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政治(2 / 2)

政治是由人,由組成集團的人來具體實施的,需要監督。從理論上講,政治是民眾把自己的權力出讓,委托公共機構去代為行使。但這個機構不是一座辦公大樓,不是一個會議室,而是由人組成的管理集團,是一群人,包括這群人的領袖。他們的活動是政治活動,他們是政治人物。政治人物不是神,不是機器人,是活著的有血有肉、有情有感、有私有利的人。這就生出兩個問題:一、人孰能無錯,他們在辦事過程中,因知識、能力、經驗所限,可能會犯錯誤。二、人孰能無私,他們可能礙於私情,動了私心,為集團或個人之利辦一些損公利己的事。這樣就會有工作的失誤或吏治腐敗,有貪有詐,這是古今中外一切政府都不可避免的,是政治運作中一個永遠的難題。於是就需要監督。權力與監督如人之雙腿,鳥之兩翼,失去一方就不平衡。要做到政治清明,隻有兩種情況。要麼,當政者自製力極強,覺悟極高,修養極好,不用監督;要麼有一套有效的監督機製。過去,中國的老百姓總是盼望能出一個好皇帝,幻想中的堯舜。領袖人物中也會有清教徒式的自我約束力極強的人。但這隻是個別的、短暫的現象,從來沒有什麼自覺的政治,隻有監督下保持平衡的政治。監督的辦法包括權力機構的相互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等。如果監督無效,當權者就失誤、腐敗,矛盾就激化,最後就要更換管理集團,更換領袖。千百年來就這樣演繹著權力更迭、改朝換代的故事。

怎樣依據這個道理去實踐政治。對政治家、公務員的最低要求是守住四條底線:

一、要幹事,幹一點大事。本來老百姓給你權力是要你辦實事,辦大事的。你看他們是怎樣評價政治家的:“毛主席讓中國人站起來,鄧小平讓中國人富起來”“要吃糧找紫陽,要吃米找萬裏。”這些政治人物都曾在自己掌權時辦過大事。一般來說,給你千裏之地,百萬之眾,兩年之內應有政績。“滕子京謫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謫貶之臣都能出政績,何況我們多是提拔的新秀呢?可惜現在平庸的官太多,升也平平,去也無名。官升人去後,去後悄無聲。

二、為公不要營私,更不要貪汙腐敗。一朝為政,就要準備奉獻、犧牲。周恩來所謂“我不下苦海,誰下苦海”,範仲淹所說的“先憂後樂”,“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都是講的為公為民這個理。政治本來就是借民之權,為民服務,姓公不姓私。按孫中山的說法是“管理眾人之事”,不是“苟營私人之事”。不要讓你保管一下玉璽,就以為自己是皇帝;給你一張任命書,就以為是尚方劍、免死牌,膽大包天,濫用其權,謀私舞弊。

三、光明正大,公開透明。雖然政治鬥爭離不開策略、方法、保密等,但玩陰謀卻要不得。因為政治說到底是看你能代表多少人,如毛澤東所說,把我們的人搞得多多的。而搞陰謀終會失人心,雖勝一時,終輸曆史。

四、勤政敬業,勤學多思,盡量少犯錯誤。政治家以個人之身擔天下之事,其壓力可想而知,這就更要如履薄冰,虛懷若穀。以毛澤東這樣的偉人,稍一不慎都會犯“文革”這樣的大錯,況我們這些普通公務員呢?

對一般人來說,也不要鄙視政治,不要存偏見。不要與己無關,高高掛起,不要以遠離政治為清高,不要把政治家都看成陰謀家。政治畢竟是大事,是大家的事、國家民族的事,天下興亡,匹夫有責。而且我們的生活好壞,確實也脫離不了時局,脫離不了政治。無論是從前老百姓盼望能有一個好皇帝,還是現在人人議論政治改革、經濟改革,包括議論物價、治安、環境等,這說明人們心裏還是有政治,從來也沒有忘記政治。

201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