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突變(2)(1 / 1)

--年廣久,1937年出生,安徽人,“傻子瓜子”品牌創始人。

5歲時,他隨父母逃荒離開老家蚌埠,輾轉來到蕪湖定居,以沿街擺攤經營水果為生,1963年以投機倒把罪被判刑一年。出獄後重操舊業,1966年因長途販賣板栗被關押20多天。

當時,鮮果蔬菜都是國有專營,買菜、買水果都在國營的菜場和商店,私下買賣都在“打辦”(打擊投機倒把辦公室)的打擊範圍之內,別說職業商販,就是農民進城自產自銷都是違法亂紀。

和80後、90後的年輕人聊天,我曾不止一次地說起過投機倒把這樣一個怪異的詞語和罪名,他們總是向我投來驚訝的目光,然後千篇一律地用“不會吧”來表達對我的質疑。我在微笑中感歎著時代的發展和變遷,告訴他們投機倒把罪在舊刑法中是一條經常使用的高頻條文,在當年尋常百姓的生活中,人們更是常常用玩笑的方式把這四個字掛在嘴邊。

年廣久在“文化大革命”開始前後被屢次重點打擊之後,他的水果攤擺不下去了。據《傻子別傳》記載,上世紀七十年代,在父親一位好友的提醒下,年廣久看中了炒瓜子的新行當,因為炒好的瓜子,一小包一小包地包好,可以到車站、碼頭上去賣,趁人不注意塞給旅客一包,收了錢就走,不容易被人抓住。

為了把瓜子買賣做好,年廣久不僅在當地拜師學藝,還專門跑到上海、蘇州、無錫、南京等地研究當地的瓜子味道,掌握了奶油、桂花、甘草、玫瑰等72個品種的不同配料,炒出的瓜子甜中有鹹,鹹中有辣,兼有草藥芳香,由於風味兒獨特,結果廣受歡迎。

要命的是,瓜子在當時是國家二類農副產品,屬於統購統銷物資,個人經營違法,依然是投機倒把行為。年廣久依然我行我素,因為賣瓜子,他還賣出了一個“傻子”的名號。

關於這個綽號的由來,1998年,改革開放20周年,在中央電視台《東方時空》欄目推出的《流金歲月--中國改革開放人物誌》的係列片中,年廣久麵對鏡頭這樣解釋道:

“當年人家買我一包瓜子,我會另抓一把給人家,人家不要,我會硬往人家身上揣,人家就說了,你真是傻子,喊著順口,人們就這樣喊下來了……”

當“傻子”的結果是,到1976年,年廣久賣瓜子就賺到了100萬元。這些錢,他不敢存到銀行,擱在家裏因為潮濕都發了黴,結果天晴時因為在院子裏曬鈔票而轟動一時。

隨著生意越做越大,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年廣久開始請來待業青年做幫手,他開始雇傭工人進行生產了!

社會主義還能搞雇工?這是不是屬於剝削?這一點在官方和學界引起了極大的爭議。理論家們在馬克思的《資本論》裏找到了現成的答案。

《資本論》第一卷第三篇第九章《剩餘價值率和剩餘價值量》裏曾經明確地劃分了“小業主”與“資本家”的界線,按馬克思的計算,在當時(19世紀中葉),雇工8人以下,自己也和工人一樣直接參加生產過程的,是“介於資本家和工人之間的中間人物,成了小業主”,而超過8人,則開始“占有工人的剩餘價值”,成了資本家。在當時的社會主義權威理論中,“七上八下”是劃定資本家與小業主的一條鐵定界線。

安徽省農委派幹部悄悄去了蕪湖進行調研,發現年廣久有雇工,且雇傭工人有超過8個的情況,但出人意料的是,調研人員在報告中從發展經濟的角度對於年廣久的做法並沒有完全否定。安徽省農委主任周曰禮把這份報告印製了200份,帶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散發。最後,這個材料被時任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主任的杜潤生看到後上呈給了鄧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