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場院長在九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上所作的法院工作報告時說:“公正與效率是新世紀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題。”
江峰律師告訴四周的同事說:“遲來的正義才是正義,這是著名的法律格言。”
江峰律師深信,隨著中國法製不斷的完善,法律最終會還洪泰公司一個公道。
這場馬拉鬆式的艱難訴訟,省市律協,省市司法廳局領導給了江峰律師巨大的支持,同時,引起了省人大代表的關注,他們職名向省高級法院提出質詢。……
這又是一起極普通平常屢見不鮮的房屋租貸民事案件。但又是一起不尋常的案件,開創了中國法製史上首例,原告沒有訴權,濫用訴權,本案沒有被告,隻有第三人的案件。
該案從八年前講起。市副食品大廈為了逃避債務,將大廈二樓房屋產權過產給了鍾慶大和牛正林名下。
市副食品大廈經理廖凱,個子並不高,肚裏卻有幾根花花腸,為了個人利益。三年前,廖凱以個人租賃水麵養殖為由,向中國農業銀行豐海支行申請借款100萬元,並將市副食品大廈二樓產權作為抵押擔保。市房產交易評估中心違反真實性,將二樓一層實際隻有100萬元左右,評估為160萬元,中國農業銀行豐海縣支行並沒有到實地考查,按160萬元以70%的價值給廖凱發放100萬元的借款。廖凱自己將60萬元留作自己用,40萬元借給幹輝,幹輝以40萬元給了市副食品大廈用作購買市副食品大廈二樓產權。
廖凱、幹輝玩了一場不花一分錢將國有資產占為自己個人財產的遊戲。由於該二樓用於抵押借款,一直沒有過產。廖凱以幹輝出麵將二樓出租給葛圈蘭開辦“好了,忘了不了酒家”。葛圈蘭經營了一年之後又征得幹輝同意轉租給了辛曉蘭經營。
廖凱東窗事發,被捕入獄。市副食品公司副書記,女強人唐英受命來到市副食品大廈擔任經理。唐英派人與辛曉蘭簽訂了補發協議。協議約定“如果辛曉蘭將房租費交給幹輝,市副食品大廈將停水停電;因幹輝與市副食品大廈對房屋產權有爭議,由市副食品大廈負責解決。”
此時,幹輝卻避而不見市副食品大廈工作人員。乘唐英去成都開會之機,聘請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葛圈蘭拖欠房屋租貸費,將辛曉蘭夫妻倆列為第三人。
辛曉蘭了一肚子的氣,通過熟人到虔州市律師事務所專程聘請江峰律師。江峰律師詳細審查了辛曉蘭帶來的資料。答應接受辛曉蘭的委托。
正當辛曉蘭聘靖江峰律師時,幹輝的委托律師向法院申請撤回對葛圈蘭的訴訟。獲得法律的準允。使此案變成沒有被告,隻有第三人的一起民事案件。這些情況,辛曉蘭和江峰律師是不知道的。
江峰律師按法院給辛曉蘭發出出庭時間的傳票,準時到了法院。開庭時,才知道這是一場沒有被告,隻有第三人的案件。江峰律師為了法宮這一神聖形象,還是按程序進行。江峰律師首先指出:原告於輝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因為他不是該房屋的權利人,如果要將此案進行下去,必須將產權人鍾慶夫,牛正林作為第三人追加進來;此案沒有被告,隻有第三人的案件是不成立的案件,違反了訴訟程序;辛曉蘭之夫,本案另一個第三人易秋生既不是酒店的管理人員,也不是酒店的一般工作人員,平時偶然一個星期來一、二回,他與原告沒有任何民事法律關係。
於輝沒有出庭,其委托律師到庭,他及沒有提出任何理由,隻有一個要求,辛曉蘭不支付房屋租費,就申請法院采取保權措施,查對酒店。而法院的承辦法官卻解釋說,將易秋生列為第三人員是因為易秋生是辛曉蘭之夫,有負連帶情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