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son 3
鍾子筠
“那些即將來臨的與已成過往的,較之始終深埋於我們內心的皆為微末。”
——拉爾夫·瓦爾多·愛默生
我叫鍾子筠 34歲
我堅持過荒謬的念頭,也放棄過合情合理的選擇。
人人都認為世上的事總是開始容易堅持難。
然而經過這些年我逐漸開始明白:堅持從來都很容易,難的是決定什麼時候放手。
其實年歲漸長這一事實不會帶來任何答案,真正改變我們的不是時間本身,而是一個又一個不期而至的契機。
我的導師曾給我講過一個故事:一位荷蘭農民看著自己的莊稼凋零,為了維持生計隻好去遠航的商船上工作。反時節的颶風把船吹到了印度尼西亞,他播下第一顆種子。400年後,成了爪哇咖啡。
世間萬事萬物都有內在聯係。無須猶疑太多,做你認為對的事,然後靜待豁然開朗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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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獻給阿爾吉儂的花束
舞台布景已經全搭起來了。
大廳裏有點兒吵,音響師正在反複調試。演員走著場,坐在台下的我們幾乎聽不清一句對白。每一幕每一個動作每一句台詞都磨合過千萬遍,所有人之間已存有無須聽見聲音的默契。
台上進行的是倒數第二幕,淩亂的房間裏到處散著錄音帶、舊書和碎紙屑。
男主角查理坐在中央大發雷霆。他揮動雙手阻止女友替他收拾東西,臉上惱怒的表情裏混雜著羞愧,刻意偏過頭不願正臉對著她。他說著什麼,咬字沉而笨拙。
隻能隱約看出嘴形。
我腦海中不由自主地同步補著台詞:
“不準整理那些東西!”
“為什麼你能忍受這些呢?”苦惱的女友愛麗絲反問。女演員伸手試圖扶額,又煩躁地放下了。她無所適從,她很焦慮。
查理還在刻意躲避她的目光,終於站了起來轉過背去。他雙肩緊張僵硬,像邊說邊喘氣般:
“我要東西就保持原來的樣子,不要動它們!你無法了解人體內漸漸發生變化卻又無法觸及無法控製的那種感覺,仿佛一切都從指間緩緩流逝,卻無法阻止它發生。我想,現在該是你離開的時候了。”
他背對著觀眾席,聽不見聲音也看不見嘴形,卻有一種我平時未曾發覺的奇妙的感染力。仿佛龐大而混亂的世界上某個角落裏正上演著一段默片,旁人匆忙地來來去去忙著他們自己的生活,無人駐足,無人聆聽——徹底的悲劇是發不出聲音的,它像一枚小石子跌進洪流,瞬間被淹沒。永遠有比它更大的石頭,甚至有時一顆水滴都比它沉重。
在龐大的命運麵前,每個人都隻是實驗室裏的小白鼠阿爾吉儂。
我看得出神,都沒留意範蕾是什麼時候進來的。她今天下午有課,能來劇院想必已經傍晚了。不知不覺我又已經在這兒待了一整天。
在此之前我沒有寫過話劇,第一次應對不同以往的故事容量。一部話劇時間和空間的限製比電視劇微妙太多,所幸有範蕾互補。兩個多月前劇本剛剛出第一稿的時候,範蕾和我就坐在眼前這舞台的正中央,周圍一個人也沒有,除了她、我、地板上擺著的電腦、素描簿和快餐包裝袋。我們討論著每一幕每一個人物的位置、動作,素描簿上圈圈點點。外麵天黑下來時還是隻有她和我,隻是更多了幾隻歪倒的空咖啡紙杯和快餐包裝紙……第二天,空蕩蕩的舞台上除了我們倆之外多了導演和舞美。
