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台港行(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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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靈魂無比欣喜地看著張愛玲在闊別國土六年後,又再次飛來中華大地——雖然她是第一次來台灣,可這畢竟是中國人的地方,她的雙腳重新踏上中國的土地,觸目都是黃皮膚黑頭發的同族同宗。我的靈魂聽到她激動地脫口而出:“真像是在夢中。”

這一聲,倒把我從夢中喚醒過來。

那是1961年10月13日,張愛玲這次來台,是她從前在香港美新處做翻譯時的老上司麥卡錫幫忙安排的,麥卡錫回憶說:“我協助安排邀請,可是我已不記得詳情了。與我們合作出書的台大年輕作家們推動此事,因為他們敬張愛玲如神。”

當時麥卡錫是美國駐台北領事館的文化專員,他將愛玲接至自己在台北陽明山公園附近的大別墅中,香車豪宅,仆從如雲。這是愛玲久別內地之後,第一次重新接觸到豪華的生活,心中百感交集。夜裏憑窗遠眺,那天邊的月亮,和美國看到的,是同一個月亮嗎?

次日正午,麥卡錫在國際戲院對麵的大東園酒樓設宴,為愛玲接風,陪客有白先勇、王文興、歐陽子、陳若曦、王禎和、戴天等,他們都是台大的學生,共同創辦了一本《現代文學》,正是“出名要趁早”的浪漫青年。他們後來也都在文壇上聲名鵲起,如今均已著作等身。白先勇和陳若曦的小說我都看過的,並且喜歡,尤其白先勇傾家蕩產排演青春版《遊園驚夢》的氣概,真令我佩服而且感激——不是這樣的人,還有誰會愛惜昆曲呢?

約好12點見麵,主人卻久久不至。天很熱,好在餐廳裏的空調開得很足。大家都沒見過張愛玲,於是紛紛猜測她的外貌。陳若曦問白先勇:“你想她是胖還是瘦?”

“她準是又細又瘦的。”白先勇毫無考慮地說。

陳若曦不同意:“我想她一定是既豐滿又性感。”她很早以前就看過《流言》,對照片上的張愛玲印象很深,那樣的有一種燃燒的生命力的女子,應該是既豐滿又性感的吧?

等了又等,猜了又猜,張愛玲終於來了——她消瘦清絕,行雲流水,周身是一種脆薄如藍色花霧般的優美氣氛,給所有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瘦,真瘦。

她羞怯地向眾人問好,聲音低而輕,但每個字都咬得很仔細,仿佛怕人錯會了意,像個較真兒的小女孩,完全不是人們心目中那豐滿性感、有著燃燒的生命力的大女人形象。

陳若曦覺得意外,卻並不失望,隻是向麥卡錫悄悄說:“她真瘦呀!”

麥卡錫說:“我認識她時,她就是瘦瘦的,最近她剛剛完成一部八萬字的英文小說,日以繼夜地寫,一定很辛苦,所以更瘦了。在台灣呆兩個禮拜後,她就要到香港去,開始另一部小說,同時寫點電影劇本,以維持生活。像她那樣認真寫作,恐怕要永遠瘦下去。”

陳若曦自己也很瘦,因此對於瘦總是耿耿於懷,她在《張愛玲一瞥》裏清楚地寫出了自己對張愛玲的印象:

“她真是瘦,乍一看,像一副架子,一由細長的垂直線條構成,上麵披了一層雪白的皮膚;那膚色的潔白細致很少見,襯得她越發瘦得透明。紫紅的唇膏不經意地抹過菱形的嘴唇,整個人,這是惟一令我有豐滿的感覺的地方。頭發沒有燙,剪短了,稀稀疏疏地披在腦後,看起來清爽利落,配上瘦削的長臉蛋,頗有立體畫的感覺。一對杏眼外觀滯重,閉合遲緩,照射出來的眼光卻是專注,銳利,她淺淺一笑時,帶著羞怯,好像一個小女孩。配著那身素淨的旗袍,她顯得非常年輕,像個民國二十年左右學堂裏的女學生。渾身煥發著一種特殊的神采,一種遙遠的又熟悉的韻味,大概就是三十年代所特有的吧。

