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托福教學中,體會到specific是學生一個最大阻力,也是學生無法得高分的最大障礙。很多學生句子和詞都用得非常好,但是分數隻有18分,根本原因就是寫的不specific.很可惜,國內市麵上的英語寫作書籍中卻鮮有人提到specific.我們必須知道:托福作文的宗旨在於 communicaing information,也就是語言更應該是交流的工具。漢語經過幾千年凝練,以“言簡意賅”為最高境界,但美國人思維卻是具體的。我們按照中國人思維寫作,美國人根本看不懂,托福作文就是低分。
美國人托福思維還體現在綜合寫作中。綜合寫作閱讀部分是典型線性思維:第一段是中心思想段;二、三、四段為理由段。聽力部分結構與閱讀相似:第一段為中心思想段;二、三、四段為三個理由段。如果閱讀討論的是一件事的advantage,聽力就是這一件事disdvantage.即所謂三個對應,三三相反。綜合寫作考的這類作文為advantage和 disadvantge類型。綜合寫作這種結構導致獨立寫作作文類型限製為agree or disagree類型。考獨立寫作,我們可僅抓一個觀點agree or disagree來寫,無須用advantage和 disadvantge類型。
托福寫作的核心在於美國人的思維,我們了解這種思維就會獲得高分。托福作文是內容大於形式的作文,所以,我們更要注意美國人的思維。反之,我們的精力在漂亮的句型和詞上,隻會給人文過飾非的感覺,其惡果就是丟分
美國人如何思考托福作文
美國人沒有我們想的那麼簡單。2008年3月8日考試出現了以前機經中沒有的獨立寫作題——“當代人是做喜歡做的事還是做必須做的事”。托福作文題突然變臉令考生不知所措。完全依靠押題而獲得托福高分是不現實的,唯一保高分的辦法是了解美國人思維。美國人所做出的托福獨立寫作作文題在變化,但是他們思維沒有任何變化。
美國人的思維就是“線性思維”,即典型“總—分—總”的寫作思維。這種思維源於美國的presentation,即美國學生在課堂上的演說。他們做這種演說所遵循的原則是“總—分—總”。在新托福寫作中,用這種思維最容易獲得高分。
按照這種思維模式,托福作文應該寫成三個層次,也就是我們確立了中心思想後應該找到三條理由來支持,這種思想使托福作文很容易達到24分。想達到27分以上,就應該在這三條理由中再各找出兩條理由來支持。托福作文要寫五段:第一段為中心思想段;二、三、四段為支持段落;最後一段為總結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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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作文的全部思維就這麼簡單!如果你把托福作文寫得高深而富於哲學思想,白人根本看不懂。中國學生按中國的思維作文,就是低分;中國學生按美國人思維寫出的作文又會被中國教師認為過於簡單。我有一位高中生學生,他在托福作文得到28分,卻被他的高中英語老師批得一無是處。這就是中國式思維與美國式思維的衝突。我們參加的是由美國人出題的托福考試,是美國人按照美國的遊戲規則設置的考試遊戲。我們必須遵循他們的遊戲規則才能獲得高分。我們的作文不是給中國老師看的,而是給美國老師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