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理念 Ⅲ. 絕對理念(Die absolute Idee)(1 / 2)

§236

理念作為主觀的和客觀的理念的統一,就是理念的概念。——這概念是以理念本身作為對象,對概念說來,理念即是客體。——在這客體裏,一切的規定都彙集在一起了。因此這種統一乃是絕對和全部的真理,自己思維著自身的理念,而且在這裏甚至作為思維著的、作為邏輯的理念。

附釋:絕對理念首先是理論的和實踐的理念的統一,因此同時也是生命的理念與認識的理念的統一。在認識裏,我們所獲得的理念是處於分離和差別的形態下。認識過程的目的,即在於克服這種分離和差別,而恢複其統一,這統一,在它的直接性裏,最初就是生命的理念。生命的缺陷即在於才隻是自在存在著的理念,反之,知識也同樣是片麵的,而且隻是自為存在著的理念。兩者的統一和真理,就是自在自為存在著的理念,因而是絕對理念。在這以前,我們所有的理念,是經過不同的階段,在發展中作為我們的對象的理念,但現在理念自己以它本身為對象了。這就是JóησιsIGηBσEωs,,亞裏士多德早就稱之為最高形式的理念了。

§237

絕對理念由於在自身內沒有過渡,也沒有前提,一般地說,由於沒有不是流通的和透明的規定性,因此它本身就是概念的純形式,這純形式直觀它的內容,作為它自己本身。它自己本身就是內容,因為隻有當它在觀念裏,它才把自己和自己區別開來。這樣區別開來的兩方麵中的一個方麵,就是一個自我同一性,但在這種自我同一性中卻包含有形式的全體,作為諸規定內容的體係。這個內容就是邏輯體係。在這裏作為理念的形式,除了仍是這種內容的方法外沒有別的了,——這個方法就是對於理念各環節〔矛盾〕發展的特定的知識。

附釋:一說到絕對理念,我們總會以為,現在我們總算達到至當不移的全部真理了。當然對於絕對理念我們可以信口說一大堆很高很遠毫無內容的空話。但理念的真正內容不是別的,隻是我們前此曾經研究過的整個體係。按照這種看法,也可以說,K絕對理念是普遍,但普遍並不單純是與特殊內容相對立的抽象形式,而是絕對的形式,一切的規定和它所設定的全部充實的內容都要回複到這個絕對形式中。在這方麵,絕對理念可以比做老人,老人講的那些宗教真理,雖然小孩子也會講,可是對於老人來說,這些宗教真理包含著他全部生活的意義。即使這小孩也懂宗教的內容,可是對他來說,在這個宗教真理之外,還存在著全部生活和整個世界。

同樣,人的整個生活與構成他的生活內容的個別事跡,其關係也是這樣。所有一切的工作均隻指向一個目的,及當這目的達到了時,人們不禁詫異,何以除了自己意願的東西以外,沒有得到別的東西。意義在於全部運動。當一個人追溯他自己的生活經曆時,他會覺得他的目的好象是很狹小似的,可是他全部生活的迂回曲折都一起包括在他的目的裏了。同樣,絕對理念的內容就是我們迄今所有的全部生活經曆。那最後達到的見解就是:構成理念的內容和意義的,乃是整個展開的過程。我們甚至可進一步說,真正哲學的識見即在於見到:任何事物,一孤立起來看,便顯得狹隘而有局限,其所取得的意義與價值即由於它是從屬於全體的,並且是理念的一個有機的環節。由此足見,我們已經有了內容,現在我們還須具有的,乃是明白認識到K內容即是理念的活生生的發展。而這種單純的回顧也就包括在理念的形式之內。我們前此所考察過的每一個階段,都是對於絕對的一種寫照,不過最初僅是在有限方式下的寫照。因此每一階段尚須努力向前進展以求達到全體,這種全體的開展,我們就稱之為方法。

§238

思辯方法的各環節為:開始。這就是存在或直接性;

它是自為的,簡單的理由,因為它隻是開始。但從思辯理念的觀點看來,它是理念的自我規定。這種自我規定,作為概念的絕對的否定性或運動,進行判斷,並設定對它自己本身的否定。那作為開始的存在,最初似乎是抽象的肯定,其實乃是否定,是間接性,是設定起來的,是有前提的。但是存在作為概念的否定,便是尚沒有設定為概念的概念,亦即自在的概念。因此這種存在便是尚沒有經過規定的概念,亦即隻是自在的直接的特定概念,也同樣可以說是普遍的東西。

〔說明〕如果方法意味著從直接的存在開始,就是從直觀和知覺開始,——這就是有限認識的分析方法的出發點。

如果方法是從普遍性開始,這是有限認識的綜合方法的出發點。但邏輯的理念既是普遍的,又是存在著的,既是以概念為前提,又直接地是概念本身,所以它的開始既是綜合的開始,又是分析的開始。

附釋:哲學的方法既是分析的又是綜合的,這倒並不是說對這兩個有限認識方法的僅僅平列並用,或單純交換使用,而是說哲學方法揚棄了並包含了這兩個方法。因此在哲學方法的每一運動裏所采取的態度,同時既是分析的又是綜合的。