這便是我看她第一眼時的印象,她並不健談,說話很慢,嗓門不高。一個字一個字咬出來,你必須凝神聽,因為她專心一誌地說一句話。酒席間,吃飯和回答她兩旁人的問話便占據了她全部的精神。她看來非常過敏,羞怯。據麥先生說,任何一個場合,若超過五個人,她便感到不安,手腳無所措。那天,我們一共十二個人,她看起來倒沒有被嚇壞的樣子。”

白先勇則記得,愛玲就坐在他身邊,把一件紫色夾衣搭在椅子上,透明的手背露出淺淺的青筋,原來以為她是地道的上海人,卻並沒有上海口音,而是普通話,帶著淺淺的京腔。令她惆悵的是,張愛玲雖然就坐在他身邊,卻談得很少——她與王禎和更投機。

她對王禎和說:“我在《現代文學》上看過你的《鬼·北風·人》,真喜歡你寫的老房子,讀的時候感覺就好像自己住在小說中的古老房子裏一樣。”也許她真正的意思是:看你的小說,我仿佛回到了少年時,住在祖宅的老房子裏的情形。

然而王禎和不及他想,聞言熱心地說:“您若喜歡老房子,不如去花蓮住一陣子,我家在花蓮,是典型的老房子,我可以陪您好好逛一逛。”

他們當即決定下來。王禎和特地寫了限時專送回家,又向學校請了一個禮拜假,專陪愛玲遊花蓮。

吃過午餐,張愛玲請陳若曦陪她上街買衣料送給王禎和的母親。她們坐三輪車逛街,看著台北街頭的景象,張愛玲不住地說:“好幾年了,台北一直給我不同的印象。到過台北的朋友回到美國,便描寫台北的樣子給我看,每一次都不一樣。這一次,我自己看了,覺得全同他們的不一樣,太不一樣了,我看著竟覺得自己忙不過來!”

和席間不同的是,她顯得很健談,滔滔不絕地討論著老式的發髻,香港的旗袍,女人的腰肢等——她始終更欣賞中國女性的美,對服裝、發式、衣料、色彩等都見解獨到。

——這短短的半日相處,讓陳若曦記了半個世紀,她後來在文章中一字一句地描繪著自己心目中的張愛玲,動情地評價:

“她以世界人自居,超越地域。她是一個天塌了也麵不改色的人,每個動作遲緩而穩當,極具有耐性。”

“她是個極不拘小節的女子,有人認為是迷糊,我想她完全是豪邁,率性,超越繁文縟節,最具赤子之心。”

“無論走到哪裏,張愛玲都是一個特殊的人物。她的敏感和率真造成她的不平凡。這真是我見到的最可愛的女人;雖然同我以前的想象不一樣,卻絲毫不曾令我失望。”(陳若曦:《張愛玲一瞥》)

張愛玲在花蓮住了一個星期,就住在王禎和中山路的家中。久違了的矜貴的感覺使她意興飛揚,神清氣爽,又因為她身形清瘦,衣著時髦,竟被人當成是王禎和的女朋友。

心情好,腳力也健,她不顧長途乘坐飛機而微微腫脹的腿,遊了許多地方,但花蓮有條“上海街”,不知她去過沒有。她是好奇心很強的,而且無所忌畏,聽說花蓮有個“大觀園”,也要起興一遊。

那其實是酒家集中地,有點像美國的“紅燈區”,就在南京街與仁愛街轉角,王禎和稱之為“甲級妓女戶”。俗豔的裝修,彩色的玻璃窗,琳琅的美酒,嬉笑調情的酒客與酒娘。愛玲穿著輕薄的花襯衫,東張西顧地走在人群中,鶴立雞群的姿態,風行水上的形容,又因為走不慣路,一隻腳磨破了,便在那隻腳上穿了厚厚的襪子,另一隻腳裸著,引得眾人矚目——他們大概也像當年的馬寬德一樣,把愛玲腳趾上塗藥膏也當成一種流行了。