再到幾天之後,我們身旁每一個座位都會坐滿觀眾。
做編劇的第十年,此刻我居然有種前所未有又無法形容的奇妙感覺。凡事都有第一次,而我清楚它的特別。這部劇對於我不僅僅隻是一項工作而已。
倒數第二幕走完了,到半小時晚餐時間。
站在身邊的範蕾拎起一個紙袋拆開口,聞著還挺香。紙袋上印著劇院外馬路對麵的一家快餐廳標誌。
“全麥麵包,金槍魚,不要洋蔥和芝士。”她打開袋子掏出一個裹得嚴嚴實實的三明治遞給我。
“謝謝。”我接過來小心地拆開包裝,她動作比我快,我還沒剝完她已經坐下吃上了。番茄培根。這段時間我們倆坐在觀眾席上吃飯已經成了固定項目,有時候是劇團的盒飯,有時候像這樣每人一個街對麵的三明治。
正式演出時連一瓶水都不能帶進觀眾席,此時此刻這個場麵便顯得尤為有趣。
“哎,你今天幾點來的?看到改過的窗架了嗎?”她問。範蕾是我見過的吃相最好的女人,自然又整潔,還能邊吃邊聊,絲毫沒有故意講究儀態的痕跡。
我就沒這功力。為了不把醬掉到身上或者座椅上,我和我身邊的“危險區域”用紙巾蓋得嚴嚴實實。
“上午10點多吧。我來就看到他們在搭布景了。窗架改了之後自然多了,中間推開跟一邊推開感覺完全不一樣,一會兒吃完你也自己試試。”
“我就算了,免得一激動給推壞了。等會兒看看彩排效果就行。”
“你別說,導演老不樂意了,一天到晚跟我念叨:這不是電影,舞台空間是固定的,觀眾視角也是固定的,一件小道具最要緊的不是突出而是和諧。”
“讓他叨叨唄。”範蕾毫不在意地咬了一口三明治,“說實話你是鑽得太細了,但這不代表沒有必要。”
“絕對必要。爬窗那場戲是女二第一次出場,推窗的動作直觀地給出第一印象。當然這點我隻能私下跟他討論,畢竟當著大家的麵得尊——Shoot!”正說著話,一坨濃濃的蛋黃醬掉下來正中大腿縫兒,看它的重量一張薄薄的紙巾絕對兜不穩。
“喲,通常這狀況不該是‘shit’(該死,本義為狗屎。)嗎?”範蕾笑起來。
“滴落不明物體的狀況要小心措辭,”我卷起腿上的紙巾扔進垃圾袋,“鑒於掉下來的醬長成這樣,要是‘shit’搞不好引起你的聯想。”
“你快淡定吧,我天天早上先清理貓砂後吃早飯,一點兒shit算什麼。”
“來,既然如此,那你多看幾眼我的醬。”我把還剩一小截的三明治湊到她跟前。
她伸手要推:“你幾歲啊?挪開——”
“哎,別推,一會兒再掉一坨我就悲劇了。”
“再來一坨多好,剛才大腿縫兒,現在事業線,來來來。”
…………
吃完飯離繼續彩排還有十來分鍾,我們出去扔垃圾袋還能順便散會兒步。
回來不到兩年,我已經重新喜歡上這裏的冬天。LA(洛杉磯)冬季多雨,空氣濕暖;這裏幹燥晴朗,雖然冷卻有種幹脆而寬厚的觸感。正因為這裏風很大,一間叫“家”的公寓才會有那麼明顯的安全感和歸屬感。或許離家太久會讓人有這種需要——通過一點一滴的線索在自己內心重新構建家的概念。體會到它,它才存在。
劇場斜對麵是一座鐵灰色的人行天橋,橋下車流時而擁堵時而流暢,我們每天都從橋上通行。
十多分鍾不能溜達太遠,我們路過天橋走到路口的報刊亭就折返。
範蕾像忽然想起了什麼,從大衣口袋裏摸出一張便條紙給我:“今天中午有人打電話到前台找你。”
那張便條從中間對折,隱約的折痕中央隻有幾個字母,沒有電話號碼。
“前台小徐接的,讓我轉告你有空回電話。”她補充道。
“好,謝謝。”我合上字條收進包裏,問,“小徐這回又有什麼新猜想?”
