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

嚴歡猛地抬起頭,這一次,他再也沒有聽見任何聲音。然而那一句謝謝,卻一遍又一遍地回響在他耳邊。

JOHN離開了,留下他愛的搖滾樂,留下最後一聲感謝,真正地離開了這個世界。

付聲回來時,看到的是已經沉默下來的嚴歡。此時的嚴歡已經冷靜下來,他看著走過來的付聲,上前去,用力地抱住了他。

“還好,你還活著。”

“恩。”

“但是,我卻失去了一個重要的人。”嚴歡將頭靠在戀人肩膀,輕聲道:“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人,他教會我什麼是搖滾,他在你們都不在的時候,日夜陪著我。他對我說,要好好珍惜樂隊的夥伴。但是,他死了。”

付聲沉默許久,回摟住嚴歡。

“他離開的時候,難過嗎?”

“不,他對我說了謝謝。”

“那就不要悲傷。”付聲說:“繼續去做,做值得讓他對你說出感謝的事,如果他愛搖滾,你就比他更愛。不要忘記他。”

怎樣,才是永遠記住JOHN?

想起每一次他對嚴歡的耳提麵命,每一次在嚴歡迷惘時的提點,每一次痛斥鞭策嚴歡繼續走下去。嚴歡知道,付聲說的是對的。隻有繼續走在搖滾的路上,走得更遠,才能不愧對JOHN。

“後天的閉幕式還參加嗎?”付聲問。

“當然。”嚴歡強顏歡笑。“不過,我想指定一首曲目。”

“什麼?”

→思→兔→網→

嚴歡回首看去,看著落到天邊的夕陽。在那燦爛餘暉裏,他似乎看到了一個身影在對他揮手告別。

“《Yesterday》。”他說:“我想唱一首披頭士的歌。”

即便,沒有人願意相信這一段離奇經曆,即便,如今你已經不在我身邊。我依舊要留下你來過的證明。

謝謝你,JOHN。

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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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德斯托克音樂節結束後,悼亡者樂隊徹底一炮而紅。

他們拒絕了來自美國的邀請,與大陸本地的製作公司和廠牌簽約。他們被稱作是亞洲崛起的新星,也被人視為新世紀搖滾樂中興的代表之一。

一年後,悼亡者正式赴美,開始為期一年的歐美巡禮。

同年,紐約中央公園墓地。

四個來自東方的麵孔,混雜在為數不少的遊客之中,為那位傳說人物獻上鮮花。

【這裏埋葬著一個偉人,永遠四十歲的搖滾樂手——約翰·列儂】

此時,沒有人能預料到,這一行不起眼的四人之後會在歐美掀起怎樣鋪天蓋地的搖滾熱潮。當然也沒有人知道,在被萬人稱道的偉大輝煌之外,還有一段不屬於約翰,卻屬於JOHN的小小故事。

次年,悼亡者在全世界首發第一張樂隊專輯。

——《聲囂塵上》

作者有話要說:  全文完。

這個結局,是動筆時就寫好的,陰陽兩隔,JOHN不可能永遠留在人世,讓他安靜地睡吧。

(我會說,我最初就是想把當年棋魂虐我的眼淚,再次虐回來報社嗎?)

接下來應該會有番外,不過要慢一點,還有最後的完結感言,會在番外結束後送上。

感謝大家這一年半,將近二十個月來的支持!終於正文完結了!

麼麼噠,番外想要看什麼?治愈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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