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有一次議事的時候,楊堅又想起了蘇威,他對群臣說:“有些人總是說蘇威假裝清廉,實際上家中金玉很多,這是虛妄之言。蘇威這個人,隻不過性情有點乖戾,把握不住世事的要害,過於追求名利,別人服從自己就很高興,違逆自己就很生氣,這是他最大的毛病。別的倒沒什麼。”群臣們也都同意,於是楊堅又重新起用了蘇威。蘇威果然不負眾望,對隋朝忠心耿耿,竭盡職守,一直到死。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不能因過而抹煞了有過者的長處。聰明的用人者應罰其過而用其才,楊堅對待蘇威便是如此。楊堅對蘇威的獎懲用廢,顯示出他的氣度和魅力,以及高超的用人本領。實際上楊堅這個人,本身並沒有多大的本事,但是卻非常善於用人,他對手下官員的審視和了解得非常全麵。
總結:有的人犯了大錯,就嚴肅處理,毫不含糊;有的人一旦犯了錯誤,被免官一段時間以後,讓他冷靜一下再重新起用,便會更加忠心耿耿地為你賣命。楊堅的這種用人之道在當時值得稱道,就是在今天也有值得借鑒的地方。
8、金招牌----良心與良知
古人雲,慈不能從政,義不能理財。其實不一定準確。群眾心目中的領導應具備良知和良心,隻有如此,才能達到“士為知己者死”的效果。因此,領導有時也要適當地強調“仁義”二字。
俗話說:“身教勝於言教。”寓教於自身的行動中,比起空乏的“傳教”,效果不知要強多少倍!當然,一方麵需要施教者循循善誘,諫之有方;另一方麵也需要受教者聞過則喜,知過則改,二者缺一不可。下麵的事例就說明這一道理。
約漢景帝中元三年,田叔因理爰盎被刺案,受到景帝嘉獎,被拜為魯相。
魯王劉餘,雖治孔子之鄉,但性不好文學,隻好蓄養狗、馬,修築宮室。因耗費巨大,經費不足,往往妄取民間,引得百姓怨氣衝天。
田叔奉命就職,一進魯境,便遇百餘人攔路訴訟,狀告魯王劉餘擅奪民財。田叔聽後,佯怒道:“魯王本是你們的主人,天下豈有妄告主人之理!”說完,令左右將為首的二十餘人各打了五十大板,其餘統統逐散。
魯王聽到此事,心想:為民父母,怎可掠取民間財物,深感慚愧,於是將自己私人財物取出,交給田叔,托他償還百姓。田叔見此,心中暗喜,說道:“財物是大王擅自從民間取來,還需大王親往償還。否則,王受惡名,相得賢聲,臣以為這樣不妥!”魯王聽後,頗覺有理,於是親往民間,將所餘錢財一一償還於民。且自此以後,再也不妄取百姓之物。
魯王喜遊獵,常常晨出夜歸。田叔見了,從不諫阻,隻是見王出獵,必定隨行,老太龍鍾,出行就喘。魯王敬他仁厚,常勸他回去休息。田叔口頭應允,仍隨隊後。魯王圍獵,他就露天坐等,直至魯王回宮,他方隨歸。一次魯王問他為何如此,田叔答道:“大王暴露於山林野外,臣又怎敢安然就舍?”說得魯王真有些難為情。自此,魯王出獵稍有收斂。
在田叔的輔導下,魯國漸漸得治。不久,田叔病故。百姓感他厚恩,遂湊集百金,為他治喪。田叔少子田仁,卻拒金不受,對百姓說:“不敢為百金,而使先父名聲受汙!”眾人聞此,皆感歎而退。
魯王也因田叔輔佐有方,得保富貴,頤養終身。
好為人師者,常常愛把空泛的道理硬性地灌輸給別人,容易引起對方的抵觸心理;而善為人師者,卻能言傳身教,甚至以無聲的行動啟發、感召別人,使其幡然悔悟,立見成效。
我們常說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尤其作為領導者,以身作則和模範帶頭作用,對部下的行動會產生極大的激勵作用。
日本有一個企業家就是一位能“吃苦”的人。他初任石川島公司總經理時,曾開門見山地對各級管理人員說:“下級學習的,是上級的背影。上級全力以赴地投人工作的行動,就是對下級最好的教育。”在他80高齡,擔任全日本“經團聯”會長已經兩年時,住的卻是非常簡陋的小木屋,每天仍擠著火車上班。
所以,田叔以自己的仁義行動,啟發魯王的認識與良知,使其痛改前非,不啻是一劑治病救人的“良藥”。
民心可以收買,而且其價因時其異。在餓殍遍野的大饑之年,減免稅糧,開倉賑濟,就可以穩定民心,換取百姓的好感。
洪熙元年,明仁宗剛即位不久,就遇到了饑饉之年,山東、淮安、徐州一帶糧食嚴重歉收,但為了應付朝廷的龐大開支,有司仍加緊征收稅糧,以至百姓不堪重負,怨聲載道。仁宗知道了這件事後,決心要減免這些地方的稅糧。一次,仁宗故意當著眾朝臣的麵,問一位剛從南京來到京城的地方官員說:“你所經過的地方情況如何?”起初這位地方官還不敢照直說,在仁宗一再地逼問下,才回答說:“淮安、徐州、山東,很多百姓缺乏糧食,已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而有司正急著征稅糧,造成地方上的混亂,甚至出現了抗稅不交的現象。
仁宗聽完,又問眾大臣:“眾卿以為如何?”他見眾臣不說話,便說:“民可載舟,也可覆舟,這是關係到社稷安危的大事!朕要免去這些地方的稅糧,以穩民心。”隨後他招來少保兼兵部尚書楊士奇,令其起草詔書,免掉這三地的稅糧。
楊士奇聽到皇帝的吩咐後,卻有其顧慮,他想:此事應由戶部、工部負責,我替皇帝起詔,下令免稅,豈不有超越職權之嫌?於是,他對仁宗說:“此事可先令戶部、工部知道,方為妥善。”仁宗略加思索,便斷然說道:“不必通過他們了!救百姓的窮困,應當像救火和救溺水者一樣急迫,不能遲疑。有司總考慮國家用度不足,必會猶豫不決,一旦推脫下來,豈不誤了大事?”仁宗見楊士奇還要思慮,索性讓太監取來紙筆,逼著楊士奇就立在說話的門樓上,把詔書寫完。
仁宗見詔書己就,又仔細閱覽一遍,隨即派遣使臣火速前往山東等地頒詔。然後,回頭看了一下立眼在那兒的楊士奇,開心地說:“現在,你可以去戶部、工部了,告訴他們:朕對這些地方,已免去糧稅了!”