“你管她瞎猜什麼呢!反正她也就那幾個思路。哦,對了,她說打電話給你的男人是英國口音。”
“知道。”
“所以的確是你的熟人?”
“不算太熟。”
“人家小徐神秘兮兮地告訴我,那個人管你叫九妮(Joanie)……”範蕾故意學著小徐的腔調嗲嗲地說。不僅語氣,口音和神態都模仿得跟小徐本人一樣。
我也忍不住樂了:“九妮?還大表哥呢!”
“你當這是拍唐家屯啊?唐家屯裏哪有九妮哦,嚴肅點兒好?”她整個人暫時進入了小徐附體模式,居然還頑強地沒有笑場。
“二蕾你才嚴肅點兒‘好’?”
“好,我嚴肅點兒。你身上帶了什麼能聽音樂的設備沒?不要手機,要我能帶走的。”範蕾的思維是呈跳躍式前進的,常常前一秒還在A,後一秒就越過BCD直接跳到了E。
“包裏有個播放器,我找找。”我低頭翻了翻包,找出來給她。
她一把接過來:“救命恩人啊!我放辦公室的移動電源不知道哪兒去了,出門前找了半天都沒找著。自己的充不了電,今晚要是沒有這個,健身房得把我吵得生不如死。”
“所以說你今晚不陪我蹲這兒了?”
“你也別蹲了,早點兒撤吧。導演想掐死咱倆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隻要他解決好所有細節問題,我英勇就義讓他隨便掐。”
“那你慢慢就義,我替黨和人民感謝你。溫馨提示啊,日複一日堅持不懈地對牛彈琴是病,得治,知道不?”
“少廢話,要撤趕緊。”
…………
剛剛看著範蕾上車沒幾分鍾,手機響起短信提示音:
“見了個鬼的,移動電源找到了,就在我包裏。”
唉,用她的話說,一定是跟我在一起待久了,她才會被傳染得這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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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160華氏度
彩排結束回到家已經是午夜,客廳的掛鍾顯示12點41分。
從41分鍾前開始,我34歲了。我知道白天打來電話的是誰。
傍晚我對範蕾說的並不假:他跟我不算太熟,甚至有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不確定我們算不算得上朋友。
我們之間沒有不愉快的回憶,或者說根本沒有太多回憶。
現在距離我們上一次見麵已六年有餘。
我打開那張字條,又再折起。
上麵沒留電話號碼,他知道我有。無論我搬到哪裏,電話換了幾次,他的號碼我一直都存在電話簿裏,既沒打算打給他也沒打算刪除。
時鍾指向淩晨1點,現在他那邊正是下午六點。
我撥通了電話。
他的聲音從聽筒中傳來:“Joan?”
已經有一段時間沒聽過別人這樣叫我了。
電話那端的聲音熟悉而清晰,隔了六年再聽見這聲音似乎有一點兒變化,比從前渾厚了些;又好像一點兒也沒變,隻是我記得不那麼確切。
他接起電話的第一句話不是沒有語義的音節,不是放之四海皆準的問候,而是我的名字。一個單音節,也不是昵稱。
我一時間有些許猶疑:該怎麼稱呼他?Joseph?Joe?Joey?朋友之間由親密程度決定彼此的稱呼,我不確定我們該分到哪一類。
於是我能說的隻有客套的問候。
茶幾光滑的表麵倒影出我手握電話的樣子。六年前的某一天,我也曾這樣看著麵前的玻璃映出自己的臉,那時的眼神,那時嘴角的弧度都顯得那麼快樂。仿佛明天永遠不會來臨。
“生日快樂!”他說。
“謝謝。”
“聽說你的話劇要演出了,很為你開心。我知道你有多愛那本原著。嗯——也許我們明天可以一起喝杯茶。”他說的不是吞音嚴重的倫敦音,而是純正的一板一眼的標準腔調。我幾乎要忘了他說話聲有多好聽,不管說出多麼不可思議的事情來,聽到都會毫不猶豫地相信。
可他說的是明天見麵。隔著七小時的時差,這話聽起來卻全然不像玩笑。
“明天?”我問。
“明天。”他確定地說。
“Joe。”
“嗯?”