酒娘們坐在酒客的腿上,連賣笑也忘記,隻顧對著張愛玲看,或許在想:隻穿一隻襪子,是外國流行的打扮麼?明天倒要試一下。

還有一件有趣的事不妨一提——台灣詩人陳克華便是在這一年的10月4日誕生於南京街上,距離張愛玲來花蓮約十天前,張愛玲遊“大觀園”的時候,一定會經過他家的門口,說不定會聽到嬰兒小華呱呱啼哭的聲音;而陳克華後來的文字中,也一再地看到張愛玲的身影,他是一個超級“張迷”,被邀請去香港講學都稱之為“對張愛玲的朝聖之旅”,而他關於張愛玲的最著名的評論就是:“世界上有華人華文的地方,就有人談論張愛玲。”

農曆十月十五,是阿美族的豐年祭,儀式在花崗山舉行,萬人爭睹,愛玲當然也不會錯過。她本來作為貴客被安排坐在主席台上,可是覺得遠,看不清,便跑到最前麵的草地上席地而坐,看著鄉野風格濃鬱的阿美族歌舞,她笑得很開心。

散會後,興致不減,又同王禎和及王禎和的母親去他家附近的金茂照相館合照留念,並在照片上寫著“張愛玲小姐留花紀念50、10、15”。那是張愛玲與王家唯一合拍的照片,照片上的張愛玲穿著花的低領襯衫,皮膚白嫩,顯得年輕而漂亮,神清氣爽。

直到這時,她的台灣之行的色彩仍是明朗而輕快的,可是接下來的一個電話卻給塗抹上了濃鬱的灰色——本來遊完花蓮,還計劃要從台東去屏東參觀矮人祭,然後再搭金馬號去高雄。然而剛抵台東車站,便聽到站長轉告,說麥卡錫先生來電話,她的先生賴雅在美國重病。

愛玲隻覺得當頭一棒,一腔歡喜煙消雲散,化作漫天陰霾。生活的窘困竟然坐著飛機從美國一直追到台灣來了,壞運氣總是不肯放過她!來台灣這幾天,她在華人世界裏所受到的隆重的歡迎使她幾乎已經忘記了在美國的潦倒與不如意,然而這個電話,就好像十二點的鍾聲,將灰姑娘打回了原形。

西望張愛玲

為了趕時間,張愛玲連夜乘巴士從屏東到高雄,再換夜間火車開往台北。

見到麥卡錫,才終於了解到詳情——電話是賴雅的女兒霏絲打來的,說賴雅在張愛玲飛往台北一星期後,也起程乘巴士去華盛頓,途經賓夕法尼亞的比佛瀑布時再一次中風昏迷,被送進當地醫院。醫院趕緊通知霏絲趕來,此時霏絲已把父親接到了華盛頓她家附近的一所醫院。

愛玲略略放心,卻仍滿麵愁雲——接下來的事,是要馬上作一個決定:趕回美國,還是留在台灣?

留下來,對於賴雅來說無疑是殘忍的,賴雅在她離美前後兩次發病,多少帶著點賭氣的成分,是在心理上對自己放棄了,才導致身體的不合作。他是否恃病乞憐,希望她可以回去看望他照顧他呢?他一定很盼望她可以守在他的身邊吧?

可是,她身上的錢還不夠買一張機票,固然可以先向朋友借錢回去,可是她這次回國是為了賺錢來的,沒有賺到錢,倒搭上高昂的來回機票,豈不是讓原已拮據的生活雪上加霜?何況,她回去又能幫得上什麼忙呢?難道她回去了,他就可以立即從病床上跳起來,奇跡般複原嗎?他有女兒照顧,總算是不幸中的萬幸。當務之急,不是趕回去守著病榻同他牛衣對泣,倒是要趕緊賺一筆錢來應付今後必然更加困窘的生活。

采訪張學良的申請已被台灣當局駁回,誰也不知道到底什麼時候才可以獲得允準。而張愛玲再也無心、也沒有時間等待了,她必須馬上、立刻、盡快地賺到盡量多的錢,用最有保障的方法。

相比之下,最好最可信的選擇莫過於老朋友宋淇。此前她已經應他之邀為香港電懋公司寫過好幾個劇本,還算合作愉快。這次他請她創作《紅樓夢》上下集的電影劇本,答允稿酬為1600到2000美元左右。那可是一筆巨款!而且寫《紅樓夢》也是她一生的願望,她寫了這麼多劇本,喜歡與不喜歡的,這次終於等到一個機會可以寫自己一生中最想寫的劇本,就這樣放棄,不是太遺憾了嗎?

