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節(1 / 3)

裏。慶親王叫烏珍將他押解回藉。

旅京的四川同鄉,包括官吏、商人、學生,在四川會館開了幾天的會,上了好幾次的呈文與奏折,替四川的老百姓訴冤。其中,隻有以法部左丞曾鑒領銜的京官聯名呈文,被都察院轉奏,在七月二十三日奉旨抄給端方,“按照所陳各節,查明實在情形,秉公分別核辦。”

清廷在七月二十三日也加派了岑春煊去四川,“會同趙爾豐辦理剿撫事宜。”岑春煊是廣西西林人,當過四川總督與兩廣總督。趙爾豐接到消息,十分不安。端方來,已經構成對他總督地位的威脅。岑春煊來,更叫他心焦。

清廷不久又授權岑春煊統率川省新舊各軍及各路援軍。岑春煊興高采烈,從上海的寓所乘輪西上,到了武昌。他在離開上海以前,打電報給四川文武官吏“不許貪功生事,不得擅行殺戮,即倡亂之人情節最重者亦暫行羈留”,等候他到川以後再行查訊。同時,他打電報給四川的父老子弟,說:“春煊衰病侵尋,久無用世之誌。然念及蜀事糜爛,吾父老子弟,已在顛連困苦之中,不能不投袂而起。……春煊一至,即當進吾父老子弟於庭,開誠布公,共籌所以挽救之策。父老子弟果有不能自白於朝廷之苦衷,但屬事理可行,無論若何艱巨,皆當委曲上陳,必得當而後已。倘有已往冤抑,亦必力任申雪,不複有所瞻徇。”

岑春煊到了武昌以後,在八月初八日也打了一個電報給郵傳部,再度建議“將收回路股,均照十成,現款發還。”(他第一度作此項建議,是在上海啟程以前,打電報給清廷,奏請“敕部”如此如此。)他在這再度建議的電報中,加強語氣,說“股款全還,實為要義,若未能照允,則事終難定。自愧病軀,仍必極力請退,免誤事機。”

第二天,湖廣總督瑞瀓打了一個電報給盛宣懷,說“今午與西林(岑春煊)論川事,其意仍堅持:一,不主辦首要;一,商股非還給十足現銀不可。……果西林挾此宗旨,則平亂不足,反以長川人之驕。……瀓竊為西林危之。……聞西林既視大部複奏為進止,則將所請各節量為議駁,西林勢必力辭,趁此降旨照準。則於川事、西林兩方麵均可顧到。”瑞瀓的動機,實際上完全替端方謀四川總督的位置,何嚐是替“川事”或岑春煊本人著想。

端方在宣統三年(1911年)四月活動到“督辦粵漢、川漢鐵路大臣”的差事,奉旨在武昌設立“公所”,於六月間到任,又奉旨去四川查辦保路風潮。他在七月十六日離開武昌,八月初九到達夔州府,八月二十二日到達重慶,九月二十二日到達資州(資陽)。隨他而來的,有步兵第十六協的三十一標三個營,與三十二標的一個營。

步兵第十六協原駐湖北,被瑞瀓撥交端方,帶來四川。協統姓鄧,名承拔。三十一標的標統,姓曾,名廣大。三十二標的標統,姓孫,名安國。這兩標裏麵的革命黨人很多,不過,兩標的領袖(文學社的標代表)江國光與單道康二人,由於必須留在武昌,積極準備起義工作,向上峰取得了“留守”的職務,不曾入川。

端方在中途接到武昌起義的消息,便扣留一切提及此事的信件,不讓軍官與兵士知道風聲。因此之故,大家到了資州,仍舊如同睡在鼓中。有一位梁瀛州,從成都托人帶來密函給楊毓林,楊毓林告訴管帶(營長)陳鎮藩,陳鎮藩在端方命令官兵準備開撥、移軍陝西之時,首先表示反對,而且在訓話以後公然剪了辮子,向端方挑戰。(陳鎮藩是湖北安陸人,同盟會會員,一度被東京本部派充湖北支部長,當時因事未能回鄂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