“我這裏現在已經是你那裏的明天了。”
“我這裏也是淩晨一點,Joanie.”電話另一端他似乎笑了,呼吸聲很輕,帶著似有似無的暖意。
…………
掛斷電話後,我再次打開那張字條。
他沒有留下電話,更沒有留下他的名字——Mr . Gordon是六年前遇到他時我手上那本小說的男主角:查理·高登。那本書的作者是丹尼爾·凱斯,書名叫《獻給阿爾吉儂的花束》。
我無法否認自己曾無數次猜想過,假如某天他來電話時會是怎樣的情景。比如在我半夢半醒的清晨被一個意外的電話驅走睡意;我站在黃昏的街邊等出租車時,回憶從電話另一端毫無預兆地湧向耳邊;在我與朋友聚會的中途,喧鬧的背景聲忽然模糊了,唯一清晰的是電話裏傳來的聲音……在我如往常般經過前台時,有人遞給我一張便簽紙,上麵寫著一兩句簡單的留言和簡單的姓名首字母:J. T.。就像我一直留在書櫃裏的那張六年前的舊紙巾。
我猜到過此情此景,卻沒料到他還記得查理·高登。
六年前,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倫敦。
剛到達的那個午後,旅途的倦意還未散,從酒店出來便徑直進了對街一家咖啡館,打算哪裏也不去發呆一下午。倫敦街頭最不缺大大小小的咖啡館,我進的這一家似乎人不少,胖胖的女服務生站在櫃台後,慢悠悠地一一接待排隊的顧客。
我端著咖啡離開櫃台打算找地方坐下。窗口的桌前都滿了,店內其他地方空位也不多。倒是門外遮陽棚下臨街的露天座位還空著。我不介意坐在路邊,尤其是門外還蹲著一間紅色的電話亭。
繞過陳列著糕點的櫃台就是我剛剛進來的玻璃門。門有點兒沉。我一手端著咖啡一手推開門側身鑽出去,還沒轉過背來就迎麵撞上了一個邊往裏走邊講電話的人。手裏的咖啡杯二話不說迅速倒下,熱咖啡卷著奶泡頓時滑溜溜地潑了我一胸。
真燙。不知道胸部中槍是不是就這感覺……
撞到我的那個人匆忙掛了電話,連連道歉。他拉著我的胳膊想上前看有沒有燙傷,又覺盯著胸不妥,退開了一點兒。這狀況尷尬中還帶點兒滑稽。
我低著頭,最先看到的是他的手。手指白皙瘦長,指甲很短很幹淨,那平整光澤的樣子一看就是護理過的——男人還專門護理指甲,看來我真是到了大腐列顛無誤。我抬起頭剛好迎上他的目光。
他摘下了太陽鏡。瞳孔的顏色不深,背著光看上去像是淺茶色。這下我終於認出了那張並不算好看的臉。
倒也不是難看,隻是在這個盛產美男的地方他顯得太過普通。如果以裘德·洛年輕時的外形為標準,那麼眼前這個勉強70分。
這些年的肥皂劇沒白看,這個70分的是張熟臉。別當醬油不是調料,醬油打得多了,萬年路人也可以很臉熟。指甲護理似乎也合理了:人家演員嘛,講究形象是必須的。
不得不說英國人民就是淡定,圍觀群眾注意的是一個胸部糊滿咖啡漬的外國女人而不是某熟臉。服務生拿來一張濕了涼水的餐巾布,我也顧不得儀態,道了謝接過來就蓋在胸前。
“真對不起。你燙傷了嗎?要不要去醫院?”他問。他的聲音倒實在是好聽,渾厚卻通透無雜質,像成色不錯的墨水晶。
“應該不用,不會那麼嚴重。”我可不想來倫敦的第一天就在醫院排隊度過。
他又問:“你的咖啡是剛剛做好的,對嗎?”
