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能遍計的心與所遍計的境,皆依他起,而心緣境時,於觸緣所緣之中,妄執實有我法自計,此即名為遍計所執。此所妄計的我法等類,隻不過是迷情所現的虛妄相,但有假名無有實體。如《大智度論》說:“謂隨言說依假名言,建立自性。”《唯識三十頌》說:“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如黑暗中見繩,誤以為是蛇,此蛇畢竟不存在,不過是恐怖心中所現的妄相,無有實體,是情有理無。
2.依他起性:梵文Para?tantra?Svabhāva。又作依他起相、緣起自性、因緣法體自相相。即指由各種緣所生起之法。因為是“緣合則生,緣盡則滅”之法,故如虛如幻,而非固定永遠不變之實在,故說“如幻假有”、“假有實無”,然此並非遍計所執而有之迷情,而係借種種助緣而生者,亦即離妄情而自存之“理有情無”。依者依托,他者眾緣,起者生也。色心諸法依托眾緣而生起,故名依他起。諸法皆因緣所生故,唯是無實性的假法,故實有假無。如了知為繩,蛇覺不存。《唯識三十頌》雲:“依他起自性,分別眾緣生。”所謂分別,即虛妄分別,雜染諸法皆依他起。故此依他起性乃屬有為之法,在五位百法中,除六無為法外,其他九十四法皆攝於此性之中。
依他起性又可分為染分、淨分二種:(1)染分依他,指虛妄分別之緣而生起的有漏雜染之諸法。(2)淨分依他,指依聖智之緣而生起的無漏純淨之法。其中,若就別義而言,淨分依地亦攝唯識三性之第三“圓成實性”中,故此中唯說染分依他。
3.圓成實性:梵文Parinis·panna。又作圓成實相、圓成自性、第一義諦體性。依他起性的真實之體(真如)乃遍滿一切法(圓滿)、不生不滅(成就)、體性真實(真實)者,故稱名為“圓成實”。故圓成實性就具有這三種性質:(1)圓滿,諸法之相僅局限於其自身之法體,不通餘處;相對於此,真如之妙理則可周遍四處。(2)成就,諸法具有空、無常、無我等共相;而真如之實體常住,無生滅作用。(3)真實,諸法之體虛妄不真;而真如之性常住遍通。
為解釋圓成實性,又設有二門:(1)常無常門,“常”為圓成實之名,“無常”則攝於依他起性而不離生滅。(2)漏無漏門,“無漏”為圓成實之名,“有漏”則攝於依他起性而不顛倒。《唯識三十頌》雲:“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前性即是前麵的遍計所執性,此圓成實性於諸法上常遠離眾生的虛妄執著。如分析繩,了知為麻,繩覺亦滅。百法中的六個無為法,都是圓成實性。無漏有為是清淨的依他起,圓成實性具足的三種性質,故為“真空妙有”;又此性僅能由覺悟真理智慧而得知,故為“理有情無”。
以上三性具有不即不離之關係。唯識學經典中常以蛇、繩、麻三物為喻,則愚人(能遍計)於黑暗中見繩,信以為真蛇(實我相之遍計所執性),遂心生恐怖;後經覺者(佛、菩薩)教示,而知非蛇(生空),僅為似蛇之繩(指依他起性之假有)。且更進一步了解實際所執之繩(實法相之遍計所執性)亦不具實體之意義(法空),其本質為麻(圓成實性);繩(依他起性)僅為因緣假合,由麻而成之形態。
針對三性而建立“三無性”說。三無性,梵文trividhānih·svabhāvata。乃根據佛之密意所立,即基於三性之說,又恐眾生執有,故顯示三性各具空義。又作三種無自性、三無自性、三種無性。據《成唯識論》卷九,三無性即:
1.相無性:梵文laks·an·a?nih·svabhāvata。全稱為相無自性性,或稱諸法無自體相。此係就遍計所執性而論空者。蓋遍計所執之法,乃所謂情有理無,雖在迷情上為有,唯是當情所現之相而已。猶如龜毛兔角,於實理上,其體相乃屬空無。《解深密經》雲:“由假名安為相,非由自相安立為相,是故說無相自性。”故名相無自性。
2.生無性:梵文utpatti?nihsvabhāvata。亦作無生性、諸法無生體性、生無自性。是依依他起性而立。生,緣生之義;依他起性之法由因緣和合而生,為假有之法,實無自性。或謂生乃自然生,即外道凡夫妄執於諸法自然而生,為明示依眾緣和合而生實無自性,故稱名生無自性。《解深密經》雲:“此由依他緣力故,非自然有,是故說無生性。”《成唯識論》卷九亦雲:“依他立生無性,如幻事托眾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說生無自性,非性全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