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二日,未刻到翁師處送程儀千金,辭不收,談許久。
五月十二日,卯刻到翁師宅送行,明日南旋也。五月十三日,卯刻,到永定門外馬家堡火車站送翁師南旋也,送者數十人。卯正一刻,翁師揖拜登車,同有別離之感。
感慨翁、那師生情誼綿厚之餘,筆者不禁好奇那桐出手之闊綽。此時僅為銀庫郎中的他,若按常規官薪,豈能“送程儀千金”?所以其收入有來源不明之嫌。據《清宮遺聞》載,“戶部各差,以銀庫郎中為最優。三年一任,任滿貪者可餘二十萬,至廉者亦能餘十萬”。可見那氏於此崗位上下手頗勤,獲利甚豐。
恩師雖已返鄉,但仕途還要繼續。要想於宦海屹立不倒,背後須有大樹庇佑。那桐自然深諳此道,開始物色新的靠山。經過一番選擇,那發現榮祿最靠譜。
清末之官場,官員能否迅速升遷,無非兩個原因:一是出身是否高貴,二是跑官能力是否一流。前已言及,那桐雖與慈禧同族,卻很不受待見,所以他隻能靠自己。恰逢戊戌之後,榮祿深得慈禧垂青,出任軍機大臣,成為滿人權貴之翹楚。榮雖為人極為精明,城府甚深,但卻有致命缺陷——貪財。那桐正是瞅準其嗜好,每逢榮祿生日,必定登門送禮。有一回,那升任京堂,向原來的上司行感謝禮,“以千金拜榮仲華相國(前戶部)受,四十金拜崇文山尚書(前戶部)受,四十金拜徐蔭軒相國受……”按照常規,京堂送禮,四十兩為準,而那唯獨下血本塞給榮祿一千兩,可見其明顯乃有意討好。一來二往,榮便把那視為親信,重點栽培,不久便將其扶上禮部右侍郎的位置。1899年,那桐極力逢迎朝廷己亥建儲之舉,頗得慈禧、榮祿歡心。次年五月十四日,那從“四品京堂候補”被破格擢升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便是由榮祿一手操辦。當日獲悉任命後,那立即“謁榮相”,表示“桐受恩深重,感激彌甚,惟心竭盡血,誠力圖報稱而已”。
孰料榮祿於1903年便一命嗚呼。那桐此時雖已為副部級幹部,但仍需尋找政治後盾。轉了一圈,他找到了慶親王奕劻。奕劻是清末最著名的貪官,其“自當國以來,政以賄行,官以私進”。此等貨色,但凡略有良知之人都唯恐避之不及,而那桐卻甘願與之同流合汙。一次,清政府發行公債,號召全國大小官吏,必須先行聲明認購若幹,其標準同其家產掛鉤,多買有賞,少買必罰,實際上是變相的征收財產稅。奕劻、那桐二人身為重臣,且富可敵國,自然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讓他們二人花錢買一堆廢紙,無疑是剜其心頭之肉。於是二人私下商議,想出了一個規避之策,以出賣各自財物來掩人耳目。於是奕劻賣掉自己的車馬,那桐則更狠,賣掉自己的房屋,並且二人在報紙上大肆登廣告,做宣傳,表示自己為了替國家分憂,寧願變賣家產,以博取世人同情。有一天,二人一同上朝,那桐埋怨奕劻不應該拿一批不值錢的車馬出售,致使他人懷疑,自詡賣屋既能顯示出自己的愛國之心,又可獲得聖上的憐憫與信任,實在是萬全之謀。奕劻竟恬不知恥地講:“上若強迫承認,雖宣言賣身,亦複無益也。”說罷,二人擊掌狂笑,真可謂臭味相投!
五月初二日,未刻到翁師處送程儀千金,辭不收,談許久。
五月十二日,卯刻到翁師宅送行,明日南旋也。五月十三日,卯刻,到永定門外馬家堡火車站送翁師南旋也,送者數十人。卯正一刻,翁師揖拜登車,同有別離之感。
感慨翁、那師生情誼綿厚之餘,筆者不禁好奇那桐出手之闊綽。此時僅為銀庫郎中的他,若按常規官薪,豈能“送程儀千金”?所以其收入有來源不明之嫌。據《清宮遺聞》載,“戶部各差,以銀庫郎中為最優。三年一任,任滿貪者可餘二十萬,至廉者亦能餘十萬”。可見那氏於此崗位上下手頗勤,獲利甚豐。
恩師雖已返鄉,但仕途還要繼續。要想於宦海屹立不倒,背後須有大樹庇佑。那桐自然深諳此道,開始物色新的靠山。經過一番選擇,那發現榮祿最靠譜。
清末之官場,官員能否迅速升遷,無非兩個原因:一是出身是否高貴,二是跑官能力是否一流。前已言及,那桐雖與慈禧同族,卻很不受待見,所以他隻能靠自己。恰逢戊戌之後,榮祿深得慈禧垂青,出任軍機大臣,成為滿人權貴之翹楚。榮雖為人極為精明,城府甚深,但卻有致命缺陷——貪財。那桐正是瞅準其嗜好,每逢榮祿生日,必定登門送禮。有一回,那升任京堂,向原來的上司行感謝禮,“以千金拜榮仲華相國(前戶部)受,四十金拜崇文山尚書(前戶部)受,四十金拜徐蔭軒相國受……”按照常規,京堂送禮,四十兩為準,而那唯獨下血本塞給榮祿一千兩,可見其明顯乃有意討好。一來二往,榮便把那視為親信,重點栽培,不久便將其扶上禮部右侍郎的位置。1899年,那桐極力逢迎朝廷己亥建儲之舉,頗得慈禧、榮祿歡心。次年五月十四日,那從“四品京堂候補”被破格擢升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便是由榮祿一手操辦。當日獲悉任命後,那立即“謁榮相”,表示“桐受恩深重,感激彌甚,惟心竭盡血,誠力圖報稱而已”。
孰料榮祿於1903年便一命嗚呼。那桐此時雖已為副部級幹部,但仍需尋找政治後盾。轉了一圈,他找到了慶親王奕劻。奕劻是清末最著名的貪官,其“自當國以來,政以賄行,官以私進”。此等貨色,但凡略有良知之人都唯恐避之不及,而那桐卻甘願與之同流合汙。一次,清政府發行公債,號召全國大小官吏,必須先行聲明認購若幹,其標準同其家產掛鉤,多買有賞,少買必罰,實際上是變相的征收財產稅。奕劻、那桐二人身為重臣,且富可敵國,自然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讓他們二人花錢買一堆廢紙,無疑是剜其心頭之肉。於是二人私下商議,想出了一個規避之策,以出賣各自財物來掩人耳目。於是奕劻賣掉自己的車馬,那桐則更狠,賣掉自己的房屋,並且二人在報紙上大肆登廣告,做宣傳,表示自己為了替國家分憂,寧願變賣家產,以博取世人同情。有一天,二人一同上朝,那桐埋怨奕劻不應該拿一批不值錢的車馬出售,致使他人懷疑,自詡賣屋既能顯示出自己的愛國之心,又可獲得聖上的憐憫與信任,實在是萬全之謀。奕劻竟恬不知恥地講:“上若強迫承認,雖宣言賣身,亦複無益也。”說罷,二人擊掌狂笑,真可謂臭味相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