見我點頭,他接著說下去:“那應該有160多度,你確定沒有燙傷嗎?”
160華氏度聽起來怪嚇人的,我不由自主地抬手捂胸:“不好意思,我先去洗手間看看!”
說完拔腿就往洗手間衝,店裏還有好心的客人給我指了指方向。最感人的是圍觀群眾中居然沒有人拍照。
到了洗手間,小心翼翼地揭開那塊濕餐巾,胸前的皮膚燙得發紅,倒是沒有腫也沒有水泡。感謝有人發明胸罩,多半咖啡都喂了胸罩表層和貼身的白T恤,順流而下的咖啡漬跟潑墨一樣壯觀。
我開著涼水清洗了一陣,捂上餐巾出門又是一條好漢。
推開門便見到一張露天的桌邊坐著剛才那個“70分”。太陽鏡回到了他臉上,桌上擺著兩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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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阿爾諾芬尼夫婦像》
從來沒想過會有這麼匪夷所思的遭遇:到達倫敦不過三個多小時,我就一身咖啡漬地跟一個陌生人麵對麵坐在街邊聊天。
看他坐在那裏等著,我有幾分不好意思:“其實你不用重新幫我買一杯咖啡。剛才的事不全怪你,我自己側著身出門沒看路。”
“我知道不用,但是我想。”沒想到“70分”笑起來這麼可愛。
“謝謝。”我端起麵前的杯子,喝了從飛機上下地以來的第一口咖啡——速溶的不算。杯裏是加全脂牛奶的焦糖拿鐵,跟被潑掉的那杯一模一樣。他撞我就是一秒鍾的事,這樣都能聞出內容來?
他沒等我問就主動招了:“我問過店員。”
“給我遞餐巾的那個嗎?”
“給你做咖啡的那個。”
我們一起笑了起來。
他從身邊的一張空椅子上拿起一本小說交給我:“我想這個應該是你的。剛才你去洗手間時包掉在地上,這本書在包下麵。”
“噢,你不提我一定全忘了。謝謝,”我猶豫片刻,還是說出了後半句,“你真人比電視裏看著高很多。”
他有點兒驚訝,脫口而出:“你認識我?”
“我不應該認識嗎?”
“不,我的意思是……有點兒意外。很榮幸。”
“意外的是我見到你後沒有激動地撲上去要簽名?”
“噢,不,那種事兒從來沒發生過。”他毫不在意地否認,“倒是有一次在鬆林片場,我見到一群女孩子等在外麵大喊‘J.T.’,我又驚訝又感動,接著看到了賈斯汀·汀布萊克我才反應過來她們叫的是誰。”
如此糗事他說得還挺歡樂,像在講別人的笑話一般。
“千萬別告訴我你還走過去熱情回應了她們……”
“感謝上帝,幸好我發了幾秒鍾呆。”他端著杯子抬起手,圓圓的白瓷杯遮住了他的下巴,隻見到帶著笑的眉眼和臉頰的弧線。
同樣的姓名首字母J.T.,1981年出生的賈斯汀·汀布萊克早在12歲時已經成名;1974年出生的他32歲還是路人甲。連我稍微一想當時的情景都覺得挺悲摧,他講起來卻坦然得很。
我順手拎過包來翻——裏麵唯一能用來寫字的物體隻有一包紙巾。
“能請你簽名嗎?”我抽出一張紙巾擺在桌上展平了推給他,“抱歉,湊合湊合吧,否則隻能簽在我護照上了。”
“呃——”他略有遲疑。
當我正以為他有點兒介意這是張紙巾的時候,他帶著幾分不好意思問道:“你不會剛好也帶了筆吧?”