當詔書頒布以後,有些大臣還曾提出異議,說:“這些地方總共有千餘裏,未必都是顆粒不收,應該有所區別,減免一部分就可以了。這樣,才不致於濫施恩德。”
仁宗針鋒相對地回答:“撫恤百姓寧可過厚,廣施恩德。朕為天下之主,能與百姓斤斤計較嗎?”
“民以食為天”,每一個執政者都應把它奉為金科玉律。作為封建皇帝的明仁宗,都懂得“民為貴”、“社稷次之”的道理,主動減免饑饉之民的稅糧,以換取百姓的信任。而當今有些地方,仍搞“亂攤派”,加重農民的負擔,這不應該自省嗎?仁宗深知免除稅糧的緊要性和急迫性,視之為刻不容緩的大事,又了解實施起來的阻力之大,如經過戶部、工部等機構的逐級貫徹,勢必會延誤時機,因此,他果斷地采取直接下詔書的方式,讓其迅速生效。這種治國方針和謀略,確實有茲借鑒之處。
世間有“見利忘義”者,也有“重義輕利”者。“義”和“利”,二者孰輕孰重?恐非每一個人都能掂量得準的。
常說“收買人心”,但“人心”靠什麼收買呢?靠“利”?而利盡則疏,不可能真正買到人心。還是要靠“義”,靠良好的名聲。所以才有以利換義的種種明智之舉。下麵就講一則拋財取義的事例。
齊湣王三年,孟嚐君擔任齊國的宰相之後,他的食客已經達到三千人,而他的封地薛邑,卻隻有一萬民戶,封邑的收入不夠用來供養食客,孟嚐君便派人到薛邑去放債,以求得到一些利息來補償封邑收入的不足。有一年,封邑收成不好,借錢的人又多數不能如期償還利息,食客的供養將要發生困難,孟嚐君非常憂慮,便貼出一張告示,告示上寫道:“誰能夠替我到薛邑去收債?”馮歡見到告示,馬上在告示上簽了一個很大的“能”字,然後離去。孟嚐君見告示上隻有一個“能”字,並未署名,非常奇怪,便問道:“這個字是誰寫的?”左右的人答道:“就是唱:‘長劍回去吧’那個人寫的。”孟嚐君笑了一笑,說道:“這個人果然有才能,我對不起他,很長時間也沒有去看他。”於是,便派人將馮歡請來,向他道歉道:“我整日被國家事務纏身,弄得很疲倦,所以很長時間沒有去拜訪您,實在是對不起先生。您不但不認為有辱於先生,反而願意替我到薛邑去收債,這是真的嗎?”馮歡答道:“是的。”孟嚐君便給他準備好車馬,做了新衣,馮歡以車裝載著收債的證券,告辭了孟嚐君就出發了。
到了薛邑,馮歡召集借了孟嚐君錢的人都來集會,收到利息十萬。馮歡用這些錢,多多置辦牛酒,預先貼出告示:令所有借孟嚐君錢的人,無論是能夠償還利息的,還是不能夠償還利息的,都要來驗證借錢的契約。百姓聽說有牛酒的犒賞,都如期前來驗證債券。馮歡殺牛布酒,大擺宴席,款待借錢的百姓。當酒喝到暢快時,他走到宴席前一一驗證百姓的債券,能夠償還利息的,便跟他們約定償還期限,凡貧窮不能夠償還利息的,就收回他們的債券,當眾燒毀。驗券完畢,馮歡站在大家麵前,高聲說道:“孟嚐君放債的目的,是為了幫助貧窮百姓進行農業生產。所以收取利息的原因,是要來以此供養賓客。如今,對富裕的人約定了償還利息的期限,對貧窮的人則燒毀了債券,廢除了應還的債務。有這樣的好主子,大家難道可以辜負他嗎?”在座的百姓都站起身來,連續跪拜了兩次,一齊高呼孟嚐君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