合有十門),第九項增九法門,第十項增十法門。第三章釋醫方明。第四章釋因明:第一節標列七種,第二節論體性:第一項言論,第二項尚論,第三項諍論,第四項毀謗論,第五項順正論,第六項教導論。第三節論處所;第四節論所依:第一項所成立義,第二項能成立八法。第五節論莊嚴:第一項五種莊嚴,第二項二十七種稱讚功德。第六節論墮負:第一項舍言,第二項言屈,第三項言過。第七節論出離:第一項觀察得失,第二項觀察時眾,第三項觀察善不善巧。第八節論多所行法。第五章釋聲明:第一節法施設建立,第二節義施設建立,第三節補特伽羅施設建立,第四節時施設建立,第五節數施設建立,第六節處所根栽施設建立。第六章釋工巧明處。

卷十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