最後他握著跟服務生借來的筆小心地埋頭在紙巾上緩緩開始寫,那生怕劃破了紙的認真樣子,看上去就像是個給陌生女同學留電話號碼的小男孩兒。
“Joan Chung.”我請他寫上我的名字。畢竟這張紙看起來太像個玩笑,希望誠懇一點兒不會讓他有這種感覺。
“我知道。”
“嗯?”
“你剛從LA來。”他聳聳肩,“抱歉,剛才你包裏很多東西都掉了出來。包括登機卡。”
“Jesus fucking Christ(耶了個穌的)……”我腦海中立刻浮現這樣的畫麵:我雙手捂胸奔向洗手間,麵前這個高個男人彎下腰替我收拾散亂一地的小物件。如此情景陳列街頭簡直是教材級的示範畫麵,可以解讀出各種版本的劇情,按狗血程度一到五顆星排列。
他也覺得好笑,但嘴上仍抗議我剛才說出口的詞彙:“嘿,我是天主教家庭長大的。”
“不好意思。”
“其實沒關係。”
“我知道。”
“別告訴別人我說沒關係。”
“隻要你別告訴別人今天發生過什麼事兒。”
“成交。”
他寫好了,將紙巾遞給我。
軟而皺的厚紙巾上寫著短短的一句話:Joan,記得別用這張紙擦手。J.T.。
…………
那本《獻給阿爾吉儂的花束》就這樣躺在我們手邊,陪我們聊了半個下午。
那年我27歲。年輕似乎意味著不可理喻的勇敢,一身咖啡漬陪著我們穿過特拉法加廣場,逛進國家美術館,直到天完全黑下來。我住的酒店跟咖啡館隻隔了一條街,而我當時所做的事隻是穿上外套,再從包裏找出圍巾,讓身上的褐色水痕看起來像衣服本身的圖案。
年輕時的勇敢不外乎“不在乎”三個字——沒什麼可顧忌的,沒什麼可損失的。穿一件潑了咖啡的上衣有什麼要緊?反正又不用覲見女王。
當時我還隻是個助理編劇,大部分工作都是啃資料以及幫著梳理劇本細節。那年六月我剛好有一段假期,假期不短,於是回國在家待了兩個星期,接著去伯明翰探望好友,隻是路過倫敦短暫停留。
有時候短暫的往事僅僅是往事,而有些時候卻成了隨身的行李。
我不覺得重也不覺得輕。
此時此刻身處大洋另一岸的我已經34歲。那個曾帶著滿身咖啡漬毫不在意地走在異國大街上的27歲女孩已經不存在了。老去與成熟並非同一個概念,卻總是在步調一致地同時發生。
這些年我並非不知道Joe的近況。舞台劇、電視劇、電影、頒獎禮……他近兩年在公眾麵前終於也出現得漸漸頻繁起來。36歲開始成功,嚴格來說算不上大器晚成,隻是在我當年遇到那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演員時,未曾想過這些年我見到他的方式——他在屏幕上,我坐在電影院裏,手中的爆米花從溫熱鬆脆到冰涼黏膩不過是兩小時,在有限的人生裏能偶爾花兩小時想念一個人,已經很足夠。
