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沒有起身送客的意⊥

藍汀並非沒有頭腦。他明白利潤少一點、風險小一點才是好買賣。他並沒有想過要欺騙巨人。那是大忌。隻要誠實作帳,巨人和他的夥伴們便不在意少賺一點。假如他耍詐,這個金發巨人將會找上門來,藍汀相信到時候自己肯定沒命。

「什麽時候可以交貨?」

巨人將運動提袋丟在地上。

「已經帶來了。」

藍汀沒有打開袋子確認,反而伸出手示意成交,接下來他會做他該做的。

「還有一件事。」巨人說。

「什麽事?」

「我們想借助你做一件特別的事。」

「說來聽聽。」

他從夾克暗袋裏掏出一個信封,遞給藍汀。藍汀打開後,拿出一張護照相片和一張A4大小的紙,上頭寫了個人資料。他揚眉表示不解。

「這女孩名叫莉絲.莎蘭德,住在斯德哥爾摩,索德馬爾姆的倫達路上。」

「好。」

「她目前很可能不在國內,但遲早會出現。」

「知道。」

「我老板想和她好好談談,你得送活人過來。送到英根附近那個倉庫。事後還要有人處理善後,必須讓她消失得不留痕跡。」

「應該沒問題。我們怎麽知道她回家了?」

「我會告訴你。」

「代價呢?」

「完成整件事的話,一萬如何?其實很簡單。開車到斯德哥爾摩,找到她,把她帶到我這裏來。」

他們再次握手成交。

第二趟來到倫達路,莎蘭德砰的跌坐到布滿硬塊的沙發上沉思。她必須作出一些決定,其中之一便是應不應該再留下這間公寓。她點了根煙,把煙吐向天花板,煙灰彈進一個空的可樂罐。實在沒有理由喜愛這間公寓。四歲時和母親、妹妹一起搬進來,母親睡在客廳,她和卡米拉共用狹小的臥室。十二歲時,「天大惡行」發生,她被送進兒童精神病院,十五歲開始,被送到一連串寄養家庭裏。她的受托人潘格蘭將這間公寓租了出去,等她滿十八歲,需要一個住的地方時,又負責將公寓歸還給她。

她這一生中,這間公寓幾乎像是一個定點。雖然現在已不需要,她卻不想賣掉,否則就表示會有陌生人闖入她的空間。後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