對於生命中必將遇到的種種抉擇,諸如悲歡離合,生老病死,最重要的永遠是生存本身。而加諸其上的一切諸如關懷、陪伴、安慰、溫情,都是生命這塊大蛋糕上的花邊點綴。

張愛玲迅速做出抉擇:去香港!立即動身!爭取時間,賺錢!

六年不見香港,高樓更多,霓虹燈更亮了。然而她的心情,卻隻是黯淡。

在宋淇家附近的東亞旅館租了個小房間,幾乎是馬上投入到電影劇本的創作中。一切都像是回到六年前,隻是她現在已經不是一個人,她還背負著她丈夫的生活所需,她要為他們兩個人拚搏,因此她也比以往更辛苦。

每天的工作時間從早晨十點開始,一直要寫到次日淩晨一兩點鍾才休息。由於疲勞過度和壓力太大,愛玲的眼睛患了潰瘍並且出血,醫生要她休息,可是她每天寫作時間超過十小時,哪裏能夠得到休息呢?她來台灣時乘的是經濟艙,因為飛行時間長座位又狹窄,使她的雙腿浮腫酸痛,加之長期伏案寫作,血液得不到循環,腫脹非但沒有消退,反而更嚴重了,每次坐久了再站起來,都跟打一場仗似的難過,這時候,她是多麼希望有人可以扶她一把啊。

可是,她卻連買一雙稍微大點的鞋子來包容腫脹的雙腳都不舍得,苦苦地挨著,要等到年底大減價再說。這期間她寫給賴雅的六封家信後來被公布開來,信中閑話家常,卻時刻露出一種捉襟見肘的窘況,看得叫人恨不得坐了時光機過去,送她一雙溫暖的鞋。

“試試看找一個小巧便宜的公寓吧,暖氣不是問題,但不要爬太多樓梯;廚房呢,最好可以用餐桌延伸到另一個房間。我現在起得早,所以沒有時間衝突的問題。況且我現在可以很快地出門了(因為眼睛的毛病,我不能戴隱形眼鏡,也不能用化妝品了),隻要天氣好隨時可以出去走走。據我所知,我們的運氣會在六三年中好轉,可是我卻為了如何度過六二年而失眠。美國航空不直飛華盛頓,所以得在紐約換機,我原想順便到彼得堡去拿我的箱子,帶回華盛頓去拍賣,不過所花的旅費可能超過那口箱子的價值,所以作罷……甜心,愛你,期望三月初能回到你身邊。如果能趕上二月三十日的班機的話。你還疼嗎?告訴霏斯我愛她。”

這是她在1962年1月寫給賴雅的信,此前她也一直寫信給他,可是由於她在日常生活上的驚人的糊塗使她接連犯了幾個不大不小的錯誤,先是因為搞錯地址,她寫給賴雅的前五封信都丟失了;而這一封信又說,如果趕得上2月30日的班機就會回美國——可是,2月是沒有30號的呀!這真讓人哭笑不得。

難怪賴雅會以為她是有意開玩笑,說一個永遠不可能趕得上的班機起航日期來拖宕他。同時,從這封信上亦可以看出,賴雅此時已經康複,且打算定居華盛頓。

他在霏斯家附近找到了一座滿意的公寓房子,還在來信中描繪了房子的草圖。

愛玲回信說:

“你的來信加上那張藍圖真讓我開心,那就是我真心想要的家。上星期天終於完成了第二集,可是眼睛因為長時間工作,又出血了……我預計可在三月十六日離開香港。不過到時候情形跟現在的可能差不多,因為不可能馬上拿到稿費,所以我的錢要留在身邊付機票的預付款。你可以維持到三月二十左右嗎?……醫生已安排了一個十二支針劑的療程,治療我眼睛不斷出血的毛病。為了填滿這幾天的空檔,我替MCGARTHY出版社翻譯短篇小說,一想到我們的小公寓,心裏深感安慰,請把錢用在持久性的用品上,不要浪費在消耗品上,如果你為了我去買些用品,我會生氣的,不過,一個二手的柳橙榨汁機不在內。我最需要的是一套套裝、一套夏天的西服、家居服一件、一副眼鏡,大概不超過七十美元,可是得等兩星期才能做好,又得先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