不知道這次再見麵,我們會不會吃驚彼此的改變。有些改變看似微小,卻能讓你成為對方眼中截然不同的另一個人。因為你永遠都解釋不清楚:自己為什麼會因為如此無關緊要的細微的部分而記住一個幾乎全然陌生的人。
事實上,我並不在意緣由,因為我們彼此都曾以為永遠不會再見。
顯然這世界上沒有什麼“永遠”,包括永遠不分開和永遠不再見。
隻是那時不知道。以為隻要願意就能把不需要記得的插曲當作沒發生過。
記不清那天下午我們誰先提議一起去國家美術館,隻記得到特拉法加廣場時已經超過了四點。國家美術館周日到周四隻開放到下午六點,我們一路小跑穿過廣場沒有停留,紀念碑、鴿子、行人從視野裏匆匆擦過。因此,我記憶中特拉法加廣場的輪廓像是被縮成了一句龐德的短詩:“濕漉漉的黑色枝條上的許多花瓣。”
朦朧也好具體也罷,都是印象。我不糾結這個。
美術館一樓展出1750—1850年的畫作,我們停在了特納的《無畏號戰艦》前。準確地說,是我看見它就停步了。
平靜的河麵上,無畏號戰艦背對夕陽,由一艘蒸汽拖船拖著完成它的最後一段航行——從希爾尼斯拖至羅瑟希德船塢肢解。夕陽暈染下的雲層和水麵仿佛往日特拉法加海戰的餘暉,它們的前麵正升起一輪新月。
遲暮的戰艦與沉落的夕陽寂靜地對視,它們似在彼此辨認著對方老去的形態。
它們猶如蒸汽時代漸漸模糊的龐大的背影,即將在未來到來之時緩緩消散。
舊的生命終將被新的取代,畫布上留存的隻是它們在離去之前對這世界最後平靜的一瞥。
我向來不懂美術,就連剛才路過凡·高那幅著名的《向日葵》時,也隻是看看就過而已,從來沒有預料到自己也會這樣長久地盯著一幅油畫。
“夕陽的色彩真美。”我仔細地看著畫中夕陽的光影。
他微微側過頭,說:“1839年特納畫這幅畫的時候已經64歲。他注重空氣、光線和色彩的渲染,畫中的雲層和水麵采用厚塗技法,所以看起來情緒很飽滿。夕陽描繪的不僅是‘無畏’號的命運、英國海軍昔日榮耀的餘暉,也許還或多或少帶有畫家自身對老去的感觸。”
“人肉搜索器?”我也側過頭看他,這才發覺站著時,我的目光隻能勉強平視到他的肩膀。
他笑起來:“我也不是全記得,之前給一部講美術館的紀錄片做過旁白。”
在美術館的燈下,再一次近距離看到沒有太陽鏡遮擋的他的眼睛。我驚奇地發現他的瞳孔並不是茶色,而是一種不明顯的灰綠色。算是工作環境附帶的福利,我看過很多澄澈漂亮的藍眼睛和綠眼睛——通常被形容成“湖水”或“寶石”,一見難忘的那種。而眼前這雙不近看甚至不容易看出綠色,眼裏溫和的光澤像初露微光的清晨披著一層薄霧。第一眼並不覺得,細看之下美得很。
再耐看也不能老盯著看,我移開了目光:“那你最喜歡的是哪幅?”
“所以這一幅是你最喜歡的了?你連一樓都還沒看完。”
“這要憑直覺的,你總不能跟世界上所有女人都交往一遍才能明白你最喜歡誰,對吧?”
