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1 / 2)

北朝、隋唐五代、兩宋遼金夏,幾個斷代,一一補齊,就正於中外同好之士,作為木人一生工作的交代,兼告慰於父母及恩師直友在天之靈。

黎東方

1996,12,12,於美國加州聖地亞哥

原《再版自序》

藉著發行再版的機會。我把初版之中,心有未安之處,重新求證。

最重要的一點,是關於黎元洪所統率的第二十一混成協之內的馬炮工輟各單位的番號。李廉方與張難先均說是“二十一”;而蔣翔武在作戰命令中、熊秉坤在“回憶”的一篇文章中,均說是“十一”。我在初版出書了以後,特地又訪渴了萬武樵(耀煌)先生,承萬先生告訴我:“十一”才是對的。原因是,清廷計劃把第二十一混成協在將來擴編為“第十一鎮”,所以馬炮工輟四個單位的番號就提前用了“十一”。

於是,我在這再版裏麵,都把沿襲自李、張二人的“二十一”改為“十一”。

我所感耿耿於懷的,是僅僅把各省光複的事列成了一個表。將來,我希望能有時間專寫一書,而題之為(辛亥年》,以廣州與武昌兩次起義為主,把各省各地同胞以及海外華僑的革命運動與立憲運動,都寫在裏麵。

初版之中有若幹我自己所不曾校出的錯字,也都在再版裏改正了。

1966年7月30日

1996年12月12日加以刪改。

《細說民國創立》一、老百姓怕官

清朝到了晚年,太不成話。

高高在上的是皇帝,壓在下邊的是老百姓,中間是官。皇帝是天子,老天的兒子。他受命於天,不是老百姓選出來的,用不著對老百姓噓寒問暖。皇帝有權向老百姓抽稅,沒有義務替老百姓做事。官,夾在皇帝與老百姓中間,狐假虎威。用皇帝的名義刮飽了回家鄉買田。討小老婆,或是搬到上海、天津、漢口、大連等等地方的外國租界裏住,在金迷紙醉的十裏洋場之中鬼混到死。

當官的也有好人,然而極少。多數的官,隻知有皇帝而不知有國家,更不知有人民。所謂皇帝,在這些官的心中目中,也不過是一塊木頭做的“萬歲牌子”而已。親眼看見過皇帝的,隻有大學士、尚書、侍郎、總督、巡撫,各級的大小太監,以及皇後、妃子、宮女。逢年過節,各處地方的官率領屬傣,向“萬歲牌子”磕頭,跪下三次,每次磕三個頭。這叫做三跪九叩首。

漢人當官的,對皇帝稱臣;滿人當官的,對皇帝自稱“奴才”。“臣”的字義,也是“奴才”,所以這兩個名詞並無分別,不過“臣”字較為文雅而已。

老百姓在公堂見到官,必須下跪,自稱“小的”或“小人”,稱官為”大人”。官可以隨時隨地,叫當差的把任何老百姓拖倒,脫了褲子。用板子或竹棍打屁股或脊背;也可以把老百姓抓進監牢,隨意關若幹天,若幹年,或是套上枷,扣起手銬,掛了腳鐐,押到十字街頭,站囚籠;又可以把老百姓吊起來燒胳肢窩,或是放在地上,用棍子夾腿,夾手。——清朝官的威權,不是今人所可以想象得出來的。

老百姓的財產、自由、生命,都沒有保障。每每,“無事家中坐,禍從天上來”。你有錢,大官小官便要打你的主意。倘若有人告你一狀,那就更糟,不管你有罪無罪,當官的先把你抓去,打你一頓。叫做“下馬威”,打完了才許你講話,講得不中他的意,再打。你肯送錢,那就又當別論。倘若你是原告,告別人欠你的錢,也照樣要跪在官的麵前,準備挨打。官隻要喊一聲,“胡說,打!”這時侯,你便要後悔了,你便情願一文債也不要,隻求放你回家了。

老百姓飽受教訓,便流行了兩句口語:

“八字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如果你想反抗,那便是“造反”。造反的按例該“淩遲處死”,那便是:把你身上的肉,一小塊、一小塊地割了下來。孫中山先生幾乎被清朝的駐英公使龔照璦從倫敦秘密押解回國,受這樣的刑。先烈徐錫麟在安慶革命失敗,便是受了這樣的刑而死的。

《細說民國創立》二、官怕洋人

官的威權,在清朝晚年,依然很大。但是官的威信,早就被洋人扯得粉碎。因此,老百姓雖則怕官,卻又十分看“官”不起。革命之所以能有初步的成功,一半的原因在此。

筆者並無感激洋人之意。洋人擠進中國,把清朝紙老虎戳了許多窟窿,是事實,我們不能不承認。洋人的代表在乾隆年間及其以前,肯向清朝大皇帝磕頭,到了道光以後便不再如此。而且,一次一次地用大炮嚇唬清朝的文武官吏,做到了喧賓奪主,要什麼便可以拿去什麼的地步。

一些狡猾的老百姓,於是便利用洋招牌,自稱“教民”,欺負老實一些的老百姓。多數當官的不僅不敢主持公道,而且為了怕得罪洋人,總是說這班“教民”有理。

偶爾,有一兩個官不識時務,把太不講理的教民關了,過不了幾天或幾小時就會有洋人大踏步走進衙門來“保”。保的時候,聲色懼厲,動輒以“國際交涉”四字作為威脅。官在聽到這四個字以後,倘若仍不屈服,洋人就會去找他的“上峰”與上峰的上峰,可能真的鬧出一番國際交涉,於是中國又喪失一片領土、一些主權、一大堆的銀子。官呢,當然丟官,甚至丟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