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是以緘默著準備去畏的方式向本己的罪責存在籌劃自身這一活動的超強力量,是無力的、一任困逆臨頭的超強力量。命運作為這樣一種超強力量要求操心的存在建構即時間性作為它之所以可能的存在論條件。隻有當死、罪責、良知、自由與有終性同樣源始地共居於一個存在者的存在中,一如共居於操心中,這個存在者才能以命運的方式生存,亦即才能在其生存的根據處是曆史性的。
隻有這樣一種存在者,它就其存在來本質上是將來的,因而能夠自由地麵對死而讓自己以撞碎在死上的方式反拋回其實際的此之上,亦即,作為將來的存在者就同樣源始地是曾在的,隻有這樣一種存在者能夠在把繼承下來的可能性承傳給自己本身之際承擔起本己的被拋境況並當下即是就為“它的時代”存在。隻有那同時既是有終的又是本真的時間性才使命運這樣的東西成為可能,亦即使本真的曆史性成為可能。
決心不見得必須明確知道它向之籌劃自己的諸可能性的淵源。但在此在的時間性中而且隻有在此在的時間性中,才有可能明確地從承傳下來的此在之領會中取得〔holen〕此在向之籌劃自身的生存上的能在。那麼,這種回到自身的、承傳自身的決心就變成一種流傳下來的生存可能性的重演〔Wiederholung〕了。這種重演就是明確的承傳,亦即回到曾在此的此在的種種可能性中去。本真的重演一種曾在的生存可能性——此在為自己選擇自己的英雄榜樣——在生存論上根據於先行的決心,因為隻有在先行的決心中,使追隨和忠實於可重演之事的鬥爭成為自由的這樣一種選擇才被首先選擇出來。但重演一種曾在的可能性而承傳自身,卻不是為再一次實現曾在此的此在而開展它。重演可能的東西並不是重新帶來“過去之事”,也不是把“當前”反過來聯結於“被越過的事”。重演是從下了決心的自身籌劃發源的;這樣的重演並不聽從“過去之事”的勸誘,並不隻是要讓“過去之事”作為一度現實的東西重返。重演毋寧說是與曾在此的生存的可能性對答。但在決定中與可能性對答作為當下即是的對答同時卻就是對那在今天還作為“過去”起作用的東西的反對。重演既不遺托給過去之事,也不以某種進步為標的。這兩者對於當下即是的本真生存都無關宏旨。.
我們把重演標識為承傳自身的決心的樣式,此在通過這種樣式明確地作為命運生存。但若是命運組建著此在的源始的曆史性,那麼曆史的本質重心就既不在過去之事中,也不在今天以及今天與過去之事的“聯係”中,而是在生存的本真演曆中,而這種本真的演曆則源自此在的將來。曆史作為此在的存在方式如此本質地紮根在將來中,乃至於死作為描述此在特點的可能性竟把先行的生存拋回到生存的實際被拋境況上去,而這樣一來曾在狀態才在曆史事物中被賦予其獨特的優先地位。本真的向死存在,亦即時間性的有終性,是此在曆史性的隱蔽的根據。此在並非借重演才變為有曆史性的,而是因為此在作為有時間性的此在就是有曆史性的,所以它才能以重演的方式在其曆史性中把自己承擔過來。為做到這一點還不需要有任何曆史學。
在決心中有先行著把自己承傳於當下即是的“此”這回事;我們把天命領會為此在共他人存在之際的演曆。有命運性質的天命就其執著於流傳下來的遺業來看可以在重演中明確地展開。重演才把此在本己的曆史性對此在公開出來。演曆本身、屬於演曆的展開狀態以及對這種展開狀態的占有,其生存論上的根據都在於:此在作為有時間性的此在是以綻出方式敞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