“《阿爾諾芬尼夫婦像》,我最喜歡的一幅。”他笑笑,回答了上一個問題。
後來他帶我去看了那幅油畫,是幅色彩飽滿、細膩溫潤的生活畫麵。他說他喜歡這幅畫的氛圍,尤其是畫中牆上的小圓鏡裏能看到新婚夫婦的背影、畫家的倒影和房間的窗。
如果說我們之間曾有過什麼真實的感覺存在,便是從那一刻開始的。
麵對著一幅溫暖的畫,我們突如其來地同時感受到自己內心所向往的生活畫麵——平庸、富足、安寧、溫暖。仿佛某種關聯悄悄產生,我們兩個截然不同的陌生人在同一時刻憧憬著相似的未來。
當兩人做著類似的夢,短暫的片刻共鳴已足以讓人有幸福的錯覺。
倫敦有700萬人,走在街上每分鍾都有無數次機會與陌生人擦肩,偏偏撞到我的是他而不是別的任何人。我不信有命運的安排這回事,那一刻卻任由一股荒誕的宿命感肆意蔓延,直到那熱度融化開來塞滿胸腔。
我背靠沙發,最後一次折起手上的字條。想隨手扔進廢紙簍,卻還是將它展平,在那一排字母下麵寫上了明天約好見麵的時間,拿冰箱貼貼在了冰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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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最後的佳人
第二天我睡到中午才起床。
距離話劇公演隻有一天,越是臨近居然越輕鬆起來,絲毫不感到擔憂或焦慮。它已經日漸成熟完好,是我該感覺到輕鬆的時候。從第一次讀原著到將它改編成話劇已經等了六年多,沒有理由連最後一天都等不及。而且,今晚還有兩節課。
下午兩點半,我在酒店的咖啡廳裏見到了Joe。
電梯上升時全然覺不出一絲緊張或激動,直到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背對著我坐在靠窗邊的某張桌前。樓層很高,日光透過玻璃毫無障礙地照進來,他的頭發被光線暈染成一種很淺的亞麻色。他聽見高跟鞋聲回過了頭——還是當年那張70分的臉,隻是稍微瘦了一點兒;他灰綠色的眼睛帶著笑意,像林間清晨的光,平靜又溫和。
桌上擺著盛茶點的三層塔,第一層裏三明治沒有動過,下麵的草莓撻和泡芙被吃掉了幾顆,他杯裏茶已經見底。
看來他到得比約定的時間早許多。
那一刻我恍然感覺到胸中有什麼東西在爆破,卻聽不到回響。
一旦你愛過某個人,對他的記憶就變得尤為具體。當時過境遷之後再見麵,你最先記起的總是那些往日最親密的時刻。感官記憶由皮膚開始,接著滲入體內,直到最後大腦才恍然釋出一股悲喜難辨的茫然。
回憶雖然短暫,它們都還如此鮮活。
“生日快樂。”這是我坐下後他說的第一句話。我一直不知道該如何精確地把“many happy returns”轉換成中文,它比“生日快樂”四個字好像多了點兒什麼。我不確定。語言有時候仍會讓我覺得困惑。
“你今天淩晨已經說過了。謝謝。”
“我知道,但是我想說。”
他沒變。至少,我所了解的那微小的一部分還跟當初一樣。
“你怎麼會來的?”我問。
“前天我到東京——”
“出席首映。我知道,看到新聞了。”我不是不知道他的近況,看新聞時隻是以為他早已經回去。
他笑著把麵前的瓷杯把手轉了轉:“看到我係了條很傻的領帶對吧?”
“沒有,你隻是穿了雙很傻的鞋。”
“不可能,除了你沒有人說它傻。”
“還沒恭喜你——前陣子的影評人協會獎。”
“謝謝。”
服務生過來替我加茶具。托盤裏的小碟子、茶杯、茶匙一一輕輕地擺好,倒了茶,又像來時那樣禮貌地麵朝著我們往後退了幾步才轉身走開。
鮮奶罐在Joe的右側,他端過來擺在我手邊。
這情景似曾相識。仿佛六年前我在倫敦停留的第二天下午,今天不過是換了座城市將那一幕還原。
我讓他繼續剛才隻說了一半的話題:“你前天到了東京,然後呢?”
“昨天早晨起來,我從酒店的窗口看到外麵一幢大樓上的巨幅廣告。廣告上的女孩很像你。然後我意識到,來見你隻是四個小時的飛機而已。”他說話的時候表情很平靜,語氣也如常,像是在認真陳述某個事實。他似乎完全不知道自己剛才說的話有多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