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實在因我當時過分地看重了意識的那另一麵,而陷於理智、本能的二分法之故。特別是誤信了社會本能之說,在解釋人類道德所從來上,同意於克魯泡特金的說法,而不同意於羅素。羅素在其《社會改造原理》一書中把人類心理分成本能、理智、靈性(其原文為spirit,譯本以“靈性”
一詞譯之)三方麵,而說人類宗教和道德即基於靈性而來。克魯泡特金在其《無政府主義者的道德觀》一書中,卻直截了當說人類的道德出於生來的一種感覺,如同嗅覺、味覺、觸覺一樣,絕似儒家孟子書中“口之於味”“目之於色”的比喻。他因而主張“性善論”亦同孟子一樣。於是我在舊著中就批評羅素於本能外抬出一個靈性,作為宗教上道德上無私的感情(原文為impersonalfeeling)之所本,未免有高不可攀的神秘味,實不如克魯泡特金所說之平易近情,合理可信。我對人類心理的最後認識,即在後來明白了一般心理學上所謂本能,不相當於人類本性;人類所具有“無私的感情”,不屬於本能範疇,承認了羅素的三分法確有所見,未可菲薄。
此蓋為1921年《東西文化及其哲學》出版後,愛用心思的我,仍然不停地在觀察,在思考,慢慢發覺把本能當作人類本性(或本心)極不妥當。事實上有許多說不通之處。像孟子所說“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敬其兄”的話,按之事實亦不盡合。任何學說都必根據事實,不能強迫事實俯就學理。原書錯誤甚多,特別在援引時下心理學的話來講儒家的那些地方。為了糾正這些錯誤,1923-1924年的一學年在北京大學開講“儒家思想”一課,隻是口說,無講義,由同學們筆記下來。外間有傳抄油印本,未經我閱正。我自己打算把它分為兩部分,寫成兩本書。一部分講解儒書(主要是《論語》,附以《孟子》)的題名《孔學繹旨》,另一部分專講人類心理的題名《人心與人生》,但兩本書至今均未寫成。《孔學繹旨》不想再寫了。《人心與人生》則必定要寫,四十年來未嚐一日忘之,今年已開始著筆,約得出十之三,正在繼續寫。
以下略講第二次翻案後,亦即現在最後認識的大意。達爾文的進化論泯除了人類與動物的鴻溝,有助於認識人類者甚大。人類生命的特征之認識,隻有在其與動物生命根本相通,卻又有分異處來認識,才得正確。從有形的機體構造來看,人與其他高等動物幾乎百分之九十幾相同,所差極其有限,此即證明在生命上根本相通。心理學上所說的本能,附於機體而見,是其生命活動渾整地表現於外者,原從機體內部生理機能之延展而來,不可分離。就動物說,其生命活動種種表現,總不外圍繞著個體生存和種族蕃衍兩大問題。這實從其機體內部生理上飲食消化、新陳代謝以及生殖等機能延展下來,而渾整地表現於外的就為本能了。生理學上的機能和心理學上的本能,一脈貫通,是一事,非兩事。從機體到機能到本能,一貫地為生命解決其兩大問題的工具,或方法手段。前麵亦曾說過,本能是動物在生存競爭自然選擇中發展起來的極有用的手段。人類生命從其與動物生命相通處說,這方麵(從機體到本能),基本相類似,若問其分異何在呢?那就是對照起來,隻見其有所削弱而不是加強,有所減退而不是增進。例如鼻子嗅覺人不如狗,眼睛視力人不如鳥,腳力奔馳人不如馬,爪牙勁強銳利人不如虎豹。機體的耐寒耐饑人亦遠不如動物。在食色兩大問題上的本能衝動亦顯得從容緩和,不像是有利於爭奪取勝的。總結一句話,相形比較之下,人在這方麵簡直是無能的。
然而世界終究是人的世界,不是動物的世界;那麼,人之所以優勝究竟何在呢?這就在作為生命的工具、方法手段方麵,他雖不見優長,卻在運用工具方法手段的主體方麵,亦即生命本身大大升高了。在機體構造上,各專一職的感官器官不見其增多,亦不見其強利,反而見其地位降低,讓權於大腦中樞神經,大大發達了心思作用。他不再依靠天生來有限的工具手段,他卻能以多方利用身外的一切東西,製出其無限的工具手段。這就是說,他在生物進化途程中走了另外一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