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伴或對手,也不需要特別的器具和裝備,更不必特地趕赴某個特別的場所。隻要有一雙適合跑步的鞋,有一條馬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興之所至時愛跑多久就跑多久。網球可不能這樣,每次都得專程趕到網球場去,還得有一個對手。遊泳雖然一個人就能遊,也得找一個適宜的遊泳池才行。我關店歇業之後,也是為了改變生活方式,便將家搬到了千葉縣的習誌野。那一帶當時還是野草茂密的鄉間,附近連一處像樣的體育設施也沒有,道路卻是齊齊整整。因為自衛隊的基地就在附近,為了方便車輛來去,道路建得很是完備。恰好我家近處有一個日本大學理工學部的操場,大清早那兒的四百米跑道可以自由地(或說擅自地)使用。因此,在眾多體育項目中,我幾乎毫不猶豫地——也許是別無他選——選擇了跑步。

此外還戒了煙。每天都跑步,戒煙便是自然而然。戒煙誠然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但是你沒法一邊吸煙一邊堅持跑步。“還想跑得更多”這一自然的想法,成了戒煙的重要動機,還成了克服脫癮症狀的有效手段。戒煙,仿佛是跟從前的生活訣別的象征。

我對於長跑,原本就不覺得討厭。但學校的體育課,我卻從來未能喜歡上它,運動會那些玩意兒更是讓人厭惡至極。它們是上頭強迫我們做的運動。“喏,跑起來!”逼迫我在不喜歡的時間,去做不喜歡的事情,對此,我從小就無法忍受。反之,倘若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在自己想做的時間,愛做多少就做多少,我會比別人做得更加賣力。我的運動神經和反射神經並非特別出色,不擅長那些速戰速決型的體育項目,但是長距離的跑步和遊泳與我的性情相符。我對此多少心知肚明。所以,我才能沒什麼不適應,將跑步當作生活的一部分,順理成章地接受了。

下麵的話題跟跑步無關,允許我扯上幾句題外話。在學習上,我的心態也相去不遠。從小學到大學,除了極少的例外,學校強製學習的東西,我大體都提不起興趣。我也告誡自己“這是非學不可的東西”,該學的也大都學了,才好歹考進了大學。然而我幾乎不曾覺得學習有趣。成績雖不致羞於拿出手,但是因成績優秀而受到表揚,或者某門功課考了第一之類的榮耀,卻是從未有過。對學習產生興趣,是在規定的教育體係大體修完,成了所謂的“社會人”之後。我明白,對感興趣的領域和相關的事物,按照與自己相配的節奏,借助自己喜歡的方法去追求,就能極其高效地掌握知識和技術。比如說翻譯技藝,也是這麼無師自通的,說來就是自掏腰包,一點一滴地學了來。花費了許多時間,技藝才得以成熟,還反複出現過錯誤,可正因如此,學到的東西才更加紮實。

成為職業小說家,讓人覺得最高興的,是可以早睡早起。開店時代,上床就寢時已然是黎明時分,這樣的事情司空見慣。十二點打烊,然後整理、清掃、算賬記賬,為了緩解興奮還得聊聊天,喝點兒酒。如此一來二往,馬上就到了淩晨三點,將近黎明了。常常是坐在廚房餐桌前獨自寫著稿子,東方的天空漸漸白將起來。於是乎,一覺醒來睜開眼睛,太陽早已高高懸在中天。

閉店歇業,開始了小說家生涯,我們——我和太太——最先做的事情,就是徹底改變生活形態。我們決定,太陽升起來的時候起床,天色變暗了便盡早就寢。這就是我們想象的自然的生活、正經人的生活。不再從事服務業了,今後我們隻見想見的人,不想見的人則盡量不見。我們以為,這樣一種小小的奢侈,至少在短期之內無傷大雅。此話好像重複再三了:我本非善於同人交往的人,有必要在某個節點回歸原始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